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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30 00:05:36 | 移动端:(最新)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最新)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以夯实基础工作为特色

着力营造工程建设领域诚实守信市场环境

大冶市治工办(201*年5月20日)

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

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省治工办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创新思路,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在提高成效上下功夫,较好完成了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汇报如下:

一、实行“五个一”,推动试点工作“各就各位”

一是成立一个有力专班,形成合力。我市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局长和市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二是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有的放矢。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对信用信息公开的重点部门单位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深入调查,查摆存在问题,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为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制定一个完备方案,责任到人。根据《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鄂治工办发[201*]5号)的要求,我们第一时间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碰头会议,专题研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和印发了《大冶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冶治工办发[201*]1号),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严格工作要求。

四是召开一次动员会议,全面部署。组织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参加的动员会,提高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对全市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五是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强化辅导。在《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下发后,由市治工办牵头,组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试点工作相关培训,市治工办、市经信局的领导和有关专家作了详细辅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住“四个重点”,确保试点工作“冲刺有力”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要求和督促各单位按照“严格公布要求、保证信息数量、提升信息质量、加强信息运用”的总体要求,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全面清理工作,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从业

人员的信用管理,严格制定良好和不良行为认定、信用信息管理、信誉评价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形成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维护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我市共发布信息3811

条,与试点前相比,增加2986条,增长率为362%,其中信用信息增加1847条。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运用。试点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对信用信息采集情况进行运用,我们在试点过程中着重督促并指导企业登记、资质管理、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各级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能,根据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信息、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建立和完善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为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市场运行和监管环节中的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在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重点选择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自身职能,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制定与部门职能相匹配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制度或规定。截至目前,以上重点部门单位均已出台比较成熟、切合自身实际的制度。《大冶市国土资源领域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重点落实了“黑名单”制度,对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

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等方法处理,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列入“黑名单”期限一般为12年;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大冶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试行)》的规定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代理公司做出了通报批评和暂停摇号资格的处理,并将三公司处理信息及时归入诚信档案。另外,该局稳步推进信息库建设,截至目前,共审核通过供应商55家,招标代理机构26家,监理企业14家,施工企业144家,勘察设计单位7家,不断规范全市工程建设市场。市治工办根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情况,结合大冶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的意见》,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诚实守信的从业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金额、质量保证金额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较多的从业单位和个人重点监管,根据不同情节,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直至清出大冶市场,真正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良好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在整个试点过程中,我们坚持“一周一安排、一阶段一碰头、一月一督办”的工作模式,建立大冶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工作QQ群,每

周将拟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布置,限时完成;一个阶段工作完成之后,召开相关负责人的碰头会,交流经验心得,总结工作成效,统一工作思路;每月按照时间节点对阶段性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由分管领导带队,对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考核内容。

三、得益“三大保障”,保证试点工作“率先撞线”一是领导重视。我市被列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工作全省试点单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长办公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将试点工作列为201*年纪检监察三大创新特色工作之一,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有力保障了试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是工作扎实。为使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我们按照省治工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搞花架子,扎扎实实推进试点工作。

三是宣传有力。采取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利用简报、网络、电视、报刊等形式,深入宣传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认识。在大冶廉政网和《今日大冶》开辟专栏,刊登各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知晓率,强化诚信意识,提升诚信理念,真正做到让守信者得益,让失信者受惩。在中国反腐倡廉网、

楚天廉政网、黄石廉政网、大冶廉政网、《今日大冶》等媒体发表相关信息报道,其中《湖北大冶市“543”模式夯实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试点建设》在中国反腐倡廉网刊发后,被成都廉政网、南通廉政网等地方官网转载,取得良好反响。

在省、黄石市治工办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省、黄石市治工办的要求还有差距,有些问题亟待完善和解决,主要是从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建设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定的制度特别是信用信息在市场运行和监管环节中的执行和运用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是在摸索中制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涵盖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黄石市治工办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市场运行和监管环节中综合运用的有效途径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巩固工程治理工作成果,优化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为大冶市实现“保百强、再进位”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和重要保障。

扩展阅读: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6号)的要求,水利部紧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等7家试点单位,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效,为水利行业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提供了实践经验。

一是信息公开共享得到进一步推进。在试点工作中,各地区、各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力求实现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咨询、供货等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加大对不良信息的报送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的上报和公开。继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专栏的链接,基本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公开共享。

二是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自201*年开始,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及时在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向社会发布。部分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制定了地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探索开展对本省(自治区)有业务的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三是信用信息在水利建设市场开始综合运用。各试点单位积极应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探索综合运用的有效途径,对规范水利市场主体行为、营造水利行业诚实守信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得到有益探索。各试点单位相继出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水利部结合本次试点工作取得的实践经验,已着手编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暂行办法。

下一步,水利部将结合本次试点工作取得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建设,统一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从制度层面明确信用信息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运用原则,形成水利建设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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