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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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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总结

201*年度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为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逐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使南马社区卫生服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卫生局的指导下,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为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处置,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专业应急预案。年初以来先后制定了《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秀屿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等。

三、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队伍得到有效加强。目前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院办、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的专业人员构成、其中院办公室主要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及报告、临床科室负责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以及对疑似病人的确诊排除及配合区疾控做好防控的各项措施。中心还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后勤保障组。

四、建立与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警系统,我中心传染病全部实现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直报覆盖率均达到100%。在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建设的同时,中心还把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杜绝缺报和漏报作为网络直报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人员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同时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程序,为逐步完善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报告系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培训演练和应急宣教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认真组织、指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南马中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全员培训,全年共组织相关培训4次培训人员128人次,以保证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等,提高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并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实战运用水平、协调配合能力,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全年按计划共进行两次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共有15人参加。演练内容包括药物过敏反应、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是应急物质储备:南马中心共储备物资有病毒类药物、漂白粉、防护服、N95口罩、手动喷雾器。

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应急管理角度看,尽管我们做了不少工作,在预案制定、体系建设、能力建设方面都有了一些进展。但总体来说,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一、认识不到位。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危机和忧患意识;二是体系不够健全。预案体系还不完备,一些已制定的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强;

三、部门间协调不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常遇到的需要多部门配合时协调工作难度大,很难真正落实到位;四、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应急人员素质不高。

五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缺少必要的抢救设备,后勤装备,救护装备。

201*年工作计划:

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二、要加强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部门间的协作。三、要尽最大努力提供一些装备、资金保障,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实验室,希望政府能加大资金投入,促使中心的应急体系尽快完善,并使其能够健全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四、是继续组织实施一系列应急演练工作。以加强应对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实战能力。

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年11月5日

扩展阅读:201*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201*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二一年一月)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要求,对201*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

201*年,全市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报告病例269人。与201*年相比报告事件数上升4起。其中传染病报告3起,占报告事件总数的50%;食物中毒1起,流感样病例暴发事件1起,水污染事件1起,分别占报告事件总数的16.66%。

201*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占较大比重。主要是201*年新增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占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的50%。

2、学校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发场所。201*年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绝大多是发生在学校,主要是学校为人群聚集性场所,较易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

二、201*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结评估

201*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提升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卫生应急领导指挥机制。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组织协调领导,201*年3月,市卫生局成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应急办主任由急救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相关科室与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全市已基本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运转机制。制定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专项预案,逐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应急工作预案体系。

二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建立了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了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同时,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处理的标准、内容、程序等规范,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及时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卫生信息通报机制,市卫生局通过《通辽卫生信息》、《疫情简报》等载体,及时向卫生厅和市委、政府报送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信息。同时,建立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告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阶段性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三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协调机制。为积极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加强多部门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坚持部门会商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形成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市卫生系统采取专题培训、学术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视频课件、广播电视等先进手段,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辅以情景模拟、预案演练、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系统全体职工了解、熟悉《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卫生系统结合《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制定培训规划,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贯彻作为卫生应急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卫生人员的卫生应急工作培训,按照分级负责、滚动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培训有签到,师资有课件,做到了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现场处置培训与理论学习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提高应急培训效果。同时,相关部门也配合卫生应急培训,对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和大众卫生应急知识进行宣传培训。全市共举办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班、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培训班百余期,参加培训20900余人次。

(三)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是提高卫生应急指挥决策能力。201*年,市卫生局投入10余万元,加强卫生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局机关内部实现办公自动化,并实现与旗县市区卫生局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网上公文和信息传输。局领导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掌握卫生应急信息,下达应急指令,实现了卫生应急移动指挥。在现场指挥方面,配备了卫生应急指挥车辆,实现了事件现场与指挥中心信息的实时互通,为指挥决策提供了事发现场的实时信息。初步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7月份全区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在通辽召开,我市在会上交流了卫生应急工作经验。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制定了《通辽市急救中心(站)工作服务规范》、《通辽市急救中心(站)工作流程》、《通辽市急救中心(站)考核评价标准》等规章制度,规范急诊急救工作。对十三家急救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同时加强院前急救队伍的业务培训与演练,使各医疗急救机构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促进了全市整体急救医疗技术和水平的提高。201*年,急救指挥中心派出救护车辆14508次,救治伤病员12456人次,处理三人以上伤亡事件142起,为大型活动提供医疗保障42批次。

三是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理能力。全力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多次召开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和完善各项防控工作预案;设置了甲型H1N1流感定点救治医院;组建了市、旗两级疾病控制、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规范预检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开展了3次全员业务知识培训,组织11次应急模拟演练;积极储备药品、防护品、医疗设备等相关防控物资,全市累计投入防控资金1000余万元。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及时进行疫情信息沟通,积极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落实学校、社区、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疫情发生后,全市卫生系统快速反应,科学研判疫情,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集中优质医疗资源,有条不紊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先后派出15支医疗专家指导组进驻有关学校,指导医疗救治工作。市卫生局领导多次带领专家组深入各旗县市区指导各地做好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对重点人群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累计接种20.57万人次,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危害。

