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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13 23:19:37 | 移动端:教育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5月是全省第18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根据区委、区纪委和市教育局安排部署,为扎实开展好第18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区第六次党代会、区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独特作用,达到用优秀廉政文化涵养文化自信,助力党风民风向善向上的最终效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将在5月完成省、市规定动作基础上,按照区纪委统一部署,将活动延伸至10月。教育系统要在6月30日前重点组织开展好“小手拉大手、廉政教育进校园八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主题班(队)会。

参加范围: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小学

责任科室:团委

2、组织学生以“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为题开展一次作文竞赛。

参加范围: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小学

责任科室:教育科

3、围绕“传承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主题,向学生家长征集一句廉洁相关的家风、家训,并择优张贴在校园显著位置。

参加范围: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责任科室:关工委

4、举办一次廉洁故事会。

参加范围: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责任科室:行风办

5、学唱一首廉洁歌曲。

参加范围: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责任科室:行风办

6、结合“创文”工作,评选一批“阳光少年”。 (具体实施方案将由教育科下发,请关注教育科QQ群)

参加范围: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小学

责任科室:教育科

7、举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日活动。

参加范围:各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

责任科室:办公室

8、学校结合校园文化和校本课程开展一次校本特色活动。

参加范围: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责任科室:教育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在抓好省、市、区委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校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重点开展好“小手拉大手、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增强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各校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要在6月30日前填写并向局行风办上报《全省第18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学校活动记载表》(附件1)。

宣教月活动期间,区纪委在xx纪检监察网开设宣教月活动专栏。各校要及时将开展活动信息(附活动图片)报送局行风办(邮箱:xx),行风办将择优推荐上报xx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xx发布”和区纪委,信息被区纪委网站宣教月活动专栏采用或被“xx发布”微信公众号刊发的单位将给予年度考核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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