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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5:35:16 | 移动端: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为认真吸取西安“11.14”液化气钢瓶泄露爆炸的惨重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深入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的指示要求,从构建和谐XX的大局出发,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春节期间的燃气安全供应。

二、检查任务

(一)企业自查。全区所有燃气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定,全面、细致的对所属的各燃气站点设施、管网、运气车辆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由其供气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上门检查,要求上门入户检查率为100%。入户检查要登记造册有记载,尤其是对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的使用情况要认真检查,要求商业用户的连接管一律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企业应对所在区域违法送气、供应点进行摸底,并于12月23日前报所在街、镇、场安办以及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

(二)开展场站监督检查。在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有城管、质监、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的专班,对液化气储备站、调压站、商业用气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自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处罚。

(三)开展瓶装气供气点的执法检查。区政府将组织安监、城管、质监、公安消防、交通、公安交管、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镇、场分管领导、安办主任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供气门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开展执法取缔工作。

(四)开展运气车辆检查。由区公安交管、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对运气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城区利用无危运证车辆运送瓶装液化气进入新洲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区安监局总工程师XXX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XXX、区交通局副局长XXX、区质监分局副局长XX、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XX任副组长,组长及各副组长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城管局燃气办,区城管局副局长XXX为办公室主任,区燃气办XXX为办公室副主任,XXX为联络员。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20日前完成,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全

过程)

1、召开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

2、对全区非法运气、非法供应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便于下步重拳打击。

3、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通过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进社区、工厂、学校、商店等形式,向非法供气经营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停止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燃气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年12月22日至201*年1月5日)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燃气企业制定的自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于201*年12月25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2、全面开展燃气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液化气储备站、供应点、调压站、管网设施、运气车辆、钢瓶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资质证照,制度制定与落实,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3、对今年未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入户安检率应为100%,要有认真的记载。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应按照要求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

4、整改安全隐患,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造册登记,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的,及时作销号处理。对由于燃气用户的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用户坚持不改的要暂停供气。

(三)监督检查和执行阶段(201*年12月30日至201*年1月25日)

1、开展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集中取缔工作。(1)各街镇会同所在燃气企业对本区域内非法瓶装液化气供应门点的摸底排查、登记汇总,上门劝阻等集中取缔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拟定集中取缔工作计划,做好集中取缔相关衔接工作。并将工作计划和摸底情况,于12月28日前报区工作专班。

(2)区工作专班于201*年12月30日至201*年1月25日将会同所在街镇安办人员,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供气的经营者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集中查处。

2、对周边市、县以及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检查。由公安交管采取在与区接壤路口布控的办法进行执法查处。(四)总结阶段(201*年2月)

春节以后,召开开展全区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具体工作由区工作专班组织落实。(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局:依法对燃气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商业用户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治理行为进行检查。

(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市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进行查处。

(四)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无资质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车辆进行查处。(五)质监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压力容器、超期未检或检查不合格的钢瓶充装以及充装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查处。(六)各街镇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经营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的集中执法和取缔工作。(七)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和区专班成员单位要全面动员,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工作专班组织制定和实施燃气安全

宣传方案,各街镇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学校、厂矿、商贸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积极提供违法供气站点线索,对违法供气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

(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

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区工作专班一经发现,要予以曝光。

(四)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街镇要认真排查和梳理辖区内的瓶

装液化气违法供气点,发挥街道、社区和居民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取缔违法供气和无证车辆运气行为。(五)、执法联动,长效控管。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

扩展阅读: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原稿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年11月14日上午7时许,西安市一小吃店发生液化气钢瓶泄漏爆炸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31人受伤。我市为吸取西安“11〃1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燃气企业、燃气行业和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排查,治理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及时严厉查处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全社会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全力保障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者的安全,为我市“两型”社会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任务

(一)企业自查全市所有燃气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的各类燃气站点设施、管网设施、运气车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由其供气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上门检查,要求201*年全年入户率达到100%。

(二)开展场站监督检查在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有城管、公安消防、质监、安监、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的专班,对液化气储配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气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自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处罚。其中,中心城区(含开发区、风景区)检查专班由市城管局牵头,远城区专班由区政府牵头组织。

(三)开展瓶装气供气点的执法检查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消防、交通、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供气门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开展执法取缔工作。

(四)开展运气车辆检查由市公安交管、市交委组织人员对运气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省内周边市、县利用无危运证车辆运送瓶装液化气进入武汉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忠烈任组长,市城管局副局长李瑛、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陈亚、市质监局巡视员周全力、市交委副主任夏焕云任副组长,各副组长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潮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市城管局副局长李瑛兼任主任,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主任董宏理任副主任,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委、市质监局各抽调一名科级以上干部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督促检查、情况汇总等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辖区内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点、无证车辆运气的执法取缔工作。并将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名单及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于12月季日前报市工作专班。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8日前完成。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

1、召开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

2、对中心城区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供应点摸底排查和集中执法取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查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3、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通过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上门宣传等手

段,向非法供气经营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停止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燃气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年12月6日至201*年1月5日)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燃气企业制定的自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于201*年12月8日前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2、全面开展燃气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

况的自查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气化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管网设施,运气车辆、钢瓶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资质证照、制度制定与落实、应急救援处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3、对今年末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行用气安全宣传。民用户安检按企业年度检查计划进行,但年内必须完成;商业用户的入户安检到201*年1月中旬,安检率必须达到100%。

4、整改安全隐患。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造册登记,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的,及时作销号处理。对由于燃气用户的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燃

气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用户坚持不改的要暂停供气。

(三)监督检查和执法阶段(201*年12月11日至201*年1月15日)

1、各区开展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集中取缔查处工作。

(1)各区于201*年12月20前完成非法瓶装液化气供应门点摸底排查、登记汇总、上门劝阻等集中取缔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摸底排查等相关资料,排定集中取缔工作计划,做好集中取缔相关衔接工作。

(2)各区于20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按照市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供气的经营者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集中取缔查处。

2、市工作专班于201*年12月20日至201*年1月15日开展对燃气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除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外,对检查中发现的燃气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从业资质。各远城区政府组织本区内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对省内周边市、县进入我市的违法运气车辆检查,由公安交管、交委采取在进出城主要路口布控的办法进行执法查处。

(四)总结阶段(201*年2月)

春节以后,召开开展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具体工作由市工作专班组织落实。

五、取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依法对燃气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治理行为进行检查。

(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周边县市进入我市的违法运气车辆进行查处。

(四)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无资质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车辆进行查处。

(五)质监部门:依法对瓶装气企业使用不合格钢瓶及违法灌装行为进行查处。

(六)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经营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的集中执法和取缔工作。

(七)各远城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要全面动员,

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工作专班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工作专班组织制定和实施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各区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街道、社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积极提供违法供气站点线索,对违法供气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

(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市工作专班一经发现,要予以曝光。

(四)认真摸排,严厉打击。各区工作专班要认真摸排和梳理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供气点,发挥街道、社区和居民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取缔违法供气和无证车辆运气行为。

(五)执法联动,长效控管。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主题词:安全生产燃气检查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邵为民副市长。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年l2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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