四是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201*年,全市新增27个卫生监督分所,基层卫生监督分所总数达到134个,助理卫生监督员达到463名,覆盖旗、镇、村三级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基本形成。推动卫生监督触角下移,扩大卫生监督覆盖面,有效地预防农村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同时在嘎查村卫生室设立卫生信息员近2336名,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网底的前哨作用,为做到早期预警,及时处置奠定基础。

三、201*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治区卫生厅已成立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市及旗县卫生局尚未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无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应急工作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经费和物资储备不足。

三是基层应急工作人员有待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科学、系统、有效的培训,基层应急处置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传染病防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常识不足,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县、乡、村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加政府对三级预防保健体系建设的投入,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2、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保障和专家、专业队伍,对社会人群的健康适时监测,及时发现对人类可能造成生命、健康威胁的疾病,并提供预警等决策依据。

3、加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应急队伍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检验试剂、物资等的储备,提高物质保障能力。

5、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意识。

五、201*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食物中毒事件案例分析》

一、背景和案情介绍

(一)发病经过

201*年1月12日15点13分,通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科尔沁区施介医院电话报告,称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有20余名学生于当日在学校食堂午餐后出现发热、头晕、头痛、其中45名学生有皮肤潮红、恶心、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状,来该院就诊。接到报告后,通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立即组成两个调查组分赴学校食堂及学生就诊医院进行调查处理。通辽市120指挥中心也出动车辆和人员协助进行了处理。截止201*年1月13日7点30分,学生已全部治愈出院,且无新发病例及死亡情况发生。

通辽市专家点评:学校食堂承包人应加强卫生管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同时向当地卫生组织部门报告。该校学生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后,学校和食堂承包人做到及时将病人送施介医院进行诊治,医务人员根据病人临床表现及询问,怀疑此次发病有部分学生的症状与饮食有关,医院给予对症治疗。由于该院条件所限后经科尔沁教育局和卫生局领导决定全部转入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使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从该起事件的报告过程来看,学校和食堂承包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履行报告职责,而是积极开展救治病人,第一次接诊的施介医院方根据接诊病人的临床症状进行电话报告。

通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电话报告后,立即启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食物中毒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工作,带上相应法律文书并及时通知疾控中心,立即分成两组奔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救治病人,查找中毒的可疑食品及中毒原因,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流行病学调查

1.发病情况

经调查得知,该校有157名学生及3名食堂工作人员在该校食堂就餐,于201*年1月12日11点30分进午餐,至12:00时起先后有6名学生发生头晕、头痛、个别学生有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恶心、腹痛等症状。后又有学生发病,共有34名学生陆续到医院进行观察。其中最早发病时间为201*年1月12日12:00时,最晚发病时间为14点30分,潜伏期为30分至3个小时。对未进食青鱼的对照组9名学生调查得知,均未出现上述症状,通过对个案调查结果分析,其中发热18人占52.9%,头晕28人占82.3%,头痛30人占88.2%,腹痛6人占17.6%,恶心5人占14.7%,面色潮红、眼结膜充血5人占14.7%,共34人到医院进行观察。

2.人群分布、临床诊治情况

发病者均为初三年段学生,其中男18人,女16人;年龄分布14-16岁之间,平均年龄15岁,发病最短潜伏期30分钟,最长3小时,平均潜伏期1小时45分钟。医院治疗措施为对症治疗,静脉点滴5%生理盐水,Vc、25%葡萄糖、地塞米松等药物进行治疗。在住院治疗的34名学生中有5名学生符合食用鲭鱼后出现的面色潮红、眼结膜充血、头晕、头痛、恶心、腹痛等组胺引起的疑似食物中毒症状。

3、现场卫生学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该校初一、初二学生已经放寒假,现有157名初三学生还在学校上课,他们于11:30分午餐后,自12:00时始有学生头晕、头痛、腹痛等症状。学校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午餐向学生供应的是大米饭、酱青鱼、蒜蓉茼蒿,以上三种食物已按标准进行留样。该校学生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已索证,储存、加工及配餐环境良好,该食堂于201*年6月28日换发卫生许可证有效期1年,3名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两证”齐全。从业人员无手部外伤及腹泻等疾患。学校对食堂加工供应场所进行了保护,及时送身体不适的学生去医院进行了诊治,对无症状学生进行了严密的观察。监督员通过询问当事人得知,当日购进的鲭鱼是冷冻的,经对当日午餐食谱进行分析,认为食用的鲭鱼为可疑食品。鲭鱼供货方五明海鲜铁南二店按属地管理原则属科区卫生局管辖,通过案件移送书移交科尔沁区卫生局对该店进行调查处理。

(三)实验室诊断

由通辽市疾病控制中心对该食堂食物留样的大米饭、酱鲭鱼、蒜蓉茼蒿进行了采样并进行了检验。结果在食物留样酱鲭鱼中检出了组胺。

(四)调查结论

根据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合临床症状、实验室检验结果分析,专家组确认有5名学生的临床症状与食用鲭鱼所引起的组胺中毒症状相同,判定本次事故为使用含有变质的鲭鱼加工食品引起组胺食物中毒。现场卫生学调查结果也支持这一推测。

