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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做合格党员 树先锋形象” 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13 23:19:12 | 移动端:统计局“做合格党员 树先锋形象” 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各科室(中心):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积极立足岗位作贡献,并在社会公众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做合格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做合格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分工作性质确定实践内容和任务,通过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进一步提振精气神,立足统计岗位做贡献,在围绕和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实践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工作中,教育引导党员深刻认识领导影响干部、党员影响群众、党风影响作风,着力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党员亮身份。实行党员亮牌上岗制度,共产党员必须佩戴党徽。(责任人:翟会兵)

2.党员承诺践诺。要围绕主题实践活动的任务要求,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承诺一般包括共性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作出承诺)、岗位承诺(结合岗位实际,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实事承诺(每名党员都要向群众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具体实事)。将承诺内容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责任人:雷燕)

3.统计业务大比武。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每周知识测试、统计大讲堂、统计信息写作比赛等活动,提升党性修养,比拼工作能力,展现统计风采。(责任人:张洋)

4.开展民主评议。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责任人:程朵)

三、具体要求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合格党员 树先锋形象”主题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结合统计工作,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局党组将此次系列活动列入局各科室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随机督办检查,确保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实效。支部各责任人要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等工作,切实推动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努力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广大党员在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xx市统计局统计学会联合支部委员会

20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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