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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情况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6-04 09:12:01 | 移动端:巡视整改情况报告

巡视整改情况报告 本文简介: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7日至8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9月27日,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五巡视组的要求,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巡视整改情况报告 本文内容: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7日至8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9月27日,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五巡视组的要求,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抓好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落实,建立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的整改落实机制。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县委抓动员发动、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举措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期按质按量推进,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63项整改任务已有16项全面完成,46项基本完成,其他1项正在持续推进中。已挽回损失727.51万元(其中违纪款166.75万元,滥发津补贴560.76万元),收回政府出借资金2.32亿元,问责追责212人,完善制度64项。

  一、坚定坚决讲政治,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动员发动。在省巡视反馈会结束后第2天,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成立县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10月10日,召开全县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上下联动,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动员讲话中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把全县思想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坚决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详细分解落实责任。以县委名义制定出台《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肥东县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和《肥东县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每一条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其他分管县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191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全程督查督办调度。县整改领导小组坚持两周一调度,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数量,让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实起来、可操作、能见效。与省委巡视办、市委巡视办时刻保持沟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县巡视整改办公室先后3次印发巡视整改情况督查通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任务,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进展相对缓慢的单位单独调度、及时提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4次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沟通,帮助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解决难点,并对巡视反馈问题中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严格查实、严厉问责的要求。针对征迁安置等难度大、影响面广、同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整改任务,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举措谋划、亲自抓统筹协调、亲自抓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四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县委严格贯彻巡视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面上挖掘根上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以小见大,把握规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堵塞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加快阳光村务微权平台建设,强化县级巡察工作,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规范性文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12月下旬计划召开县委常委班子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刻反思,其他分管负责同志将针对各自领域特别是对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不扎实、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统筹不够、党建工作虚化、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案件频发等问题剖析根源、自我批评、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二、严肃严格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工业经济增长不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在皖中片区排名靠后的问题。

  一是筑牢工业支撑。全面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把工业招商作为重中之重,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活动,确保每年有2-3个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大项目投产达效,前三季度完成规上产值860.6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90.9亿元,全年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60亿元,增长10%,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256亿元,增长6%。二是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快裕阳铝业、中聚合臣、实盈光学、大连亿达等高精尖项目建设,加快合肥上海产业园建设进度,统筹推进肥东经济开发区和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扩区升级,组建战略性产业基地集群。出台《肥东县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预计全年战新产业产值可达133亿元,超计划完成3亿元。三是统筹城乡发展。持续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截至目前,已完成15个乡镇的天然气配套建设、2000公里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4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已开工5761户农村厕所改造。四是打赢美丽乡村翻身仗。2019年美丽乡村工作在省级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针对城市功能不够完善,城市管理存在死角,文明创建任重道远的问题。

  一是补齐城市功能短板。统筹推进1+2+8+10城市功能提升计划,全面启动合相路绿化拓宽工程,肥东、双庙2个高速道口形象全面升级,规划博物馆、青少年科技中心开工建设,其它8大市民场馆即将开工建设,10条与市区连结道路绿化全面提升,肥东一中新校区正式投入使用,肥东县医院新区即将投入使用,十大城市公园建设完成,肥东被评为新一届国家级园林县城。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肥东县城市管理提升年十大工程实施方案》(东办发〔2019〕20号)和《肥东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市容环境卫生、两违四个周边四点以及热点难点五项治理。已建成31个城市管理网格,完成城管权力下派,组建18个乡镇城管中队,建成数字城管二期平台。三是加大文明创建力度。以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目标,制定出台《肥东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东文明委〔2019〕22号)和《肥东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问责办法(试行)》(东纪发〔2019〕66号),建立县领导包联创建制度,对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阶梯式量化分解,肥东被评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示范县称号,正积极争取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3.针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2019年被省政府约谈的问题。

  一是坚决拆除违法用地。对于被省政府通报的58个违法用地问题,已整改到位26个,余下的32个问题中,符合规划的11个,修编调整规划待批准的11个,限期拆除的10个,确保2019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给予1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党政纪处分。三是坚持源头预防。健全四个一动态巡查机制,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修订印发《肥东县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明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乡镇和村居的主体责任,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

