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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司法局“三下乡”活动板报内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3:30:44 | 移动端:201*年司法局“三下乡”活动板报内容

201*年司法局“三下乡”活动板报内容

201*年司法局“三下乡”活动板报内容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____摘自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的讲话

“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1、公民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在我国,公民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申请行政调解和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我国的惠农政策主要有哪些?

现在的惠农政策主要有:农业补贴,其中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可繁母猪补贴,奶牛补贴等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林权改革;农业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沼气工程;农村电网工程;农村路网工程等。

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

社区矫正是指将将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

4、土地权属纠纷的管辖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四、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七)地方法律援助法规规定的事项

五、染上毒品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频频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4、藏有毒品或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7、为掩蔽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衣衫;8、情绪不稳定、异常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调解协议的效力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公证业务范围和种类: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㈠合同;㈡继承;

㈢委托、声明、赠与、遗嘱;㈣财产分割;㈤招标投标、拍卖;

㈥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㈦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㈧公司章程;㈨保全证据;

㈩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落款: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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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县司法局201*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司法所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矛盾化解、重点人员管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

一、追目标,求突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见成效

我局紧紧抓住司法行政的基础工作不放松,强化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司法所干部的素质教育,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采取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共开展基层业务培训5场次,参训人数达150余人次。

二是加强了司法所硬件建设。近几年抓住基层司法所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的大好时机,全县8个乡镇均建起司法所办公楼,在为基层司法所配齐法制宣传车、电脑、档案柜、会议桌椅等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为适应司法所业务培训和乡(镇)法制宣传工作需要,今年4月份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套投影设备。

三是创建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司法所硬件设施的投入,规范所务管理,积极申报创建省、市级示范司法所,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目前,我县8个司法所中,省级示范司法所1个,市级示范司法所1个。

二、细部署,突重点,普法依法治理有创新(一)以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初,县法治办及时研究制定201*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实行考核,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1、“三下乡”活动。元月29日,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县法治办工作

人员积极参加“三下乡”活动,在矶滩中心学校,搭建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台,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2、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春节前后,利用咨询台、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专栏、座谈会、集中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及党委换届工作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活动中发放农民工维权有关法律及政策、劳动合同签订、流动

人口计生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201*余份,解答农民工维权及有关劳动合同签订咨询300余人次。

3、“送法进村入户”活动。3月份,县司法局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送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宣传内容有刑法、治安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等。

4、《人民调解法》专题宣传活动。3月下旬开始,我局通过开展演讲比赛、举办人民调解法培训班等形式,对各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及村民代表进行培训,培训总人数达到201*余人。

5、“法律进校园”活动。今年的3月28日是全国中小学生第16个交通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中小学生法律素质和文明交通意识,县法治办及时部署,由法制副校长或司法所干警到各中小学校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受到全县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6、“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一是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通过制作电视专题片、开设“3.15”专栏、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县工商局、质监局、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现场展示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及图片,接受消费者咨询,指导消费者识假辨假,受理消费者投诉。三是从201*年度全县调解的消费者纠纷案件中精选出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予以披露公开曝光。四是组织县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在县城垃圾焚烧场集中销毁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保健品、药品等12个大类380个品种,价值达4.65万元。五是积极开展对市场交易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7、围绕村“两委”换届选举,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宣传教育内容以与村级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主,重点做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村“两委”换届营造良好的环境。(二)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1、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积极与县电信部门联系,利用短信群发平台定时发送普法短信;定期更新法制宣传栏内容,及时对新颁布及重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6月28日,由县法治办牵头,联合县农委、县公安局、县计生委、县药监局等12家单位,在横渡镇兰关村、丁香镇丁香村通过聘请老年腰鼓队街头宣传表演、设立展板、搭设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暨“送法进乡村”活动。为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我局精心准备了印有“学法用法、依法维权”字样的毛巾201*余条,其他参与单位也都准备了许多实用的纪念品;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100份,宣传纪念品3200余份。

3、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对普法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各级共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骨干600人次。

