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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3:52:29 | 移动端:普定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普定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普定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县委、政府继“四创”之后作出的又一重大工作部署,是今后几年内我县城市建设的一个中心目标。今年5月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就普定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长办公会议确定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后,我局把创建工作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计划,与全体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协同县级各单位共同抓的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制定了《普定县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任务,将40多项任务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措施。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坚持以舆论宣传为先导,认真策划,灵活运用县广播电视台、《普定报》、普定在线等新闻媒体强化工作宣传,计划发放“生态普定我添绿”倡议书、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捐资建绿活动,确保创建工作的工作顺利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机构,加强管理。为使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在我县得以顺利开展,望县委、政府明确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划转到林业局,建立健全机构,增设机构编制,配强园林管理人员,添置养护机具,做到有人办事。严格实行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县城建设的各类绿地范围和保护控制线,确保绿线内的用地不被随意占用和修改;坚持工程建设中绿化设计和工程设计同时报批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的绿化用地和建设质量;按照“谁栽谁有,树随地走”的原则,对临街绿化带、行道树推行“门前包保”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破坏树木、毁坏绿地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管护队伍加大绿化管护力度,切实做到建植和养管并重,彻底避免了只建不管、只植不养的现象。

(二)科学规划,精心指导。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对城市绿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规划、标准设计、合理建设,及时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绿化规划上,严格划定绿地控制范围,严格审批和验收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确保各项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达到省定标准。具体实施上,坚持突出重点,做好代表城市形象的公园、主干道、城市广场的绿化;做到大小结合,“大”就是做到规划大手笔,“小”就是抓好树木花草的配制;强化“里应外合”,就是突出城市中心区域绿化的同时,做好城市外围绿化。这样就从源头上避免建筑物挤绿、占绿的现象,有力维护县城总体规划和专项绿

化规划的严肃性,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形成特色鲜明、点面结合、科学布局、合理分布的绿化新格局。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按照方案责任分解,完善奖惩制度,落实部门、乡镇责任,对新建居住区、学校、企业保证绿化达到省定标准。特别是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开商做好小区绿化,经贸、发改部门加强对新进企业监督,必须要求所有住宅区、学校、企业绿化刚性达到省定标;财政部门要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有钱办事;林业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项目倾斜,助推创建工作。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创建园林县城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方的共同参与,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手段市场化、管理方式集约化的思路,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投资的作用,健全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园林绿化建设,推动园林绿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彻底改变了过去政府唱“独角戏”搞园林绿化建设的做法。保障创建园林县城工作所需。

扩展阅读:1凌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技术报告

凌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技术报告

凌云县自201*年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以来,在国家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和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把经营城市、打造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作为树立凌云形象和推动凌云发展的切入点,根据“山上水城古府茶乡”和“山水生态园林城镇”的城市发展定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科学规划建设,加大县城园林绿化和改造力度,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大力种植行道树,保护园林资源,提高绿化覆盖率;实施了城区公园、广场、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的园林绿地和河道绿化改造,全面提升园林绿地品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进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年,我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通过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获得了“广西园林城市”荣誉称号,之后,我县继续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201*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决定举全县之力,推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活动,力争在201*年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目前,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凌云县基本情况

凌云县地处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麓,属亚热带季风

气候,是集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贫困地区、大石山区于一体的特殊县份。1984年被国务院划定为特困县,1992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201*年被国务院划定为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凌云县域面积2053平方公里,辖5乡(其中4个瑶族乡)3镇110个村(社区)委会,居住着汉、壮、瑶等12个民族,总人口21.2万人。县境内属山岳地形,中山、低山、喀斯特地貌并存,土山区切割强烈,山高谷深,石山区峰丛密布,地势险峻,海拔在250201*米之间,喀斯特地形地貌的石山区占全县总面积的40%。县人民政府驻地泗城镇,是一座具有近千年州、府、县治地历史的文化古城,常住人口2.98万人。县城四面环山,可用建设用地十分有限,县城建成区面积3.07平方千米。泗水河穿城而过,将城北片区、中心城区、城南片区连接在一起。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凌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4.1亿元,比201*年的6.75亿元增长108.8%,年均增长15.2%,比“十五”期末翻一番以上;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

年的

42.6:29.3:28.1

调整为

26.2:38.2:35.6,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2亿元,比201*年增长227.6%,年均增长24.9%;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完成了1.08亿元,年均增长