  4.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解决不力,拆迁安置工作缓慢的问题。

  一是重点解决安置缓慢问题。对于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对过渡费超过18个月的被征收户梳理统计并制定回迁方案,对长期未安置的征迁户制定安置计划,对年老、病残、大龄婚房等特殊情况尽快安置,对已建成的安置房完善入住条件。截至目前已安置住房5237套,明年拟安置17494套,力争再用3年时间,将过去历年来没有安置的被征迁户全部安置到位。二是健全拆迁安置体制机制。成立县安置办,统筹全县安置房建设,制定《肥东县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三是畅通社情民意征集渠道。充分运用县长热线网上信箱、官方微信等媒体,定期召开社情民意座谈会、县情资政会,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作用,及时掌握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5.针对对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从严查办违规干部。对于巡视发现的28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4名科级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严格核查、严肃问责。县纪委已认真核查4名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给予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赵某已退休仍在原辖管范围内成立公司的行为诫勉谈话,280名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已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开展大排查。出台《肥东县党政机关深入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室〔2019〕103号),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吃空饷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纳入县级巡察工作内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组〔2019〕44号),建立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三审制度。

  6.针对县委常委会有时议题安排较多,有的议题会前沟通不够深入、听取意见不够全面;会上讨论时班子成员附和的多,提不同意见的少的问题。

  一是完善县委工作制度。出台一系列以《中共肥东县委工作规则》为总纲的县委1+15制度文件,完善县委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规则。二是会前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10月起,通过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座谈会和下发征求意见稿、公示决策事项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县四大班子、县级部门、乡镇和离退休老同志、有关专家的意见,切实提高县委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常委班子成员做到两必须,会前必须提前沟通协商,会上必须发言讨论,确保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

  7.针对有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会议研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

  一是深入核查、严肃问责。针对东投公司无担保出借大额资金给企业未收回,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出借财政资金8407.6万元给安徽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问题,进行深入核查,严肃问责,对东投公司董事长梁某同志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做好资金风险防控。通过资产盘活,已由合肥力高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接手金马公司,力高公司承诺对项目的后续实施和工程欠款以及东投公司的借款有上限1亿元的支付义务,并尽快处置商业楼面,加强销售资金监管,按比例扣还东投公司。三是继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所有重大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建立县纪委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8.针对县委县政府对控违拆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统筹不够、指导不力,违法建设、乱搭乱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规范拆迁安置程序。2019年9月5日,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拆迁安置专题会议,成立征迁安置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拆迁安置标准统一、程序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完整。二是查处各类涉土违法行为。对大费违法违建制止不力的镇村干部33人立案查处。三是健全征迁安置体制机制。成立肥东县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肥东县房屋征迁证照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每周调度拆迁安置进度,印发《肥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东政〔2019〕17号)、《肥东县房屋征迁三榜公示两级审核操作规定》(东政办〔2019〕20号)、《肥东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工作流程》(东政办秘〔2019〕48号)文件,建立和升级房屋征收数字化管理系统。四是全面完成大费拆迁任务。针对巡视发现的大费村仍有37.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未能拆除的问题,采取县领导包保联系、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大费村已签约祖居户1060户、外来户3600户;下剩359户未签约,其中祖居户30户,外来户329户,全部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下一步分期分批地推进大费征迁拆违扫尾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方面

  9.针对存在着重发展指标轻党建工作的现象,部分单位对抓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党建工作‘虚化’、‘空转’的问题。

  一是建立党建和经济发展双百分考核制度。出台《肥东县2019年度推进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凸显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建立年初定责、每月调度、季度督查、年底述职评议工作机制。将每年的书记抓党建述职单位由26家增加到39家,实现县属党(工)委全覆盖。三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在2019年预算中,列支2800余万元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费,确保机关事业党组织有钱办事。四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初步达标率60%,高于全市工作任务要求10个百分点。五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党员人数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6家县直单位配备党委副书记专职抓党建工作。六是建立党建工作约谈提醒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约谈提醒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10.针对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钻研不够,对党建业务不熟悉,发展党员、收缴党建等工作程序不规范。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先后4次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均没有记录票决结果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建业务培?a href=http://www.bsmz.net/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党L?017年11月3日,组织全县近400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知识培训,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基础党务知识纳入组工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今后确保每年至少举办2次县级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二是开展党务知识测试。对现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开展1次地毯式党务知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下一步建立党务工作者任前党务知识测试制度,对于测试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调整。三是明确党费交纳标准。组织3个督导组围绕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业务在全县开展督导,逐一核查各类台账。四是严肃问责。针对巡视发现的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先后4次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均没有记录票决结果的问题,对县直机关工委分管副书记王某诫勉谈话。五是及时规范发展党员制度。已督促县直机关工委于10月9日召开工委会议,对7名预备党员转正没有采取票决方式的重新进行集体讨论并票决。

