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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某市公证处从事公证员助理的实习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0:51:38 | 移动端:关于在某市公证处从事公证员助理的实习报告

关于在某市公证处从事公证员助理的实习报告

关于在某市公证处从事公证员助理的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对学生法学理论和技能进行基本培训的实践环节。使我们通过实习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同司法实践相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毕业实习作为我们应届毕业生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前的必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使我们接触社会、熟悉国情,增强群众观念、组织观念和劳动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得到全面培养锻炼,使我们更能适应社会要求。通过这次毕业实习,使我了解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结构,学会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某市公证处,某市公证处是某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公证处。现有公证人员及行政人员共42人,其中公证员8人,公证员助理25人,其他含档案管理、财务等行政人员9人。全处人员平均年龄30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38人,专科学历的12人,研究生2人。公证机构改制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协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某市公证处在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

我被分配到档案科,档案科有人员3人,在这里我的工作主要是打印复印资料,录入文件,给文件盖章、制表格、编页码、核实数据,有段时间被调到外面帮忙,也学会了制做公证书,制作谈话笔录。工作虽然简单,但是我着实学到了不少东西,打字速度比以前快了很多,而且也巩固了很多专业知识,学会了制作简单的公证书,收获很多。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很虚心的学习,很努力的完成主任交给我的任务,也接触了很多的案件,整理过许多的卷宗,参与过许多讨论,分析过大大小小的问题,这一切都使我获益良多。我发觉在公证处里工作的同事们,不管是公证员还是助理更或者是档案管理人员,他们对工作的态度都非常认真,都会都兢兢业业的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从来不马虎大意。他们那份对待工作认真严谨的态度让我从心里敬佩。

我所做的工作也许是最简单的,但是我从来不大意,都会认真去做,就拿录入文件来说吧,那些要录入的文件虽然看上去不多,但每份也要在电脑前弄上半天。不过这也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并且通过每天不断的锻炼,我居然超越了

自己最快的打字速度,还有学会了传真机的用法,也算是收获不小啊。在档案科我学会了很多东西,这一天下来,虽然很累,但是总感觉还蛮充实的,而且同事们对我的认真态度很是认可,这也是对我很大很大的鼓励。

公证处的同事们都友善,他们都喜欢叫我小姑娘,每次我有了问题他们都会耐心的帮我解答,并不嫌我烦。而且,他们从来不叫我端茶倒水,就连每天早晨打扫卫生都得我抢着干,不然他们来的太早了,我每次进屋都已经是干干静静的了。说到这,真的觉得做学生还真是很幸福的,单位里的同事们每天来的都特别早,规定是八点半上班,可他们八点就已经在开始工作了,有的公证员不到八点就出去办理案件了,也真是很辛苦的。

在后期我被调到外面帮忙,也发现一个案件由开出到结尾都有许多的东西需要我们这群“书呆子”去学习,去认知。同时我更明白,作为一个公证人员,要谨记认真与细心二字。记得在后来的一周,只有我一个人在三楼,其实我的心既兴奋又害怕,兴奋的是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学习的大好机会,害怕的就是自己什么都不懂会给大家添乱。在这一周里面,我终于可以试试自己起草公证书了,记得其中有一件继承案,当时我把案子拿到手时觉得很棘手,因为有涉及到转继承的问题,所以起草的时候每有不懂的地方我都会请教徐姐。直到最后公证书起草好了,徐姐提醒我要再次自己核对当事人的资料。这时我发现问题了,当事人称自己已故的丈夫是被继承人的独生子,然而我翻查被继承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却发现事实与当事人所说的有相当大的出入。再次打电话复核时,当事人才老实交代出真实情况。此次分析案情使我对起草公证书有了更深的认识。亦令我清楚明白到,作为一个公证人员,要时刻保持理智以及细心认真,更加不可以不懂装懂,马虎了事。