16.63%,比“十五”期末翻一番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年的6661元增加到201*年的14142元,农民人均收入由1540元增加到2658元,年均分别增长16.3%和13.6%。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中国名茶之乡”、“全国重点产茶县”、“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全国平安先进县”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得了“广西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广西第六、第七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特等奖、“广西园林城市”、“广西卫生县城”等省部级荣誉称号。

虽然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县长期属于老、少、边、山、穷地区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201*年全县财政收入虽然首次突破了亿元大关,但在全市12个县区中排名第10位,在全区75个县中排名第72位,可用财力少,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市排名分别为第9、第11位,在全区排名更是靠后,脱贫致富和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的宏伟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二、依据县城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园林发展定位和目标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凌云县城总体规划(201*-2020年)》,我县积极制定实施计划,努力将凌云县打造成为以发展茶叶、林特产加工业,以旅游业为主要功能的山水园林生态城镇。要以创建生态、低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

融以及生物多样亲水型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为总体目标,构筑由“路网”、“水网”、“绿网”环环相扣的生态网络绿地体系,总的绿地指标达到国内或区内先进水平,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形成生态化、系统化和人文化的绿地系统。到2020年县城人口为5.0万人,用地规模为5.1786平方公里。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创园”工作有序开展

为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好抓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县高度重视“创园”工作,成立了凌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任“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等28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通过召开“创园”动员大会,制定“创园”工作方案,逐项分解“创园”任务,逐个签订“创园”责任状,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全民动手”的“创园”工作体系。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还多次对园林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创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创园”资金投入,并把“创园”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使“创园”活动得以顺利推进。

(二)健全机构,加强管理。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强化工作分工。县建设局作为县政府直属职能局,主管县城园林绿化工作,县林业局下辖的园林绿化工程队具体负责园林绿化建设与管护等工作。201*年,为便于工作管理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将园林绿化工程队人员、编制收归建设局管理,成立园林绿化管理所。县建设局下辖的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加强县城园林绿化执法,城市园林绿化得到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切实搞好城市绿地管护,保障工作实效。我县根据园林绿化“三分建,七分管”的特点,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承包养护制度,对绿地进行分段承包养护,定标准、定责任,奖优罚劣,严格养护要求,确保管护实效。三是建立有效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我县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并结合凌云实际,在《凌云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凌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出台了《凌云县绿线管制制度》、《凌云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管理常态化。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工作,对乱砍乱伐园林树木,侵

占破坏园林绿地和设施的违法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护了城市园林绿化的成果。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创园”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动员全社会力量的参与显得非常重要。我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创园”宣传工作,把“创园”的重要意义和目标告知群众,提高他们的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认真组织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活动,形成全民动手,共同“创园”的社会氛围,使“创园”成为全体市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如在改造龙山公园、云台公园、水源洞风景区和迎宾广场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景观效果和生态环境质量,我县通过采取“群众造林与专业队伍育林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发动全县市民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挖坎、挑土、运肥、抬水上山进行植树绿化。县四家班子的领导切实做到身体力行,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也纷纷以实际行动为我县城的绿化美化作出积极贡献。

(四)专家指导,科学建设。我县在创建园林城市过程中,非常重视专家的指导作用,多次邀请自治区、百色市专家到我县开展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园林处领导多次带领规划、园林、建筑等技术专家到现场指导,在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查、项目建设实施、绿化种植等方面给予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县的园林绿化水平得到了迅

速的提高。我们还组织创园办、建设局等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赴柳州、南宁等我区国家园林城市参观学习。县委县政府在召开“四家班子”会议时,专门组织各部门观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提供的先进省市的创园经验光盘,全体干部统一了认识,了解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要求和我县的不足,加强了查漏补缺的各项工作,全县园林城市创建在各方的支持和努力下推进。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我县在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中,充分强调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出自已的特色。我县虽然具备“创园”较好的自然条件,但基础较差,起点低,加上受资金短缺的严重制约,给“创园”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县委、县人民政府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努力探索有本县特色的园林县城的路子。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盲目模仿和追求搞大园林,而是追求“精、特、亮、美”目标,突出“精”字,显示“景”字,搞精品园林。

凌云县城山环水抱,自然条件丰厚,泗水河穿城而过,县城四周山峦起伏,山上植被青翠茂盛,山水特色突出。位于县城东面的龙山公园和城中的云台公园自然生态景观优美,我们通过结合山体进行规划建设,逐步丰富园林植物,种上大量的观叶观果观花植物,如今已形成了以自然景观、植物景观和人文景观为特色的公园。同时,我县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过程中,注重保护自然风貌、文物古迹和人文景观。201*年以