  11.针对少数党员党的意识淡化,党性观念不强,不能按时组织缴纳党费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东组〔2019〕30号),教育引导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参加三会一课,增加党员党性意识。二是丰富党性教育载体。发挥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作用,加大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力度,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520场,近期举办的全县副科级干部轮训班、全县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党性教育课程均占50%左右。开通肥东先锋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学习内容。每月印发学习教育提示单,指导各级党组织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赠送十九大各类辅导书籍8000余本。三是开展党费缴纳情况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全县已及时追缴党费4588元。

  1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开展批评时点到即止、隔靴搔痒,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一是坚持做到四必谈。民主生活会前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至少开展2轮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打消思想顾虑。二是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带头抓,亲自部署安排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善督导考核制度。对全县39个县属党(工)委、39个党组驻点指导,加强对发言材料、个人剖析材料、批评意见的会前把关,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13.针对抽查县四大班子机关党支部记录发现,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支部活动,有的2015年以来没有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结合开展讲重作专题教育活动,印发《关于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从县四大班子领导做起,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在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中,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及时补缺补差。对之前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的领导干部,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补课,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专项通报。三是注重抓好考核。将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1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支部一年只开一次支部大会,有的几年没有党课记录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肥东县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全县各党支部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月活动。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目前,正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督导,重点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三是严格督查。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定期下发学习重点、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限,强化督查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书面通报,限期整改。四是创新空中党课百名书记讲党课活动载体。利用县广播电台,发动一百名基层支部书记讲党课,深化学习效果。

  15.针对部分乡镇以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少数乡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没有完成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党委议事规则。组织编印500册《肥东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汇编》,把党委议事规则作为乡镇党委首要落实制度,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考核,进一步规范党委会的流程、内容及原则。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10月17日举办全县乡镇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班,组织20个乡镇(园区)党委负责人员认真学习党委议事规则,帮助理清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区别。三是强化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督导。印发《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党(工)委、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对标自查表》,各级党组织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对标销号,对于规定动作没有完成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直接问责。用好纪实评价系统,加强网上巡查,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16.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检查报告制度缺失,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县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成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室〔2019〕79号)、《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东办发〔2019〕36号)等文件。建立检查报告制度,县委每半年听取下级党委(党组)的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有责必问,失责必究。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进一步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肥东县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的通知》(宣字〔2019〕45号),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对下级党委(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办巡察内容,确保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三是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效。在全县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四个一百活动:组建100个宣讲小分队,组织100个文艺小分队,编排100场戏曲演出进校园,开展100名书记上空中党课。积极推广理论小讲坛文化讲坛东检公开课山镇小课堂等颇具特色的机关课堂。举办宣传大讲堂周六大课堂、理论骨干培训班、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等活动。依托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青龙厂新四军东进抗日纪念馆、茶壶山烈士陵园等红色基地,广泛开展烈士公祭日、党性教育日活动,牢牢占领意识形态阵地。

  17.针对阵地管理不力,广告管理不严格,重经营轻导向的问题。

  一是停播相关广告。已对所有药品广告进行停播。二是强化广告审查。严格落实《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条例》等要求,推行三级联审制度,严把广告播出质量关。三是加强管理。配齐管理力量,目前县广告中心主任为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所有广告收入经县非税中心统一入县财政。

  18.针对县委党校对课程课件审查缺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审查制度。出台《肥东县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东校字〔2019〕20号),成立县委党校课程课件审查领导小组,加强党校课程课件审查。二是突出意识形态内容审核。设置审查、核查、备案三道程序,对所有课件内容进行把关,对外请人员身份严格审核,对外异地办学、合作培训,在《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要求。

  19.针对商业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超级链接的问题。

  一是解除所有商业链接。已于10月10日从技术上对原先商业链接进行屏蔽。二是建立常态监管机制。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网站排查活动,对于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屏蔽措施,确保相关商业网站不再出现在政府网站链接上。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2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过问的少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调整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肥东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一体考核、同奖同罚。二是聚焦问题整改。针对巡视发现的2014-2015年县政府党组会议记录,没有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议题。县财政局2014年以来、县国土局2015年以来,党组会没有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的问题,已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县政府党组共召开15次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均于10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三是严肃问责。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考核。实行乡镇和县直单位向县委、县纪委定期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制度,每年按一定比例向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30余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接受评议。