(三)加强“法治创建”,坚持普治并举,稳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积极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等法治创建活动;坚持依法治县为重点,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强化专项管理,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积极推荐上报法制新闻素材。6月14日,由市“江淮普法行”活动办公室组织,“新安晚报、池州日报、池州电视台、池州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专程对我县仁里镇、地税局、烟草公司、县农委、马村社区等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法与成效进行了采访。

做好政法内网依法治县、法律法规栏目和县政府网“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栏目的信息报送、上传工作;完成安徽普法网信息报送任务,每月达到15条以上。

做好201*-201*年全省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我县被评为“201*201*年全省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受到省委通报表彰。

三、化纠纷,维稳定,人民调解出效率

今年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结合活动,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

913起,调处成功907起,调处成功率95%以上。

(一)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今年三月底以来,我局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基层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

1、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的内容、步骤,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会议,层层动员。各司法所在县局动员会议以后,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了动员会议。二是多种手段并举,扩大宣传效果。县局为各所统一制作横幅

24条,在政法内网上传活动内容,及时编辑工作信息;各基层司法所共出专栏24

期,在办公楼前、乡(镇)街道、村部、村道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共75多条。

2、以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线,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活动中,始终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司法所全体人员深入村(居)、企事业单位、农户家中,通过走访群众摸排矛盾纠纷隐患,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每日填写统一制作的书面工作日志及电子日志。

3、建立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分片包干督查。

活动伊始,我局确定领导班子成员率机关干警联系点工作制度,局机关领导每人联系两个司法所,督查指导各所“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4、延伸触角,加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

为每个“司法行政工作室”统一制作标牌、公示牌和上墙制度,配备档案柜,并赠送普法光盘、法律书籍等。我局组织人员,主动上门,帮助建立工作档案。全县84个村(居)委会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67个,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

(二)继续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继续按照“六统一”标准,加强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按分级培训的原则,我局对乡(镇)人民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各司法所采取集中培训、以案释法、上门辅导、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开展人民调解方面法律知识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目前,全县所属村(居)“六统一”标准化调委会达到100%。

2、开展“人民调解法”专题演讲比赛,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4月22日至

4月23日,我局组织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

参赛干警围绕《人民调解法》,突出调解程序、调解笔录及协议书制作等重点,运用PPT投影课件,精神饱满地进行了演讲。同时,组织干警按照司法部

[201*]239号文件要求,根据提供的三个案例制作规范的调解卷宗。

广大干警通过演讲与测试,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调解法》的认识与调解卷宗制作水平,对提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培训好基层人民调解员有着积极的意义。

四、防脱管,抓落实,重点人员监管全到位

(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础数据采集核实录入工作。

认真按照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信息登记表中的数据采集要求,做好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核实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对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签订好乡(镇)、村(居)两个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衔接管理,落实帮教措施。全县共有安置帮教对象72人,各司法所开展走访服务269人次,培育和宣传创业典型1个,开展重点帮教3人。为安置帮教对象落实责任田17人,落实低保1人,落实困难救济23人,推荐就业4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社区矫正工作。

1、严格执行程序,规范管理环节,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65人,各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81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217人次,落实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措施65人次,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11人,落实困难救济27人,走访社区服刑人员113人次,推荐就业1人。没有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月13日,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赴蜀山监狱,通过接受入监教育训话,实地参观监狱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场所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

3、建立首家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今年5月份,我县首家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在矶滩乡敬老院正式挂牌成立。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可以得到社会公德意识的教育,增加社会责任感,为以后更好的融入社会提供了健康的人格保证。

4、9月底,联合县检察院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台《石台县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包括判前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衔接、法律文书送达、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等方面内容,促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

五、重监督,强管理,法律服务上水平

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我局坚持把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根本所在,强化了公证处和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管理建设。

(一)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和律师辩护工作,提高我县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1、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

围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县局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石台县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石台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责任分解细则》、《石台县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考评标准》、《石台县司法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施方案》、《石台县司法局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增强了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和宣传能力,有力地推进了我县法律援助科学发展。

2、继续做好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督查,提高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管理,力争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规范率、卷宗归档规范率、受援人满意率均保持在90%以上。全年办理法援案件20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0%,受援人数达到204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达

