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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1:43:58 | 移动端: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报告

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报告

武胜县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情况和开工建设情况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县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有力地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为保障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我县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现将我县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地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情况

20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投资3765万元,完成住房600套,以划拨方式供地23.5亩。

20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完成住房940套,以划拨方式供地28.2亩。

201*年拟建保障性安居住房1974套,拟供地168.62亩。

二、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情况

201*年保障性住房总投资3765万元,经过公开招标,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监理中标单位为四川三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于201*年7月20日动工,共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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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单元600套,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项目占地23.5亩。

201*年保障性住房总投资3500万元,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四川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为监理,该项目于201*年5月17日动工,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共建成500套,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28.2亩。

三、保障性住房供地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我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情况,制订了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和供地计划,并在年初已上报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和修编后一年度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分类确定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旧城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标准、规模及时序,并落实到了具体地块。通过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不断扩大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比例,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需求。

(二)严格程序,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我县按照城市规划,综合考虑被保障人群的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和地块,为其方便工作、生活、就医和就学创造有利条件。在供地环节,我县对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一律实行划拨供应,并按规定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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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了相关费用,并将规定的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了明确。

(三)做好服务,做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保尽保”。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到实处,我县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为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项目用地,采取提前介入、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特事特办等措施,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等服务工作。并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集体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加快用地审批速度。现场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存在的问题,调查核实各市县项目用地落实情况,以确保全省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时落实到地块。该厅要求各市县必须在省正式下达市县保障性住房计划后一个月内,全面落实项目用地,完成土地供应。

20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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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201*年保障性住房工作汇报

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总结

(赣榆县)

201*年是“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又是全国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的第一年。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县今年需建设保障性住房1436套(间),发放住房补贴300户。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重点的多形式、多层次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现将我县201*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廉租住房建设有序推进。20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96套,发放租赁补贴300户。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工程中新建廉租住房120套,在进行主体四层施工,预计总投资1106万元,已争取省级补助建设资金352万元,县财政落实配套资金848万元。租赁补贴方面,已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24户,补贴资金98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快速实施。20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20套,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1881万元。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52套,总投资3200万元,正在进行主体四层施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超额完成。20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820套(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投资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住房问题:我县在福阳新村六期工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176套,已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01*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四层施工。二是筹集园区工矿企业建设的职工公寓、宿舍作为公租房:金茂源、新海石化、镔鑫特钢三个企业筹集到公共租赁住房851套(间)。合计共建设筹集公租房1027套(间)。(超额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

(四)限价房建设进展顺利。20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目标任务为:新建限价商品房300套,完成限价商品房投资3078万元。我县共投资建设限价房384套,总投资7050万元,分别为青口镇投资建设金沙绿苑小区安置房116套,已交付使用;创联公司投资建设谷沙新村安置房144套,已交付使用;青口镇新庄社区投资建设安置房124套,已主体封顶。(超额完成限价房建设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重抓推进

围绕201*年市目标任务,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县政府重新调整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名单,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责任靠身,县政府按照201*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同县住建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县住建局同县房改办实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房改办全面推进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倒推机制,倒排工期,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审批制度,夯实考核奖惩制度,将目标考核结果与目标奖励相挂钩。先后下发了《房改办工作科室和人员分工》、《房改办日常管理制度》、《房改办公章管理、档案查询管理规定制度》、《关于成立房改办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房改办目标考核及科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实现了住房保障推进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保证了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一)健全规章制度。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申请、审批制度,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负责受理辖区居民住房保障初审、复核及公示工作;同时,切实做好住房保障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通过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切实让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

(二)严格审批把关。201*年,我县强力把好住房保障审批关、分配关,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力。截止11月份,我县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交付房源分配率为100%,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为97.5%。(市级住房保障考核标准中达到80%)

(三)加强租赁管理。工作中,我们对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实行年度入户调查核实,杜绝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住建局成立开展“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赣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房改办依据县住建局成立了《关于成立开展“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部门权力内检机制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由住建局组织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会,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取得实效。

201*年,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克难攻坚,奋力开拓,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从改善民生、服务大局出发,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克难奋进,扎实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协赣榆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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