通辽市专家点评:本次食物中毒具有以下共同特征:(1)潜伏期短而集中,在30分和3小时内发病。(2)几人同时发病都具有相同的特征或症状基本相似。(3)发病的人学校食堂进食同样的食品,发病范围现在食用了这种有毒的食物的人群中。(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在流行病学曲线上呈现突然上升又迅速下降的趋势,无传染病流行似的余波。

鱼类引起的组胺中毒是鱼类捕捞后,鲭鱼、鲐鱼等是青皮红鱼肉类,活动力强、肌肉发达、皮下及肌肉血管系统也较发达、体内酶的活性较强,捕获时常剧烈挣扎而死亡,如在常温下放置时间较长、卫生条件不好受到脱羧酶强的细菌污染,它们将鱼体中的游离组氨酸脱梭形成组胺,当鱼体不鲜或腐败时组胺含量更高,食后可能中毒。

一般情况下,温度15-37oc、有氧、弱酸性和渗透压不高的条件下,适于组胺分解形成组胺。组胺中毒量的问题尚无一致意见。一般认为成人摄入量超过100毫克时即有中毒可能。有人认为鱼组胺含量为100-150毫克/100克可能引起轻度中毒。

中毒临床表现:组胺引起中毒的机理主要是毛细血管扩张和支气管收缩。临床表现的特点是发病快、症状轻、恢复快;潜伏期为数分钟至数小时,发病率40~50%。主要临床表现为毛细血管扩张现象,如颜面部、胸部以及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同时还有头痛、头晕、心悸、胸闷、呼吸频数和血压下降;一部人病人伴有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症状体温一般不变。

二、处理情况

(一)案发后,卫生监督员现场对该食堂下达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对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进行了行政控制,责令对其食品容器及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二)该学校食堂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5人食物中毒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校食堂进行了行政处罚:1.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对加工经营场所及用具进行彻底消毒。2.罚款人民币1256元。

通辽市专家点评:本次食物中毒的确认,调查取证是办理食物中毒案件的关键。这起食物中毒案件的调查处理我们共使用了“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合议记录”、“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结案报告”等执法文书,使这次食物中毒事件的确认、处罚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

食物中毒确认的调查取证。接报后,我们首先根据《食品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对全部疑似中毒人员、部分共餐未发病者分别进行了调查,并制作“个案调查表”34份,同时对造成食物中毒的现场进行了检查和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根据调查情况我们组织卫生监督员对疑似中毒人员进行逐一核实确认。最后,对全部资料进行了流行病学和统计学分析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完成了食物中毒调查,使这起食物中的事实得到确认并做到证据确凿。

三、经验与教训

1、学校后勤社会化的出现是使中小学食堂形成了自办、承包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就餐形式,一些食堂经营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自身管理,食堂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简陋,存在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隐患。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通过对比,未对外承包的食堂的投入和管理明显好于对外承包者。

2、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认识不足。由于该校食堂对外承包,个人承包后存在着轻管理重效益现象。存在着硬件设备设施投入少,部分加工容器容积小,用水量小,存在着加工容器用具清洗不彻底的现象。

3、采购人员应严把质量关,不应采购含有腐败变质的原料食品。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对采购的食品应分类保存,特别食肉类食品应冷藏或冷冻保存。

4、食品加工人员责任心不强,加工时没有对所采购的鲭鱼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把关,未及时发现变质鲭鱼原料,存在着食品安全的隐患。

5、监督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向食堂承包人宣传不加工腐败变质鱼类食品,尤其是青皮红肉鱼类。

6、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季节性的监督检查,应加强监督检查的频次并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进行操作卫生指导,严格督促、检查、指导,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

四、今后学校食堂工作建议

1、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鱼类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对青皮红肉鱼更应注意保鲜,如发现青皮红肉鱼类鳃白、眼红应立即做腌制加工处理,不宜鲜销,采购和加工人员对于不新鲜的青皮红肉鱼类做到不采购不加工。

2、食堂在烹调时可采取去组胺措施,如对容易产生大量组胺的鲐鱼进行烹调时,可加入雪里蕻或红果少许(一斤鱼约加半两雪里蕻或红果),然后进行清蒸或红烧,这可使鱼中组胺下降65%以上。

3、食品容器、用具和餐饮具必须做到一餐一消毒。

4、建议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承包后的食堂存在着以追逐最大经济利益为出发点的经营方式,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原料采购等经营环节节省开支投入不到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

通辽市专家点评: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球的严重卫生问题尽管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水平,但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每年都在发生,食源性疾病的现状警示我们,公共卫生正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必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和监测系统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进行食品卫生教育,提高食品卫生意识和责任感,采取综合治理减少食物中毒的危险因素,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预防控制体系,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尽管国家已下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但对于学校食堂特别是对于对外承包者,加强培训工作,要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知道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食物中毒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控制因食用变质鱼类引起组氨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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