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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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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固镇县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汇报材料

(201*年3月28日)

按照省市传真电报要求,现将固镇县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固镇县扶持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做法及现状近年来,固镇县委、县政府牢牢扭住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农业稳县、和谐兴县、创新推动、城乡统筹、民生优先”六大战略,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固镇县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截止201*年底,固镇县共有小微工业企业1090户,占全部企业的95.6%。主要涉及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建材等行业。其中,小微农副食品加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19%;医药化工行业小微企业总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5.3%;装备制造业小微企业总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12.53%;建材工业和纺织服装产业也有着不同程度的发展,占全县工业总产值比重的18.1%,我县小微企业初具产业规模。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九条金融财税政策和安徽省出台的小微企业发展意见,依法减免小微企业税款约4000万元,并先后制定出台了《固镇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10条意见》和《固镇县乡镇产业集中区(创业园)建设奖励补助办法》。金融部门也先后下发了《改善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办法》、《关于固镇县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创新推出小企业联保贷款、公务员授信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信贷品种,不断满足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201*年,各金融机构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2.75亿元,县财政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资金1007万元,重点支持了一批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二)大力实施全民创业,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一是严格考核,抓好小微企业发展目标落实。制定固镇县全民创业和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对乡镇新增规模工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经济入库税金等目标进行量化细化,认真考核,狠抓落实。同时对全民创业、工业发展先进单位、创业之星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有效地激发全县发展小微企业的工作热情。二是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创业氛围。重点开展对市、县创业之星、各类创业典型户的宣传报道,实行典型带动;在电视台广泛宣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重、鼓励、支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兴业环境,一年进行二次小微企业负担情况调查,坚决杜绝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三)加快园区建设,构建发展平台。一是按照“科学规划、企业集聚、滚动发展、基础配套”的思路,着力抓好乡镇园区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县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县全民创业园、4个乡镇创业园区(刘集、新马桥、仲兴和石湖)为支撑的“2+4”园区发展格局。二是筹建位于我县新马桥的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台湾工业园)总规划面积45.6平方公里,分为现代农业发展区、工业产业发展区、功能配套区三大区域。建成后,将成为安徽省结对合作示范区,现代产业聚集区,安徽省皖北最大的承接铜陵资金、台商资金和产业转移的省级产业园,将为我县小微企业发展构筑新的发展平台。同时,对于入驻企业,按照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实行房租、水电减免、免收物业管理费等规费和登记类、证件类、管理类等行政收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兑现各项补贴金额750万元。

(四)促进银企合作,破解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瓶颈。召开专题银企对接会。一是与工商银行联合开展产业集群专业镇银企对接会,201*年达成协议项目6个,协议贷款资金1000万元;二是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创业企业银企活动,201*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0户,共计1600余万元;三是开展工业园区专题银企对接会,县工行、徽行等六家银行分别与40余家企业签订3.7亿元的意向贷款协议,已经落实2.5亿元,履约率达到67.57%;四是进一步完善担保法规政策,由县财政进行担保,采取质押、抵押、联保、信用担保等多种形式,发放小额信贷1500余万元,进一步拓展融资担保渠道,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五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过认定后,按照小企业贷款实施贴息财政扶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五)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为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先后成立了县创业辅导中心和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了固镇县中小企业服务网(暨固镇县全民创业园网),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发布、政策信息、融资、土地等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大力开展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据统计,201*年以来,通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工技能培训和科技三下乡活动,共发布创业项目220个,发放企业培训补贴50万元,开展初创小微企业专题培训4期,创业培训20多期,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3500人次,400余人实现了成功创业。同时,开展小微企业专题分析会议4次,分析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协调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小微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和创业成功率。三是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为小微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针对不同需求,不同时段,不同形式,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式培训和“菜单式”自选专业培训,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满足各类小微企业用工需求,201*年累计输送各类用工10000余人。同时,抓住每年春节、中秋节等传统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近万个,7000余人达成了就业意向,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题。

(六)加强对外合作,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小微企业对外合作。201*年参与筹办了3次对外合作活动,一是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对接会,共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签订项目47个,总投资达64.3亿元。二是皖粤经济合作发展贸易洽谈会,合作项目5个,投资额34.9亿元;三是蚌埠装备制造业对接会,对接项目14个,投资额63.15亿元,在项目投资的拉动下,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得到明显提高。

二、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问题及分析从总体上看,我县大多数小微企业运行正常,部分小微企业运转不畅。据统计,201*年全县倒闭小微工业企业10户,停产小微工业企业20户,分别占工业企业总数的3.5%和7.0%。不能满负荷生产的小微工业企业40户,占小微工业企业总数的14.2%;流动资金困难的小微工业企业中,仅有不到10%的小微企业能获得银行贷款,90%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社会融资;有80%的小微工业企业用工紧张,有扩建改建项目的小微工业企业,90%的用地指标不能及时审批或用地指标不能满足需要。存在问题分析如下:

(一)生产经营成本升高,小微企业利润空间减少。我县小微工业企业大部分产品为初级产品,市场竞争力较低,加之通货膨胀的压力和产业转型加速,物价上涨进一步加快,多种原材料价格涨幅激增,普通劳动力和技术人员薪酬也同步增加,及货款回笼慢造成的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大多数小微工业企业原本很薄的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企业的生产成本与利润呈现出来的“剪刀差”越来越大。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我县小微工业企业多数分布在乡镇工业集中区或农民工创业园,租赁厂房的企业较多,没有可供抵押的土地房产,加之小微企业内部多为作坊式、家庭式管理,缺乏银行贷款前置条件。另外,担保体系不健全,融资成本过高,也制约小微企业贷款。据统计,201*年,全县仅工业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就高达7.3亿元,实际获得贷款1.2亿元,融资难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发展。

