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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22 17:45:36 | 移动端: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被称作为“东方一枝花”,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人性化,是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自201*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简称《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大力加强。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调整、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等原因,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情况,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一、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大力发展,在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人民调解组织大发展。我县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乡镇、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行业或者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全县共建立调解委员会484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人员2413名,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另外,建有人民调解网络运行平台和调解员人才信息库。

2、人民调解阵地大规范。我县严格按照“六有”、“六统一”和“六落实”的标准,抓住“5.12”地震灾后重建的契机,主动深入基层指导,切实落实人民调解的阵地。截止目前,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有专门的办公室、醒目的标识标牌,规范统一的文书等;村(居)、专业和行业调解委员的阵地也得到落实,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室(窗口)。

3、人民调解能力大提升。通过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纠纷排查、登记、统计等十项制度,推进工作规范运行;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认真做好调解组织的换届推选,做到班子健全、人员齐全;每年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人民调解质量和水平得到大提升。

4、人民调解文化大推进。在具体的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法为上,调为先,让为贤,和为贵”的工作理念,提出了“四篇”(警示篇、劝和篇、情理篇、告诫篇),突出法、理、情的特征。打造了高阳镇法治文化园、普济镇普子岭调解文化墙、嘉川镇庆寨村德育文化广场和东河镇治城社区法治文化长廊,营造了人民调解工作浓厚氛围。

4、人民调解作用大凸显。全县各级各行业调解组织积极主动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创新开展了“无访村(居)”创建活动,规范和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积极开展了201*年广巴高速、201*年“5.12”地震、**年“7.22”洪灾和村(居)换届、大忙春耕生产、土地确权等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协调相关部门调成功调解了201*年五权镇“3.22”山体滑坡事件、201*年尚武“12.13”交通事故以及嘉川工业园区建设、县氮肥厂破产终结等重大矛盾疑难纠纷。

自201*年以来,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08件。共有24个调解组织被市司法局表彰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16个被表彰为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56名个人被国家、省、市表彰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其中东河镇原印月潭社区主任杨洪斌、综治中心干部唐用章、狮子村主任李焕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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