来,先后对具有300多年历史的泗城文庙、挹翠门、春熙门、三星塔等古建筑进行修复重建;维修了佛文化圣地水源洞和云台寺;增设了泗城历代州府建版图雕塑;维修和重建了接龙桥、太平桥等古桥;新建了金水桥、伏龙桥等。广西仅存两座中山纪念堂之一的“凌云中山纪念堂”,经过三次修茸,与新建的红七、红八军凌云革命历史陈列馆构成了古典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园林景观;后龙山麓、水源洞、五指山石刻等文化遗存历经千年风霜,得到了较好地保护;纳灵洞、水源洞、啸天龙洞、潜龙洞、莲花洞等洞穴景区也得到了有效开发提升。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创园工作成效多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绿化率和绿化覆盖率呈现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一)科学编制园林绿化规划,指导创建效果明显。为提高城市绿化质量,201*年我县修编了《凌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做美城市园林绿化,既要充分挖掘我县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园林绿地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味,又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县城四面环山,可用建设用地十分有限的实际,为保证机关单位和居民正常住宅用地需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我县充分利用县城周边山体,作为城区公园建设的一部分纳入了县城绿地系统进

行规划建设,使我县的绿地系统深刻体现了山水园林县城风貌,构建了一座绿草如茵、林木葱茏、四季开花、环境优美、整洁文明的园林县城,形成了“山在城中、城在山中、山水相依、水过山城、绿满城郭”的城市山水园林景观。同时,注重将建筑物与绿化紧密结合起来,要求谁建设、谁绿化,建一处、绿一点,建一路、绿一线,建一区、绿一片,营造清静幽雅的城市环境,塑造精细秀美的城市形象,构筑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化的生态绿地系统结构体系。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为更好指导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不断提高县城的整体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城市园林绿地各项指标逐年增长,绿化成果突出。201*年以来,我县财政投入园林绿地建设资金达1.374亿元,城市建设的大投入带动了园林绿化的大发展。截止201*年12月,县城拥有绿地面积110.5814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30.7867公顷,道路、居住区、单位庭院等附属绿地面积39.5738公顷,生产绿地14.35公顷,防护绿地25.8703公顷;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6.02%,绿化覆盖率达41.08%,人均公共绿地10.32平方米,始终保持逐年增长的态势,县城园林绿化指标达到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三)城市绿地分布均衡合理,城市总体功能日渐完善。公共绿地是园林绿地中的重点和精华,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县充分利用自然山林地貌的

优势,加强公园、广场、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共建成公共绿地面积30.79公顷,布局均衡合理,城市总体功能不断完善。

一是公园建设成果显著。依托凌云优美的自然风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如位于城东的龙山公园,占地面积10.92公顷,其中绿地面积达10.06公顷,建有登山道路、围栏、亭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有中山纪念堂、革命烈士纪念碑、革命烈士陵园、红七、红八军凌云革命历史陈列馆等人文景观,种植垂叶榕、桂花、苏铁等1000多株。云台公园也于201*年改造完成,重修了登山步道,新建各种亭阁。同时,加大了水源洞风景区、纳灵洞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园的建成,使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完美结合,城市公园、风景区的分布科学合理,基础设施日趋完善。201*年初,我县实施了以民族特色和生态仿真建筑为主的泗水河河堤景观改造工程,让穿城而过的泗水河景色更加美丽动人。

二是城市广场建设成绩喜人。201*年以前,我县还没有一个像样的城市广场,在实施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中,建设城市广场才被列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201*年新建了江洲广场,201*年改造了蝶城广场、西苑广场、迎宾广场。新建和改造后的广场具有大面积的园林绿地和完善的游憩乐园,使城区中心绿化空间得到了拓展,城市景观大为改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面”得到了进一步丰富。

三是小游园、街头绿地发展快,分布广。结合城市建设和

旧城改造,我县突出加强县城路边、水边、山边以及桥头等地段的绿化建设,先后建成了桃花园、新秀休闲园、五灵休闲园、农科小广场等绿地。这些小绿地分布广,布局精致,既改善过去“脏、乱、差”的现象,又增加了绿化量,美化了环境,也满足了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游憩需要。

四是小区公共绿地建设不断完善。我县要求在进行居住区建设的同时,必须做好配套绿化。新建居住区绿化率不低于35%,旧区改造不低于30%。同时,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专款专用,按规定标准建设绿地,并加强配套绿化工程设计、种植、施工的管理,配套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这些措施使居住区绿化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绿化率也达到了标准要求。如今,我县住宅小区配套的公共绿地,景观丰富,配合理,环境清洁优美,园林式小区达到了62.5%。

