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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主体责任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24 19:38:46 | 移动端:《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主体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发出通知后,各地区各部门都非常的重视,并且要求各地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了预防干部“带病提拔任用。党中央把聚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列为主体责任,并坚持以预防为导向,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也是基层组织换届之年,并要求各部门作为当前工作中一个突出问题来抓,充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坚持绝对忠诚的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坚持健康的工作势态来任用提拔干部,心中装着忠诚,眼睛盯着健康,肩上着一个党员的主体责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首先必须落实主体工作责任入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同时,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与干部的绩效考核、提拔使用、晋职晋级挂钩,严格推行责任查究,对各部门、各社区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在省、市、区考核中被扣分、失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其次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的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常抓不懈,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常态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以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追究责任的问责机制。

总之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方向,确保抓主体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严肃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问责,以反映最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从而把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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