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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计生齐抓共管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0:40:20 | 移动端:纪委计生齐抓共管工作总结

纪委计生齐抓共管工作总结

XX镇纪委201*年执行计生

计划责任总结

中共XX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今年镇纪检监察部门在积极开展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配合计生部门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局面的形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协助计生部门方面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把好计生政策关。镇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在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严格把住政策关,对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决不手软,不徇私情,坚决卡住。一年来在基层推荐各项工作的评先评优中给予认真审查,不断强化计生工作在其他工作当中的优先位置,推进现行的计生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利用全镇开展的党风党纪责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了关于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我镇的宣传媒介加大一些计生政策以及育妇应知应会的知识宣传,坚持采用视听教育的方式,不断掀起群众主动学习计生政策法规的新高潮。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文件精神,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党政干部和基层计生干部的自身素质,增强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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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四是在抓好全镇的镇务、村务、校务、所务四公开的工作中,坚持不懈地把计生的公开工作摆在首位来抓,不断构筑计生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群众作为监督的主体,让计生工作从多个方位、多个层次进行公开,增强了农村计生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积极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违反计生政策案件的查处,虽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但起到了一定的震慑教育作用。同时对于8个行政村相关村级人员在落实计生工作以及流动人口工作中出现政策外多胎生育行为的分别给予立案查处。经过调查取证立案查处村干部在计生工作中存在着失职行为有8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2人,通过办案有力地维护了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今后镇纪委将一如既往配合协助计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的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维护党和国家的现代计生政策,确保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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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的通知

五发201*号

中共五德镇委员会五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

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对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增强齐抓共管的意识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充分认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长期不变,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期不变,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基本方针

长期不变,从而把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列入各单位、各相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二、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结合我镇具体实际,对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单位及部门的主要职责明确如下:(一)镇纪委、监察

1.对违法生育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立案调查,提请上级机关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2、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本镇范围内的“两非”案件。(二)卫生院

1.和相关人员签定严禁“两非”工作责任状。

2.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接产手术以及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查验计生证明。

3.落实六项制度,加强对B超使用的管理。4.办理有关证照,计生证明查验率达100%。

5.每月底向计生部门反馈出生、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和验证把关等信息。(三)国土所

1.在发放遇到使用证时,查验计生证明。

2.在办理宅基地申请时,必须经计生部门先审核签字后再给予办理。

3.每月底向计生部门反馈验证把关信息。(四)教育办公室

1.在办理新生入托、入学手续时,必须查验户籍,如无户籍的,须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五)派出所

1.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儿申报和暂住证时,计划生育证明查验率达100%。

2.新生儿上户,必须经镇计生部门领导签字后出具的出生证明方可办理。

3.每月底向计生部门反馈信息。4.及时查处干扰计生执法案件。(六)财政所

1.镇级计生专项经费足额到位。

2.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票据及时到位。(七)林业站

1.在办理林木采伐申请时,必须经镇计生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

2.每月底向计生部门反馈信息。(八)社会事务办

1.积极宣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严禁早婚、近亲结婚,提倡晚婚、晚育,推行婚姻登记制度。

2.加大《收养法》宣传办度,规范收养办事程序,办理收养手续时,要有计划生育部门的审核意见,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3.婚姻登记室与计生部门在每个月的最后的一天要互相通报已掌握的婚姻登录情况,在考核计划生育工作时,应提供相关资料。

4.因节育手术事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计生三户,在救灾救济中应优先照顾,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条件的,应优先纳入保障范畴。

三、统一要求,从严执行齐抓共管的制度(一)严格实行定点引产制度

所有引产手术一律在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实行定点引产,不得在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实施引产手术。(二)严格实行验证把关制度

1.医疗机构实施分娩接产手术时,必须查验《生育服务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并逐一登记备案,将服务证或生育证复印件统一粘贴保存。凡无证分娩的,必须在入院办理接收手续的同时及时向镇计生办通报。在未与计生办人员当面衔接之前,医院不得办理结帐和出院手术。发放出生

婴儿医学证明时,必须查验乡镇以上计生证明,并将复印件粘贴保存,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2.凡不符合政策怀孕人员需引产的,一律经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引产。凡符合政策怀孕人员需引产的,须由医疗卫生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三人以上会诊后出具诊断书,申请人凭诊断书和所在村(居)及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县指导站实施引产,否则一律不得实施引产手术。所有手术介绍信必须详细登记,统一保存。

3.所有取环手术,一律在计生服务机构实行,其中因病需要取环的,必须由镇计和生服务站检查后施行手术。4.严格实行协调配合、信息通报制度

各相关单位制定出台相关计划生育政策时,必须事先征求镇人口计生办意见,做到统筹考虑、相互协调。各齐抓共管单位要将本单位的验证把关情况,在每月底前进行汇总,并报送一份给镇人口计生办。

5.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接受属地管理和指导,做好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本单位区域内出现违反政策生育,一律纳入该单位的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对齐抓共管的督查考核

1、各单位、部门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部门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

2、各单位必须本着优质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对于需办证的人员,必须及时办理,当日办结,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刁难,不得违法违规收取费用和搭车收费。

3、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验证把关的责任体系,层层签定责任状,把责任细化到具体人员、具体岗位、具体环节。对已验证把关的对象和内容,必须逐人逐项登记备查。

4、严格考核,加强督查。凡在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验证把关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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