四年的法学专业学习,从前的我总以为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不少,可以派得上用场。可是在起草的时候,才深深的明白,自己学到的知识还远远不够。对每个不同的案件,是否存在证据不足,如何寻找可以适用的法律,结合不同的案件情况去处理,以前曾牢记的法律知识,一开始的时候似乎只剩下模糊的主体,客体等大概的框架,毕竟每一个案件都有不同的真实的细微的变化,而我们的判断会影响他本应得到的正确对待,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我们要懂得权衡利弊,以尽可能的达到法律的公平。

每天的卷宗整理,也使我对法律这一门科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律,终究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仅仅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为一名公证人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刚刚走向社会的我,或许有激情,有干劲,但是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却缺乏经验与理性。在对一个案件的看法时,时不时受到外界的干扰,一开始的时候还会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或理所当然地相信当事人说的话,但是在与同事严密客观且具有逻辑性的讨论后,或者在一旁观察大家办案的过程后让我明白,那些看似合理的辩称后面,或许总会隐藏不合法的行为和私心。而这些,需要的是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公正的心。

我觉得自己是很幸运的,遇到一班友善、博学而包容的上司和同事,他们给了很多机会我去学习,去尝试。除了一般在公证处的工作,我更加可以参与到许多出外的工作甚至是司法系统的公益文艺活动。如平时经常会去代办无刑事记录、到房管局交收答复函;还有创文期间的交通协管员,司法系统的羽毛球比赛让我担任啦啦队等等。这些外出的工作和活动令我接触到更多的人,眼界更加广阔。亦让我在平时工作之余,可以和大家培养出一份感情,言谈间亦得益不少。四、实习总结及体会

通过实习,我更坚信当初学法律的初衷,我读法律,只是想明辨是非,懂得真伪善恶。这是一个人所应该懂得的一种价值观。而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所滋生了太多太多的贪污腐败现象又究竟为何,即使我尚且不懂,我也不会去以身试法。分清是非曲直,真伪善恶,是人的一个基本点。也许这是一个最难以达到的基本点,而法律恰恰给予了我们一个方向性的指引,使我们在未来的道路上能一路走好。

而我对于短短的一个月实习时间并不能让我们得到满足,但我们却充分地利用了这弥足珍贵的实习时间好好地复习了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巩固了这几学年所学习的法学理论知识,尤其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当然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法律及其相关程序法、实体法等课程。同时,多多少少我们也总结了一些实习经验,为以后从事法律实务、进行执法工作、适应法制社会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当然我们也从实习当中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并在以后的学习中及时改正,以利于在今后的工作更好的行动。在这段时间的实习中我们严格地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并认真、及时地完成了任务。实习期间我认真地书写了实习日记,把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文字记录下来,并告戒自己实习结束之后一定要认真的总结,把学到了的知识好好地掌握下来。短暂的实习虽然结束了,但我们却依然记忆犹新,相信通过本次实习使每一位同学都收获很大,我们也真正的在实习中得到了锻炼,学到了知识,获得了进步。

此次实习,是我一生中宝贵的经历,在即将踏上征程之前,它再一次给了我一次磨练,一个价值的指向。让我在前进前思考,在前进中成长,在前进后腾飞,“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自强不息,厚积薄发,我将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亦再次感谢某市公证处的所有前辈们在这一个月里面所教会我的点点滴滴以及对我的包容。

扩展阅读: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实习学生:

法学专业法学0703班宋炜铭学号:201*17330318实习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实习时间:

201*年4月26日至201*年6月30日止。实习的目的:

通过在公证处的实习,将我们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务部门结合起来,从而

法律实务有一次全面的感性认识,加深我们对所学课程知识的理解,使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为今后自己的理论学习能更好的结合实际,不空谈理论,不作假学问,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实习内容:

将近两个多月的公证处实习,在此学习到了很多。在纷杂的公证事务中我发现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和功能,把学校里学到的理论在实践中体现出来。同时把实践中所学到的知识与自己在学校里所掌握的理论进行比较和补充。(一)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区别