155万余元。充分利用12348服务专线提供咨询、解答疑问等法律服务,解答法律

咨询356人次。

3、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

开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专题宣传活动。自行或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为了农民工兄弟法律援助在行动”、“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援助在行动”、“法律援助三下乡活动”、“江淮普法行法律援助在行动”、“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工伤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知识问答》、、《残疾人保障法》、《送法进乡村法律法规汇编》等等宣传材料共

2620份,解答咨询28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扩大了法律

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为法律援助拥军优属开辟了“绿色”通道。

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203件,其中,诉讼案件13件,非诉讼案件190件,法律咨询356人次。安徽韩德林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21件。全县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5家。

(二)加强公证服务。

加大公证服务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证联络员作用,积极介入重点工程建设、金融、林权转让、房产转让等重要领域,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78件,已办结74件。

六、抓班子、带队伍,日常管理渐规范(一)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本系统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制订下发《石台县司法局201*年学习培训计划表》,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观点主题教育、“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等活动。

1、领导重视,专题布置。局党组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相应领导组织。

2、全员参加,广泛参与。为充分发挥专题活动的教育效果,局全体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各项专题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两节“送温暖”活动、捐资助学“送爱心”活动等,以丰富专题活动内容,巩固和提高专题活动效果。

(三)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宣传法律,倡导文明,提供服务,营造氛围”为主要措施,通过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等渠道,着力开展“安徽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争创工作。

七、积极服务于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一)加强对帮扶村的联系与指导。

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至少深入联系村1次,通过走访村干部和基层群众,真实掌握和了解当地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对他们进行帮扶指导,提供一些实际帮助。今年共向七井村投入帮扶资金14000元。

(二)其他重点工作。

完成城东了两户包保户的拆迁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介活动。

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

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致力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创先争优、群众观点主题教育、“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等专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五个好”先进党支部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标准,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展现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建立健全干警教育培训机制,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党和人民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可靠队伍。

二、致力于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认真实施《基层司法所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健全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继续保持全县司法行政业务考核全市领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致力于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基层调委会业务培训,宣传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指导基层调委会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自觉强化调解意

识,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努力在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做到“可调尽调”,充分

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致力于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乱源。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业务档案,指导司法所落实衔接管控和日常管理教育措施,实现无脱管和违法犯罪。指导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根据《考核办法》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健全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管理,实行帮教责任制,设法为他们解决困难,防止重新犯罪。

五、致力于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实施工作,夯实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工作督查,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石台”建设。六、致力于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挥县律协联络组作用,继续加强全县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公证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引导他们围绕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拓展业务,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政府依法行政和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服务,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保平安。主动介

入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法律事务,积极服务“三农”。

七、致力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大力宣传《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综合评价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做好12348服务专线的接线工作,耐心解答法律咨询。

1、巩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继续推进我县法律援助科学发展。

2、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工作力度,全年案件办理的数量人口比继续保持在万分之八以上。

3、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及市级法律援助市范工作站创建。重点按照石台县法律援助综合评价体系及市级市范工作站“五个好”的要求,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卷宗和档案资料管理,加强台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4、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全年至少开展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互查、互评活动,力争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规范率、卷宗归档规范率、受援人满意率均保持在90%以上。

八、加强公证和信息化应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行为,提高公证服务质量,规范业务档案。加大公证宣传力度,扩大公证服务范围,实现公证业务量增长5%的目标。

1、继续拓展业务。按照省厅法律服务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引导公证机构积极为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服务。为“三保”、“三农”工作服务,全面介入金融、不动产等领域,切实增强公证工作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公证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对涉及金融、不动产等重点公证领域,还应做好协助催收及证后回访工作。

2、加强质量管理。以强化质量管理与控制、维护公证社会公信为目标,通过进一步规范办证规则、办证程序中的核心环节以及健全事前监管、执业风险防范制度等,努力构建完善的公证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督促指导,深入推进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应用。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完善公证投诉处理监管机制,发现错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公证投诉、涉诉处理及撤证情况通报制度。强化执业监督,通过聘任社会监督员、走访当事人等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公证法律服务业社会监督。

继续做好政法内网网站维护工作,确保网络畅通。强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信息应用培训,提高运用水平。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综合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正式启用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

在努力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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