  21.针对支持纪委工作力度不够,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仍安排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3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执纪办案的领导。县委牵头成立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全面强化领导。二是全面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落实聚焦主责主业的要求,已参与的31个议事协调机构已全面退出。

  22.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人员编制配备不到位,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

  一是建立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出台《中共肥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中共肥东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肥东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中共肥东县委2019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二是健全巡察机构。成立县委巡察办,设立4个县委巡察组,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出台《人才库管理实施意见》,11月1日至7日,对县粮食系统开展了专项巡察。三是发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

  23.针对‘三转’工作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县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反弹回潮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三转。县纪委已向县政府办发函说明,进一步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要求除上级允许保留的11个议事协调机构外,县纪委监察局将不再参与其他的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各级纪委三转,把党委(党组)支持纪检组织落实三转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24.针对主动监督、敢于监督意识不强,对基层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部分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责,派驻纪工委‘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责任压力传导。印发《肥东县乡镇(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压实乡镇责任,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责现象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重新划分了8个综合派驻监督单位,2019年底前完成12个派驻纪检组的组建,充实派驻机构监督力量,调整监督范围。三是开展乡镇三转专项督查。古城镇、长临河镇、店埠镇、桥头集镇等纪委书记专职不专责现象已整改到位,快查快处一起园区纪工委书记三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

  25.针对执纪审查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调查不深不细,有的案件量纪偏轻的问题。

  一是加强案件管理。针对巡视发现的2014年县纪委要求县环保局办理开除原局长韩军公职手续问题,已于11月14日由县监察局下文《关于给予原县环保局局长韩军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东监字〔2019〕23号)。二是规范执纪审查。利用以案代训,骨干授课等形式,加大对纪律审查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三是清理超期办理案件。针对巡视发现的案件超期办理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超期办理的案件53件,最长达21个月的问题,对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认真梳理,对案件未深入调查等问题补充调查取证,所有超期案件均已办结。四是建立超期案件通报制度。将超期办案情况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26.针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数量较少,主动执纪问责意识不够,有的仅满足于办理司法移送和计划生育案件,有的全年仅办理一起案件的问题。

  一是强化对乡镇查办案件的督导。已对乡镇办案情况通报2次,对今年以来立案数较少的撮镇镇、八斗镇、牌坊乡提出批评。二是加强对举报信和案件线索根据管辖权限合理分流。增加乡镇案件来源,2019年1-11月全县乡镇纪委立案140件,同比上升34.6%,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定期对乡镇纪委查办信访件的质量检查督查,防止有案不办,杜绝执纪不严、徇私舞弊现象。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出台《肥东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运用约谈函询、一案双查等手段,倒逼基层纪检组织抓好监督责任落实。针对白龙镇、教体局、国土局违纪违规较多的问题,县纪委启动了对白龙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国土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县教体局党委书记的问责程序,决定对6人予以诫勉谈话。针对县卫计委系统内组工干部30余人到泾县开展党性教育,当晚返回白龙镇卫生院公款招待,共饮用白酒、啤酒各十瓶的问题,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卫计委主任韦某、县纪委第四派驻纪工委书记李某红脸出汗谈话。

  27.针对少数纪检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存在‘灯下黑’现象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内部监管。共调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4起,目前已经信访查结4起,同时对会议记录存在时间涂改问题的第二支部书记徐某诫勉谈话。二是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政执纪教育。利用已查办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违法违纪案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

  28.针对选人用人上仍然存在‘托关系、打招呼’等现象,跑官要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巡视整改以来,提拔了5名县直单位一般工作人员、2名乡镇中层干部任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乡镇党委委员。二是切实净化风气。结合年底县两会选举工作,围绕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加大选人用人风气的监督力度,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结合每年年初的年度考核工作,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现象及具体情形进行专项问卷测评,同时与干部广泛进行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9.针对少数领导奉行好人主义,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不严格,查办案件中有时还存在打招呼说情、跑风漏气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执纪。把惩处问责老好人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查办案件中打招呼说情等行为实行全程纪实和报告制度,并根据相应的党纪条规问责处理。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二是严肃纪检干部办案纪律。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行为。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职能职责重新梳理划分,出台办案流程图。建立线索排查会议研究制度,规范监督执纪工作行为,已正式实施,已研究排查线索30条。

