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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3:22:49 | 移动端: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库尔勒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暨服务基层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派各工作队、工作组:

按照自治州转变作风服务群众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近期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工作队,工作组近期做好典型事迹、信息和宣传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典型事迹报送

请各工作队、工作组认真总结梳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开展以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采取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以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内容详实,事例具体,语句精练,突出展现工作组或下派干部在帮助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个工作队上报先进典型材料不少于2个,每个工作组上报材料不少于1个,以电子邮件形式于5月9日(周三)上午13点(北京时间)之前将典型材料报送至各工作队及市转服办邮箱(swfwqzbgs@163.com)。

萨办工作队邮箱:357443395@qq.com二、加强信息报送

1.各工作队、工作组贯彻落实自治州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推进会精神情况。

2.各工作队、工作组把握工作重点,落实维稳措施,在开展摸排清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

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3.各工作队、工作组在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举措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4.各工作队、工作组在宣传教育群众、解决民生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5.各工作队、工作组围绕活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方面的情况。

上报信息要做到结构严谨、客观真实,数据准确,有举措、有事例、有数字,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借鉴性,对指导工作有实际意义,字数控制在5001500字以内。

三、加强对外宣传

各工作队、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自治区、自治州及库尔勒市各网站、媒体联系投稿,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市委在库尔勒晚报开设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暨服务基层年活动专栏,各工作队、工作组要积极配合市晚报社记者的采访报道,积极主动地联系沟通,客观真实地提供素材,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此次活动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库尔勒市晚报社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专栏记者:曹丽,联系电话:18999028869)。

库尔勒市转变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5月3日

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能迅速掌控、科学决策和正确应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信息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既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也是省、市、县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既是应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理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准确,赢得先机;既是现代传媒条件下克服信息滞后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必须争取工作主动,积极作为。各镇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坚决克服“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等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准确上

报突发事件信息,坚决遏制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

二、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

各镇乡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负责向县政府报送信息;突发事件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县政府应急办归口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汇总和报送。

三、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较大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二)报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领导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是否可控等事件态势。

(三)报送时限。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事发后40分钟内向县应急办电话报告事件概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书面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必须在接到事件报告后40分钟内直报县应急办并说明迟报原因。县应急办(县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0825-7823229(上班)、0825-7822279(下班及节假日);传真(自动):0825-7825005(上班)、0825-7823191(下班及节假日);邮箱:522365610@qq.com、540005982@qq.com。

四、严格执行突发信息报送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场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乡、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动态信息。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和报告处置结果。

(二)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度。各镇乡、各重点部门要按照“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坚持每日14时40分前向县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或平安信息,凡发生该上报的突发事件而报平安的,一律视为漏报瞒报。(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考核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纳入对各镇乡、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凡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报告质量差的,要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因迟报、漏报造成严重损失、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问责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行政处

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不断拓宽突发信息来源渠道

各镇乡要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网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和新闻媒体报道,多渠道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切实加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等各类应急力量的直接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取事件处置的相关动态信息,要逐步开通面向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六、切实加强突发信息报送工作领导

各镇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工作,要落实专门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人,完善工作机制。要整合应急管理机构和值班室,把值班室建设成为突发事件信息综合接报平台,确保应急值守、信息汇总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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