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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21-09-30 08:02:48 | 移动端: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总结

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总结

  xx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采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监管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思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初步形成,不发生源发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促进食品安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总结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构建规范有序的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规范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程序,增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便利化、痕迹化、规范化。加快制定《xx县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二)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和跨部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农安)和公安 "三安联动"。推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合作。

  (三)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加强各单位食安办工作力量,调整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力量,优化监管队伍结构。各镇、县直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每村(社区)至少配备x名负责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管员,其工资报酬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协管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品的饲料生产企业资格,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工程。加强畜禽疫病防控,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落实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各项措施。

  (二)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分级监管。统筹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提升食品安全抽检靶向性,为食品安全执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要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筛查作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三)综合整治重点问题。结合当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问题突出的严峻形势,按照日常监管精细化、专项整治常态化要求,要扎实开展养殖水产品、无合法来源进口食(冻)品、肉类、酒类、米粉、大桶水、食用油等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节日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农村学校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农村小超市食品及旅游景区等重点食品的安全整治。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学校大宗食品招标采购中标企业监管力度,规范学校大宗食品配送经营行为。

  (四)严惩重处违法犯罪。以违规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激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震慑效应。完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处置制度和程序,加大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依法处置力度。强化部门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依法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

  (五)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x.xx、x.xx"宣传活动,鼓励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安全专栏,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升食品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实施"黑名单"制度,在金融、土地、许可等领域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推动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大力开展全县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放心学校食堂”、“放心食品超市”、“放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示范镇”和电子阳光“厨房”“车间”创建活动。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按照州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县级检测为骨干、镇农技站监管所快检为网底、社会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原则,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全县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方式。指导、支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检测能力建设。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构建食品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满足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

  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各镇政府、县直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划分食品安全职责事权,厘清监管范围和责任边界,优化监管模式,彻底堵塞食品安全漏洞。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按照日常监管精细化、专项整治常态化的要求,加大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查检验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和公示案件查办情况。

  (三)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要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实施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加强全员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

  五、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县直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手段"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彻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和盲区,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监管链条。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手的作用,抓好部门间的协作,完善综合协调、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大对食品安全建工工作投入。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力度,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等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经费稳步增长。

  (三) 强化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考核范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一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工作要求,对各镇人民政府、县直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通报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纪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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