  30.针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案件频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屡屡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以撮镇镇为典型,针对巡视发现的撮镇镇暴露的腐败窝案都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领域的问题,10月20日在撮镇镇召开巡察整改督查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在全县组织开展扶贫、违法用地、征地拆迁等专项督查,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在扶贫领域专项督察巡察中,严肃查处并上报桥头集镇马龙山村党支部书记凌某违规收缴部分低保金发放困难户、包公镇大许村党支部书记赵某优亲厚友帮助亲属申报危房改造户和违规申报低保问题等10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10人受党政纪处分,3人被诫勉谈话;在违规用地专项督察巡察中,发现违法用地26宗,及时制止11宗,已整改到位7宗,查处8宗,对3名乡镇分管负责人、3名基层国土所主要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新发生违法用地同比下降54.4 %;在征地拆迁专项督察巡察中,共审核11个乡镇(园区)和单位征迁方案、22个征迁项目。二是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制定《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发挥以案说法作用,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近期严肃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针对石塘镇原党委委员李某雁过拔毛典型违纪违法问题,对其作出留党察看1年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收缴其违法所得资金20120元,并上交县财政。将违规插手干预和承揽工程建设及其他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内容,持之以恒抓好监督执纪检查。

  31.针对村干部违纪数量呈上升态势的问题。

  一是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年活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微权监督平台作用,促进村务、党务、政务公开。二是继续加大对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县121名村(社区)干部受到立案查处,释放执纪从严的信号。三是健全村级监督委。选优配强334个村级纪检员,并兼任村务监督委主任,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务监督委各项制度。四是开展十大廉洁村官评选工作。加大党纪条规、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力度。

  32.针对投资发展环境不优,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强揽工程、聚众干扰企业施工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全面营造亲商安商便商利商的投资发展环境。召开全县招商引资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大会,印发《肥东县进一步优化和保障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的实施意见》《肥东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二是加大对损害投资环境行为的监督查处曝光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联合,建立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联合督查机制,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反作风和纪律规定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在店埠镇、撮镇镇、肥东经开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设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站,聘请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员,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监督。

  33.针对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落实查封金马公司土地使用权问题。已协助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土地续查封登记,目前该地块一直处于司法查封状态。同时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件和流程。二是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制定出台《肥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肥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制定出台《肥东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规定肥东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作法治讲座,组织外地学习依法行政经验。

  34.针对存在着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谈话合并进行的现象,个别批次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参会人员未达到三分之二要求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出台《肥东县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巡视整改以来,共进行2批次干部推荐考察和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其中提拔26人,试用期满12人,个别谈话推荐和重点考察谈话严格按照要求分开进行,做到程序合规,记录规范。二是健全完善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事制度。讨论研究干部时,参会人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一律不研究不上会。巡视整改以来,召开部务会议2次,参会人员均达到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35.针对2019年乡镇党委换届期间,对新进班子的拟提拔人选以考察公示代替任前公示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示的内容、程序和范围。最近提拔、重用的26名干部一律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公示范围。三是严肃问责。对时任长临河镇党委副书记诫勉谈话,给予时任撮镇镇副镇长党内警告处分。

  36.针对2019年2名干部在处分期内被提拔的问题。

  一是把牢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关。完善《肥东县拟提拔重用干部征求意见表》,要求征求意见答复部门就拟提拔重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明确回复意见。强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把关作用,要求单位党组织在推荐人选时,必须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巡视整改以来,26名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全部征求了县卫计委、综治办、纪委、安监局等部门的意见,1人因受到信访举报暂缓任用程序。二是严肃问责。对时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诫勉谈话,给予时任县纪委审理室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37.针对县委授权县委组织部管理各部门内设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全县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的问题。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重新修订《肥东县县委管理干部职位名称表》,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二是收回任免权限。收回县委组织部管理各部门内设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全县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的任免权限。坚持所有科级干部的任免一律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38.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33人,6个县直单位配备了党组专职副书记的问题。

  一是严格领导干部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除中央、省、市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二是加大机构整合和改革的力度。重新核定有关单位三定方案,在6个党员数较多的党委(党工委)增设了专职副书记职位,消化县卫计委、经信委、发改委、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单位超职数配备的党组副书记4名。三是坚持只出不进的原则。已经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区分情况逐步消化。

