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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党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行文关系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11-05 21:02:52 | 移动端:简述党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行文关系

简述党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行文关系

  【答案】(一)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二)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三) 党委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相关部门行文。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行文;党委的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部门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四) 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五)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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