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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8:26:43 | 移动端: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总结

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总结

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

工作的情况汇报

我街道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号)精神,以创建社会的和谐模范区为目标,在我辖区进一步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四大活动”开展以来,我街道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使街道干部深刻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快街道发展,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我街道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曾庆盈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班正德担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四大活动”工作纳入街道和村干部量化管理考核内容,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并落实到个人。

二、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一)大排查

为了开展好各项工作,我街道制定了工作计划,并对17类67项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排查了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各个工作计划,认真落实计划内容。“四大活动”开展以来先后进行了两次矛盾纠

纷排查两次普法宣传,根据我办事处实际情况,宣传了土地管理和农民建房、土地使用、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大接访、大调解

我街道非常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都由两名领导值班,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每天有一名专职干部负责信访接待、登记、交办等事宜。二是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三是信访矛盾及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制度。街道办综治委坚持召开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对街道信访矛盾和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群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苗头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将重点人员采取“三帮一”或“四帮一”的稳控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人员控制在当地,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街道经济社会的和谐稳步发展,确保我街道无群体性事件,无大规模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大防控

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体制,做好情报收集、上报、汇总、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理,多渠道收集掌握社情民意,特别是热点敏感问题动态。我街道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的教育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一是加大领导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力度,街道党工委将法制教育列入了中心组学习,促进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抓好村干部的法制教育,促进村务公开、依

法治村。

三、促进协调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我街道认真配合协调各部门,经过认真的排查,共排查出三起矛盾纠纷,六起来访,经过调解,都以达成协议,调处率为100%。经过回访,没有复发现象,履行协议情况良好。“四大活动”开展以来没有发生民转刑事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矛盾纠纷的发案率较以往有大幅度下降,社会稳定和谐。

钦北区长田街道综治办2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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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深入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推进创建社会和谐模范县建设,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201*年2月上旬至201*年5月中旬)的“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创建社会和谐模范县为目标,深入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社会持续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打牢根基,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负责排查、化解、防控各自行政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条块之间的沟通协调,增进协作配合,明确预防处工作

的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加强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关注民生诉求,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体的利益诉求,在正确协调处理利益关系的基础上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齐抓共管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构筑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防控网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责任追究原则。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复查复核,限期办理。改进和完善工作情况通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查究到位的工作责任体系。

三、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工作秩序,推动领导责任制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构建信访维稳工作大调解、大防控的新格局。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源头夯基础,把握“事要解决”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化解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破解一批信访维稳工作“老大难”问题,

努力实现“四下降、一好转”(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非正常上访量和群体性事件发生量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

四、时间安排和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

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镇深入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传达贯彻自治县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排查和攻坚阶段(201*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集中开展对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登记造册,层层分解责任。要组织开展好每月两次的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活动,制定全面攻坚计划,集中人力、物力,在活动期间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破解一批信访“老大难”问题。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年4月下旬至201*年5月中旬)。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的长效工作机制。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大排查,摸清底数,增强矛盾纠纷调处的针对性。

1.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要求,开展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群体、每一个环节,准确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涉事人、诉求、涉及人数、现状、事态发展预测等逐件登记建档,同时要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解决方案、办结时限和稳控责任人,逐一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建立台帐,于20l1年2月26日前汇总上报镇综治办。2月26日后排查出来的新案件,也要及时上报镇综治办登记备案。

2.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对涉事群众曾进京赴邕上访且问题尚未解决的、曾经或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事关多数群众切身利益且存在社会稳定隐患的突出问题,都应作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统计。特别是针对涉农利益、社会保障、“三大纠纷”等重点领域,针对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人员、离退休村委干部、代课人员、小教大专班、涉法涉诉人员等重点群体,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掌握动态,及时化解。

3.加强和改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式。要注重把排查工作和信息收集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排查;深入分析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传媒热点、信访信息等方面情况;要注重把排查与研判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议,掌握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研究落实化解措施;要注重把排查和督导结合起来,通过排查强化督导,确保调处实效。

(二)大接访,转变作风,构建主动创稳定的工作局面。

1.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旬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镇党政领导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天轮流值班接访。要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公开