  39.针对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全县科级干部岗位中,有17名公务员在事业单位任职,14名事业身份人员在行政岗位任职的问题。

  一是逐步消化。对不同时期、不同原因产生的混编混岗问题,区分情况逐步消化,巡视整改以来,对事业人员身份的2人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在干部调配使用时,严格考虑个人资格条件和岗位性质,做到人岗相适,坚决杜绝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混用、挤占、挪用情况的发生。

  40.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禁而不止,‘吃空饷’问题屡禁不绝,全县仍有183人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一是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出台《肥东县党政机关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肥东县社会组织2019年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县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吃空饷问题的专项整治。二是调查处理。280名违规兼职人员清理到位,其中3名人员主动上交违规兼职取酬14.06万元。对183人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核实,其中属于事业单位人员153人,目前已返岗28人,限期返岗59人,拟办辞退14人,拟办辞职3人,已办辞职辞退3人,长期病假执行病假工资或拟办病退18人,病假大于6个月的3人,病假小于6个月的5人,病事假停发工资20人;属于公务员29人,已经返岗5人,限期返岗4人,限期未返岗1人,改革性退出领导岗位13人,长期病假执行病假工资或拟办病退3人,病假大于6个月的2人,病事假停发工资1人;属于机关工勤人员1人,目前长期请假执行病假工资。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已对4名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时任县委组织部综合科科长高某诫勉谈话,给予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孙某党内警告处分。

  41.针对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县管干部511人中,60年代出生232人,占45.4%的问题。

  一是全面实施县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三案一单精准管理。全面建立县管领导班子基础信息档案。二是加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力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进步腾出空间。目前,已有1名县直单位正职因身体原因被调整任职,3名60年代的县直单位班子成员退出领导岗位,提拔了7名80后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县直和乡镇领导班子。

  42.针对干部学历层次不高,高素质人才匮乏,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第一学历为中专及以下的超过一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11%的问题。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侧重于招录建筑、规划、机械、电子商务、会计等紧缺专业。二是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新招录选调生7人、公务员134名,其中研究生15人,大学125人,大专1人,全县公务员队伍年龄学历结构更趋优化。三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打造特色人才品牌。出台《肥东县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办法。

  43.针对交流轮岗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县直机关非县管领导班子公务员跨部门转任长效机制。出台《肥东县2019年县直机关公务员跨部门转任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首次县直机关非县管领导班子公务员跨部门转任工作。二是坚持重要岗位干部定期轮岗交流。目前,已对2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任职,从市直单位引进1名年轻干部任县直单位正职。

  44.针对回迁安置缓慢的问题。

  一是加快回迁安置进度。县委县政府召开安置工作专题会,出台《肥东县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成立县安置办,计划2019年建设安置房5237套、2019年17494套、2019年7395套、2020年24065套。二是加强公租房建设管理。企业投资建设的1967套公租房项目,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已建成交付656套,其中432套已配租。

  45.针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2019年肥东县贫困家庭学生应享受教育扶贫资助1597人,有935人未享受资助,占比58.55%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加大教育、扶贫、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县扶贫办、县教体局和有关乡镇、行政村认真核查漏发被资助人员。二是及时发放资金。935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助学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共补发64.5万元。三是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出台《肥东县扶贫立志助学金实施办法》,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

  46.针对2013年以来肥东县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达3676次,平均每个工作日3次以上的问题。

  一是精简会议数量。一般事务性的会议,不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主题相近、内容相关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二是严把会议程序。所有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截至目前,以县委名义召开会议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

  47.针对2013年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3235件,平均每个工作日2.8件以上的问题。

  一是从严控制发文数量。部门事务不以县委、县政府和两办的名义发文,凡是涉及调整领导组均以领导组文件印发,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严防以文件贯彻文件。二是完善发文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除全县性重要会议活动县委、县政府可制发文件外,其他会议活动的通知,一律通过县政务平台群发信息,今年以县委名义印发文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40%。

  48.针对东投公司2013-2015年各项招待费支出达237.49万元的问题。

  一是督促东投公司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近三月,东投公司招待费支出3.5万元,同比下降26.5%。二是严肃问责。给予东投公司办公室主任赵某党内警告处分。三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审批管理、经费报销、监督检查程序。截至目前,全县公务接待支出268万元,同比下降45%。