在学校里我们只能在书本上学习到理论,虽然现在的高校也已经意识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但是实践在学校里永远是不能和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相比较的。尤其是在我们的国家,有太多的认为因素干扰我们法律的实施。发的社会效应只有在真实的社会中你才能感受到他的强大。闭门谈理论,也许理论是很完备的,从理论上讲,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明确的和可以正确表达的。但是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中,诸多的人为因素,情感因素,技术原因等,会让原本十分完善的理论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看似严谨的理论却漏洞百出。往往在理论中十分复杂的事情但是到了现实中,很多大学时可以简化的,或者说可以约定俗成,实施起来时很方便的,比如说,在公证的办理中,当事人的权利告知,公证员的回避,申请书等,理论上说得是很复杂,因为这些都是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保障的,所以为了法律实施的公平和争议,当事人的权益必须得到完善的保障但是在现实办证过程中,几乎是没有当事人对公证员提出回避的请求的,因为效益。每个当事人来到公证处都是抽出时间来的,能有公证员即使接待他们那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你还要提出让公证员回避,这不是自己找麻烦嘛!还有一点是,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也不会特提告知当事人的这项权益,而只是在笔录在提到,问当事人是否要提出公证员回避,但就连这项也是默认为不提出的。所以这些在理论上很繁琐的规定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是被简化或者说是被忽略的。但是呢理论上很简单的一句话,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却是很复杂的。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第一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简简单单那的几个字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却是十分的麻烦。因为公证处每天都要接待很多的人来办继承权公证的。首先死亡的人要开死亡证明,第二要到派出所开被继承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的关系证明。第三要差被继承人的档案,找到他的社会关系一栏,查看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的情况。这些证明其实是很难找到的,尤其是在现在的中国,时间就一点那么资料都是不全的,因为行政区域的变化和资料的变动,或者因为年久而找不到。年代近一点的因为现在的人口变动原因更多了。比如外出读书婚嫁等原因,户口要经常变动。所以要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一些老人八九十岁了,还要去证明他们的父母是在是很难,活不见人死不见证明啊。所以说理论和实践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很复杂的理论在实践中可能很简单,很简单的理论在实践中可能很复杂甚至很难操作。

(二)实践中的为人处事

公证处是一个事业单位,隶属于司法局。当我第一天走进公证处的时候我发现,法律原来是这么接近生活的。公证处的值班大厅就是移动的营业厅。在大学里我们都以为法律是神圣的,是那么的高高在上。当时经过了在公证处的实习之后我发现,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是一种工具,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工具。公证处明显不像法院和检察院。法院和检察院更多体现的是强制和权力,但是在公证处,你应该始终坚持公证为民的原则。公证处是为社会百姓提供法律服务的,所以在这个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要学会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和当事人打交道。因为我们每天都要和不同德当事人接触,由于每个当事人的办公过程中的心态不一样,对法律的认知不一样,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不同的方法和讲解。在实习的过程中我碰到几类特别的人。其一是完全不懂法律的人。这种人往往对我们的工作不了解对我们的办证程序不明白,更对我们要求提供的材料表示反感。因为这种人对法律一无所知,他就是死认自己的想法。怎么和他讲法律都是白搭。这种人呢,有时候就需要有一点强势,让他明白这是法律规定的,这里不是菜市场,不能讲价还价。其二是很懂法律的人,这种人往往是利用法律。懂文化的犯罪是最可怕的。因为这些人很懂法律,他往往想利用一下法律的漏洞。这是我们更要细心谨慎。要对他做公证的目的进行审核,如果他的目的是规避法律,那我们就不应该给他出证。其三是对办公证程序很烦躁的当事人。这些人因为觉得办公证跑了一趟又一趟很麻烦,在各个部门开证明受了委屈之后就把火气撒在了我们公证处,其实这种人的心情我们应当理解。换做任何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和感情。既是人之常情又何必为难呢。其实作为公证处,我们应始终坚持服务的态度。我们是法律的实施者。在这个社会中有太多的法盲需要我们的帮助。早工作中我们应当尽量减少当事人的麻烦,为当事人提供最大的帮助。比如说我们的态度,应有更多的微笑和礼貌。比如说我们的业务上要更精进,对当事人要办理的公证需要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还有就是多了解其他单位所需要的法律文书的格式。例如房产买卖的委托就需要和房管局多联系,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要求。比如涉外的亲属公证,还有旅游签证等,都有一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当事人往往是第一次办理,对具体的要求不是很清楚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为当事人提供一定的帮助。

