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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秋季扶绥县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0:26:56 | 移动端:201*年秋季扶绥县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秋季扶绥县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扶绥县上半年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秋季学校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30号)、《201*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桂卫监督[201*]8号)和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崇左市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卫法监[201*]3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扶绥县卫生监督所、扶绥教育局联合派出的学校卫生专项监督组于201*年9月6日-9月20日期间,对全县22家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学生体检、教学生活设施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组织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30号)、《201*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桂卫监督[201*]8号)和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崇左市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卫法监[201*]30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年9月6日-9月20日期间,由扶绥县卫生监督所派、扶绥教育局联合派出的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所有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学生体检、教学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的内容:(一)饮用水卫生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有专人管理;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学校是否对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饮用水的卫生防护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清洗消毒措施,使用的消毒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蓄水设施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是否有饮用水相关卫生许可证;饮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有无水质检验报告、桶装

水批次检验合格报告。

(二)传染病防治

重点检查学校有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无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有无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及登记记录;是否配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并按要求报送疫情信息,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是否畅通;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愈复课查验等,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有无记录等。

(三)学生体检情况

检查学校对、在校学生是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有无学生健康档案。(四)教学生活设施卫生

重点检查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共检查了全县大专院校1所、职业中学1所、中学6所、小学6所(包括农村小学)、幼儿园8所。检查发现:

1、学校饮用水检查情况:所检查的22所大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中均制定有各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均能够按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水池均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存在主要问题有20所学校均无防止水质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直接从事供、管水的工作人员均无有效的健康合格证;5所有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未能进水质消毒处理,也未能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2、传染病防控情况:所检22所大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中,有住宿的大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宿舍均能够通风换气,并备有消毒环境的消毒药,有医务室的学校能够按照规范进行执业并对医疗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另外,有22所大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有各项传染病报告、管理、应急预案等各项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并落实(其中大专院校1所、职业中学1所、中学6所、小学6所、幼儿园8所);开展晨检、因病缺课登记等工作的大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有22所(其中大专院校1所、职业中学1所、中学6所、小学6所、幼儿园8所)。

3、学生体检情况

所检22所学校中有20所学校没有对在校的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均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4、教学生活设施卫生

所检22是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卫生基本符合学校卫生标准里的要求。卫生监督员对不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及生活饮用水管理不到位的学校下发责令整改意见书,共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22份,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学校饮用水基本上使用城镇水厂提供的生活饮用水,但尚有5所学校使用自备水源,这些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未能对饮用水进行有效消毒和定期检测,饮水卫生安全无法保障;

2、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有医务室的学校,在传染病防控的制度建立、预防性消毒、晨检、因病缺课登记等传染病防治工作上都按规定开展防控;但没有医务室的学校,大多数不能正常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个别学校甚至基本的传染病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更不用说传染病的报告及传染病的消毒;3、学生体检情况中学校对在校的学生均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均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4、教学生活设施卫生方面学校卫生室配备的校医人员达不到学校卫生标准的要求,特别是乡镇的幼儿园基本没有配备有保健老师。五、下一步工作

1、加大对学校生活饮用水使用情况检查,特别对自备水源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自备水源的水质检测工作;

2、加强对学校,特别是乡镇小学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

3、联合教育局、疾病控制中心等部门单位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增强学校防控传染病的能力;

扶绥县卫生监督所201*年7月10日

扩展阅读:ⅹ县卫生监督所201*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县卫生监督所201*年学校卫生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县学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采取集中监督检查的行式开展了今年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饮用水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我县卫生监督所在县教育部门的配合下,于201*年5至8月份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餐饮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现将学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年,按照市局《关于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卫生局和教育局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县201*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的有关要求,我们卫生监督所8名卫生监督员分成二个监督检查小组,于201*年5月4日-8月3日,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展开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了100所学校,对100所学校

的食堂、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管理及学校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二、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一)、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各学校均能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做了大量的工作。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能够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有效开展了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多项措施并举,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着力构建学校卫生安全体系,将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学校与食堂签订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合同”,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并要求学校食堂经营者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管理,保障了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各校能够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配备基础卫生设施,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建设和改造规划,使学校基本卫生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为了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采取了一些因地制宜的措施,不断完善食品卫生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工作,规范操作加工程序、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登记台帐。对学生食堂实行学校检查与学生综合打分评比相结合的措施,奖优罚劣,对饭菜质量和饮食安全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4、积极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两个检查组共检查100个学校,有学生食堂的学校73所,全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100所学校全部建立实施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确立了疫情报告责任人,落实了晨检和因病缺勤、返校登记等措施。

5、不断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检查100个学校自备供水设施,53个学校为自备水源,46个学校设有专兼职管供水人员,对饮用水卫生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清洗储水设施,开展水质消毒。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

(二)、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学校食堂因面积较小,食堂食品加工流程不够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硬件设施不足,不符合学校食堂卫生要求。本次检查中监督员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对50个承包食堂中的11家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均下达了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经2个月整改,11家全部达标。

2、部分学校未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个别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

3、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未落实,无索票

索证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有进货登记台账,但项目填写不齐全。

4、个别学校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换证,极个别从业人员未能进行健康体检上岗,卫生监督员检查后已向学校管理负责人通报了有关情况并责令立即整改。

5、部分学校未完善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97个学校无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未及时在校内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个别学校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访记录不全。

6、个别学校周边仍有食品流动摊贩,校外有部分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

7、自备供水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学校自备水水源卫生防护设施不健全,水源井口、蓄水设备未完全密闭,存在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自备供水消毒和检测不符合要求。部分学校饮用水未开展定期消毒,按时添加消毒剂。蓄水设备清洗消毒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无水质检测报告。

8、部分边远山区小学条件简陋,而且将要撤并合校,国家对这些学校不再投资建设,基本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

9、全县学校均无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环境噪音、黑板课桌椅设等竣工验收检测合格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卫生规范、标准,督促卫生许可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完善整改,使食堂卫生硬

件设施达标,食品加工流程合理,依法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全县学校的校医及保健教师开展肠道等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课。组织督促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督促教育部门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督促制度不健全学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责任到人,制度上墙,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与教育局密切配合,加强将要撤并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食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6、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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