  49.针对撮镇镇赵光村将集体土地收益28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招待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赵光社区支部书记、社居委主任张某,社区副书记朱某,社区支委委员、时任监督委主任石某予以立案审查。二是开展自检自纠。要求撮镇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私设小金库自查自纠,加大对财务支出的监管。

  50.针对2019年6月20日,县卫计委组织系统内组工干部30余人到泾县开展党性教育,当晚返回后由白龙镇卫生院公款招待,共饮用白酒、啤酒各10瓶的问题。

  一是立即追缴公务接待费用。参加公款招待人员已于9月6日每人自付124元共4800元支付饭店。二是严肃处理违纪行为。给予卫计委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郑某党内严重警告,给予白龙镇卫生院院长曹某党内严重警告。分别对县卫计委主任韦某、县纪委派驻第四纪工委书记李某进行红脸出汗谈话。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四风小四风问题查处力度。

  51.针对县投融资管理中心2013-2015年以‘降温费’‘取暖费’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408.56万元的问题。

  一是迅速组织违规津补贴清退工作。实为东投公司发放各类津补贴,截至目前,为在编在岗人员发放的327.76万元违规津补贴已全部退缴,其余为聘用人员发放的除基本工资以外的津补贴,此补贴不属于违规发放,违规发放部分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严肃问责。给予东投公司董事长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东投公司董事长何某诫勉谈话。

  52.针对县水务局2014-2019年以‘施工现场津贴’‘验收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补贴194.08万元的问题。

  一是迅速组织违规津补贴清退工作。截至目前,违规发放的183.223万元津补贴已全部清退,未清退的10.857万元包括:自然减员袁家群(已死亡)1.988万元,经审计符合规定的防暑降温费1.11万元,经审计认定合理的袁河西水库值班补助7.759万元。二是严肃问责。给予县水务局局长盛某党内警告处分。

  53.针对循环园管委会2019年自定项目发放千分制考核奖励49.78万元问题。

  一是迅速组织违规津补贴清退工作。循环园管委会发放的49.78万元已全部清退,并取消千分制考核。二是严肃问责。对时任循环园管委会纪工委书记袁某诫勉谈话。

  54.针对项目拆迁方案制定不严谨、标准不统一、执行不严格,腐败隐患较多。如撮镇镇合马路改造工程项目有9户共26人拆迁档案内无户籍资料,占抽查36户的25%;店埠镇毛谷堆组村庄改造项目有14户拆迁档案资料被手写涂改增加房屋面积,占抽查32户的44%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针对合马路改造工程和毛谷堆组村庄改造项目拆迁档案不规范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给予相关责任人王某党内警告处分、马某党内警告处分、吴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相关责任人杨某、童某、祝某、王某 红脸出汗谈话处理。二是完善管理机制。统一全县征收补偿协议和附属物登记表格制式,规范档案管理。

  55.针对招投标管理混乱,规避公开招投标现象普遍的问题。

  一是深入核查,开展专项整治。出台《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对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应招未招、虚假招标、手续不全、挂靠转包、随意变量变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成立县招管委。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作为全县政府性工程招标方式决策机构。三是改革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必须公开透明地招有实力、有信用、有责任的施工企业,建立施工企业库,优先让入库企业参加报价和投标。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和政府督查。县审计局对政府性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强化工程决算审计。县公管局牵头,请第三方对政府性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罚和整改。县政府目标督查和考核办公室把政府性工程实施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每月一通报。五是严肃问责处理。对县公管局局长孙某进行诫勉谈话。六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精神,原则上政府性工程都要公开招标,极少数涉及保密等原因,确需邀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的,由招管委会议研究决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及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今年9-11月,招投标中心共办理工程类和采购类项目355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312个,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项目共43个,占比12%。

  56.针对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多次研究确定招标方式,为违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的问题。

  一是规范非公开招标方式。对确实需要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严格按照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规定执行。非公开招标一律进行专家论证,论证意见与项目情况一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二是减少单一来源采购。按照项目分类尽快建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库,减少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谈判等非公开招标情况发生。县政府常务会议不再研究非公开招标事宜,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与垄断性行业战略合作。涉及水、电、气、暖等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由县财政局、公管局等部门按垄断企业和特许经营确定招标方式,不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57.针对有的项目虚假招标补手续,如概算价1.8亿元的撮镇镇青年小区二期工程,在项目已经开工的情况下,县长办公会同意采取邀标方式,后撮镇镇政府又擅自更改为单一来源方式补办了手续的问题。