(四)城市街道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绿化率大幅提升。过去我县的道路绿化形式简单,植物品种单调,道路绿化面积占道路总面积比例低。为提高我县园林绿化水平,我县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了“市政道路修到哪里,绿化建设就紧跟到哪里”的要求。近年来,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绿化凌云、建设凌云、创建园林县城”绿化建设大会战活动,先后对迎晖路、五灵路、新秀路、前进路等县城主干道进行绿化美化和绿化改造提高,街道绿化由过去单调的单一行道树形式,逐渐向多层次的植物配过渡,特别是城区的主干道,植物品种丰富,层

次和造型新颖别致,生态景观良好。目前,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已达100%,达标率达87%,县城干道绿化带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26.35%。

(五)加强古树名木管护工作,城市绿化内涵进一步丰富。古树名木不仅是城市园林绿化重要资源,也是地方历史文化的见证,对文化科学研究和发展旅游产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保护好这为数不多的宝贵资源,我县明确了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的保护制度,制定出具体的养护措施。经组织人员对县城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分析和鉴定,共有11株古树名木,分布在泗水河沿岸、龙山公园、水源洞风景区等地。目前,工作人员已全部完成对这些古树名木的鉴定、定级、登记、编号、挂牌、建档等工作,古树名木得到了较好的管护,生长旺盛,没有损毁或枯死的情况发生。

(六)单位庭院绿化从普遍绿化向园林绿化纵深发展,“园林式单位”逐年增多。我县将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进行考核,规范绿化指标,广泛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评选“绿化美化先进单位”活动。每年都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评比、命名和表彰,坚决不搞终身制。县园林部门对单位庭院绿化做好指导,每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各单位进行绿化规划、设计和种植。近年来,我县结合“拆墙透绿、拆房建绿、拆违还绿”工作,重点加强单位庭院的绿化提高,

使单位庭院绿化由过去的普遍绿化向园林化高层次发展。目前,县城区共有庭院46个,其中“园林式单位”29个,占63.04%。

(七)全面落实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制度,成效明显。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把义务植树活动作为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参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建美好家园。201*年以来,县城义务植树面积7.1公顷,种植盆架子、任豆、木棉、夹竹桃等苗木6万多株。县城干部群众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6%,义务植树成活率达93%、保存率达90%。

(八)大力发展各类苗圃,有力保障了园林绿化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在开展创建园林县城活动中,大力抓住花卉苗木生产这个关键环节,特别是近几年,根据我县国有苗圃地少,设施落后,生产能力低等实际情况,通过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个体户大力发展私营苗圃。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苗圃、花圃等花卉苗木生产基地5处,面积达14.35公顷,苗木自给率达85%。这些生产绿地有力推动了我县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我县园林产业经济的发展。

(九)加强城市空间和建筑规划设计控制,打造特色城市园林风貌。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凌云县城建设迅速推进,根据凌云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为打造特色的县城,我县非常重视县城风貌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尊

重民风民俗,居民建筑风格能与县城周边山体水系协调。我县规划管理部门及时出台相关规定,规划要求县城建筑严格按照“蓝天、碧水、白墙、黛瓦”的城市风格进行建设,历史建筑、现代建筑和街区与园林绿化有机统一,整个县城空间格局和尺度与周边山体得到了相互协调。这一控制性风格形成了凌云县城建筑特色,得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赞许,并在凌云县召开全区小城镇建设现场会,将凌云县城建筑风格在全区山区县推广

(十)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市政设施建设,山水园林县城综合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注重抓好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启动建设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污水处理厂已于201*年6月投入运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0%;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已于201*年初投入运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据统计数据显示,201*年,我县县城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56天,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达二类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目前我县县城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03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100%,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县城道路路灯亮灯率为99%,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厕4.36座。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目标

虽然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这与我县努力把凌云打造成为生态园林城镇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上仍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作为完善城

市功能载体的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仍然繁重,我们的“创园”工作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困难。我县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十分困难,投入园林绿化的资金有限。二是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相关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凌云山多地少,县城又四面环山,可用土地有限,机关单位办公用地、居民居住用地和绿化用地矛盾十分突出。四是长效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管理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对此,我县将认真对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大“创园”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逐步加大投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绿地系统规划,大力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档次,着力改善县城生态和人居环境,努力把凌云县城打造成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生态园林宜居名城!

凌云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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