大接访、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带案下访、重信重访问题回访等多种形式的定期接访制度。活动期间,要集中安排镇领导接访处理一批信访积案;镇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每月开展两次“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村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的诉求问题。

2.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要重视和加强对群众初信初访问题的解决,切实把应当解决、能够解决的信访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到沟通梳理到位,最大限度减少重信重访。凡是领导干部接访的信访事项,接访领导为调处的第一责任人,对案件的处理一包到底,直至“案结事了”。在大接访和下访活动中,要做好案件登记、记录和建档工作,并及时将接待情况、案件处理进展情况、稳控情况、结案情况上报镇综治办。要继续推动“村级接访”活动的开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

3.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带案下访,主动深入企业、村屯、社区,听取群众诉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及时协调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自治县关于解决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帮扶、救助、救济等办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大调解,找准突破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治本之策,把发展的成果更多地运用到改善民生上,把钱花在解决源头问题上,

注重围绕群众普遍关切的民生利益诉求,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要大力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围绕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制定和完善各专项评估的配套措施和操作方法,建立完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体系。要健全完善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项目决策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统筹协调好相关利益关系,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2.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全镇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以“事要解决”为标准认真检查和审核,看一看是否做到“四个到位”(即对上访人员诉求合理的是否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是否教育到位,对无理纠缠的是否稳控到位,对触犯法律的是否处到位)。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调处化解的总体目标、阶段量化指标和具体解决措施,逐案明确责任,落实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具体负责人、具体措施、限期办结期限、结案效果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措施,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上级挂牌限时解决的重点案件,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要充分发挥好信访及涉法涉诉资金的作用,灵活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逐一破解。

3.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要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体系的综合优势和效能。全镇要实行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办牵头,司法、信访、公安、民政、国土、水利、劳动、林业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多元调解机制。严格落实激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分解

矛盾纠纷调解任务,督导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妥善调解矛盾纠纷。

(四)大防控,坚持两手抓,规范信访维稳工作秩序。

1.加强法纪观念,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答复程序,严格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受理的信访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办理质量符合政策和规定并处理到位,办理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和重大活动防控工作。要强化对重点利益诉求群体和骨干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特别是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动向的高危人员、有前科劣迹和报复社会动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要完善分级稳控措施,防止漏管失控。

3.加强教育引导,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信访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遵守《信访条例》六个禁止的规定,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要旗鲜明地告诉上访群众,采取非正常形式,超过5人群体上访,特别是到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引导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

4.加大对重点人员、挑头人物的思想教育、法制宣传和依法惩处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坚持一手抓问题的解决,一手抓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有效控制,非正常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要突出重点,逐一列出重点工作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措施,因人施策,

抓好落实。公安派出所要主动搜集证据,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训诫工作,对违法人员要依法给予严惩,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5.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管控措施。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社会舆论反应强烈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毒品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重大犯罪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要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的集中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以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动态治安防控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要把深入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作为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各村和职能部门(单位)班子会必须专题研究部署。要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负总责,不仅要亲自接访,还要加强组织领导,亲自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落实。要集中更多时间、

更多精力、更多财力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镇财政要加大对化解矛盾问题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全镇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一定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接待和处理好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疑难纠纷和信访“老大难”问题,要组织调处小组深入基层开展接访、下访,为群众解疑释惑,抓紧落实有关政策,使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对涉及到赴邕进京同时又属非正常上访的案件,重点进行约访接待,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我镇稳定甚至有可能影响全县、全市、全区、全国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注重实效,做到信访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力求给信访人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统一协调,加强配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着眼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深入扎实地排查调解好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难以确定责任单位,或者涉及多个部门,或者跨地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市信访联席办印发的《关于我市信访人员劝返接回和稳控工作责任的暂行规定》,由县信访联席办明确责任主体,有关部门不得推诿扯皮,绝不允许敷衍塞责。

(四)加强督办,严格问责。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联系点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县及我镇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在活动期间发生到柳赴邕进京非

正常上访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发生上访人被北京公安机关拘留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和领导问责,并在年底绩效考评中扣分。对工作进度迟缓、效果不明显的村、部门和单位,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对该排查而没有及时排查、该化解而没有妥善化解,以致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结束后,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1*年5月l0日前报送镇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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