  一是立即对青年小区二期工程进行调查。青年小区二期A标段项目原采用BT方式因大环境变化被叫停,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继续建设,共邀请了三家单位参与投标,经评委会评审确定,报价最低者中标。二是加强工程后期监管。安排专人驻现场管理,从项目的原材料购进、现场作业等各个环节都要求监理单位进行跟踪及旁站。三是杜绝招标补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坚决履行公开招标手续,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四是严肃问责。给予撮镇镇规划建设分局局长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58.针对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肥东县部分建设项目审批流于形式。县住建局2013-2019年7月实施千万元以上工程项目43个,项目手续不齐全的有21个,占比48.8%的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管理。要求相关部门按照项目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查,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对手续不齐全、程序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二是开展专项审查。对这21个项目(市政路桥类项目5个,园林绿化类项目8个,市政供水类项目8个)进行重新审查,其中手续确实不全的将在两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严肃问责。给予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杨某党内警告处分。

  59.针对施工企业挂靠、转包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核对。认真按照施工企业投标文件内容,核对施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社保资料、公司任命文件等信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允许施工。二是加快源头治理。指导市政公司转变经营方式,加大生产经营投入,增收节支,逐步增加公司产值,不再依赖挂靠增加产值利税。三是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工程转包及挂靠行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做到违法必究。

  60.针对违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的问题。

  一是规范合同签订。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明确兑现施工单位投标承诺,商请有关专业人士参与斟酌每项条款。二是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对中标工程造价的动态变化进行跟踪监督,发现不符合有关法规的行为及时指正,防止出现阴阳合同危害建筑市场。三是建章立制。县政府出台政府性工程工期管理办法,加强工期管理,做到奖勤罚懒。县住建局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做到奖优罚劣。四是严肃调查处理。对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张某违背桥头集路拆迁恢复楼项目招标结果,违规签订代建合同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61.针对变更签证‘先上车后补票’。2014年12月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唐安幸福家园三期工程设计变更,而此时工程已竣工验收近1年的问题。

  一是立即对该工程变更签证情况进行调查。撮镇镇唐安幸福家园三期项目因安全、品质提升等需求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2014年年初撮镇镇政府出具报告,要求对相关变更签证予以确认。县招投标中心接报告后,于2014年7月份组织相关专家对变更签证进行审核,8月出具变更签证审核报告,12月上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由于该工程已于2014年5月份交付安置,属于变更签证先上车后补票行为。二是规范工程变更审核和决策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由业主单位报县公管局,县公管局牵头,重点局、审计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进行八方会审,现场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和标后监管。保证工程变更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成本,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来达到建设规模扩大、用材标准提高,断绝施工单位提高造价的行为。加强建设项目变更签证的管理,使工程签证真正发挥弥补设计不足的作用。四是严格管理人员履职责任。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维护国家利益的思想认识,严肃追究失职、违反规定等行为。

  62.针对东投公司出借资金给企业未及时收回,逾期未还金额2.56亿元,其中民营企业4家,金额1.47亿元。无担保出借资金,资金风险大,有的企业已停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一是责令东投公司进行催收。目前2家公司合计1.297亿元已全部归还到位,1家有部分抵押物并作出还款承诺。二是提请法律诉讼。1家已起诉,1家已诉讼立案进入执行阶段。三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东投公司已制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办法》,加强出借资金的风险评估,加大资金使用的风险管控,严禁对市场主体出借资金。四是严肃问责。给予东投公司董事长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东投公司违规出借财政资金8407.6万元给安徽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问题合并处理)。

  63.关于东投公司2013-2019年6月累计向16家企业无担保出借资金2.37亿元,其中借款给民营企业15家合计2.09亿元的问题。

  一是核实情况。经查,这些借款中,部分为县域大建设项目的工程预付款,主要是因为各种因素导致不能按程序支付工程款,但已经施工,为保障工程能快速推进、尤其是农民工的利益,借给部分工程款;部分属于再生资源企业借款,这些企业当时由县招商引资引进,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由县财政协调,东投公司借给部分资金。二是责令催收。目前已收到还款1.026亿元。三是要求东投公司坚决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企业对外投资、借款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国资委会议集体研究。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在肥东落地生根。

  一是持续树牢四个意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五个纯粹,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县委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县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瞄准全市争一流、全国五十强发展目标,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十大工程建设,统筹抓好转型升级、城乡建设、民计民生、生态环保、改革攻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成效体现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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