(三)实践中的操作更多的是技术问题

在很多时候法律管事是很明确的但是当事人却很难证明自己。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是谁”,这不仅是一个哲学的难题也是一个法律的难题。比如说当事人来办公证,一般证明自己就只带来了身份证,很少带户口本。但是呢,在公证处身份证是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的,必须要有户口本。这个时候当事人就会很不理解,为什么国家权力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就是为了证明身份的身份证却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那身份证还要来干嘛呢。还有在亲属关系中,我们的户口本原本是记载我们的亲属关系的,但是在办公证的时候也是不能只依靠户口本就来证明自己的亲属关系的。难道是我们公证处故意为难当事人吗?这个当然不是。比如说户口本,上面是写着户主和其他人的关系,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户口的牵动,变化是在户口本上体现不出的。比如说一对夫妻有一个孩子,后来离婚了,一方带着孩子又再婚的,如果在婚后户口签到了一起那么这个孩子与继母的关系是户口本上所体现出来的和亲生母子是没有任何区别的。还有当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有些同学将户口迁到了学校了,那么远户口就有可能查不到你的信息。假如这个时候长辈死亡要继承了,难道说他没有子女嘛?这个显然是不成立的。所以说很多时候,法律规定的很好,父母子女配偶都享有继承权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证明去证明父母子女配偶的关系呢?这是个技术的问题了。所以在实习中我发现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出在了我们的户籍管理中。其实在我们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很多信息是可以查询得到的,但是为什么我们的户口本里就不能写的详细点呢?如果我们的户口本能做的具体点详细点那么在很多时候我们就知道我“我是谁”了。在很多国家,公民只要一本证,上面写的很详细,我是谁。不用大大小小证很多很杂。中国人有很多证但是却什么也证明不了。

(四)学做事前要学会做人

在学校里我们依然是一个学生,学生以学习为主。在学的过程中我们是允许犯错误的。但是在实践部门里可不一样,做任何事都要细心不能有差错。而我的体会是学会做事前要学会做人,只有人做好了,才能尽心的把事情做好。由于公证处每天都有大量的公证书要做,尤其的外面联系的批量业务。早上,郑老师都会带来很多的公证书要制作。其实,那个时候还没有上班,我们尽管可以迟一点来,不用来帮忙,但是我们两个实习生还是坚持每天早撒谎能够六点起来,六点半出发到公证处七点四十的样子,然后帮郑老师制作公证书到八点半。其实,这项内容完全不是我们实习生做的,但是我们知道如果没有我们的帮忙,郑老师就会一个人做到很晚,一定会影响大厅的正常值班。所以,我们宁愿早起帮忙,也不会看着这个工作而不管。虽然这项工作很累,每天的右手臂都很酸痛,但是我们还是很开心的做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学到了在公证处学不到的东西。不如有关银行的贷款抵押问题,抵押登记问题,人保和物保的区别等,以及在银行系统中有关贷款等事项的运作流程。

实习总结:

通过这次公证处的实习,使我们对法律实务中公证事业有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接受课堂上的知识,使理论在实际的生产中得到了运用。近年来,我国的公证事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且其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对于从事公证的工作者来说,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作为将要走出学校的学生来说,更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加强实践和服务能力,这样更有利于将来的发展,使自己在此领域内也有所作为。

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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