(三)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用地偏紧。受国家从严控制用地审批和客观地理条件制约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工业用地紧缺,发展空间受限,严重影响了小型工业企业扩大再生产。201*年,我县申报园区小型工业企业土地指标1500亩,经审批的用地指标不足700亩,土地成了制约我县小型工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四)小微企业人才匮乏。我县小微企业对人才需求量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目前全县101家小微工业企业中,仅有1家企业为省级技术中心企业,4家为市级技术中心企业。且以上5家技术中心的企业高级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多为产学研合作的外聘专家,企业很少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和专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又一障碍。

三、建议:

省政府依据国九条制定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细则;同时省财政设立扶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在初创投资、成长期扶持、贷款贴息、企业培训、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扩展阅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促进我省中小微型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调研报告

(征求意见第二稿)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平稳较快发展,这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几个月来,结合贯彻国务院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政策环境办会同省发改委、省中小企业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沈阳师范大学等部门和单位,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中小微型企业平稳较快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赴锦州、朝阳、阜新、营口、大连、沈阳、鞍山、铁岭等地,采取专题座谈、实地考察、现场专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各市软环境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业代表,以及法制办、金融办、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召开座谈会16次,发放《问卷调查表》400份,考察中小微型企业63户,接触到企业法人和企业员工百余人。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状况及存在问题(一)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企业撑起“半壁江山”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市各部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融资难、减负难、招工难、成本上升和出口受阻等诸多不利因素的挑战,不断优化经济发

展软环境,有力促进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一是政策法制环境不断改善。近几年,国家和我省相继制定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许多法规文件,特别是201*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减税让利、市场开拓和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为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扶持。省市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绩效考核,执法监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资金紧张状况得到逐步缓解。贷款的主渠道作用愈加明显。全省金融系统把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放在首位,以各具特色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截止201*年底,全省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达8383.2亿元,同比增加20.6%,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8%;新增中小微型企业贷款1459亿元,占新增企业贷款的65.5%。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模逐步扩大,目前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403家,累计发放贷款485亿元;联贷联保、设备抵押、集合票据等多种融资方式不断推进。专项资金规模显著增加。截止201*年底,省及14个市均设立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新增10个市,专项资金规模已达4.56亿元,较上年初新增2.76亿元。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已发展到410家,去年新增贷款担保额599亿元,受保企业1.4万户以上;新征

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2500户,采集数据达20万项,评价认定“诚信企业”100余户。三是政务环境大有好转。调查中了解到,各市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得到有效规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状况明显好转。电子政务全面展开,网上审批公正透明,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省市中小微型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各种形式的管理培训深入开展,技术研发、产品推广、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各项服务成效明显。去年完成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10万余人次,孵化各类小型微型企业2.5万户,创造就业岗位10万多个。四是市场环境有新起色。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经贸交流与合资合作。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程和“百千万”信息化工程,举办各类展洽会等,有效推进企业市场开发、产品购销、项目对接、技术转让和成果创新。市场空间不断拓展,市场管理逐步规范,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不断看好。五是舆论氛围日益浓厚。围绕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全省各市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教育活动。如,“千家企业评软环境”、“千名干部进企业当帮手”、“百万市民手机短信评行风”,“民声在线”、“热点关注”活动在沈阳、大连、鞍山、营口等地开展以来,使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锦州、

阜新、铁岭、朝阳等市也结合实际,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全省上下“人人都讲软环境、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氛围愈加浓厚。

经济发展软环境不断改善,带动全省中小微型企业把握机遇、迎难而上,呈现出稳中求进、平稳快速的发展态势。据省中小企业厅统计,截止201*年底,我省以中小微型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已发展到183万家,吸纳就业人员达1129.6万人;实现增加值161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6%;营业收入59213亿元,同比增长23.8%;出口交货值1760.6亿元,同比增长17.2%;利润总额3694.7亿元,同比增长28.9%;上交税金1650.9亿元,同比增长31.3%;固定资产投资11866.7亿元,同比增长15.8%。以中小微型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创造了全省63%以上的经济总量,贡献了50%以上的财政税收,提供了76%以上的城镇就业,撑起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推动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重要力量。

(二)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虽然有了较大改善,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融资环境尚未完全好转。问卷调查显示,目前我省有76%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存在资金不足问题,各市普遍反映企

业贷款融资困难。特别是锦州、朝阳、阜新三市就有近八成的中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去年下半年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助推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但具体落实还不够理想,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是制约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生存发展的首要因素。

2、税费负担仍然较重。调查中,中小微型企业普遍反映税费种类繁多,缴纳的税种多达几十项,甚至个别地方还有重复征税现象,致使企业苦不堪言,负担沉重。个别执法部门以检查、评比、罚款、培训、认证为名目的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常常是“点头哈腰迎检查,不明不白交罚款”,过重的税费负担制约着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3、用工环境令人担忧。目前全省85%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存在用工难问题。主要表现为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熟练工人难招,管理人员难留,创新型的团队带头人匮乏,企业用工留人困难重重。特别是辽西等欠发达地区反映更为强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多数去了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返乡就业的仅在5%左右;锦州、朝阳、阜新、铁岭等地区的小型微型企业虽然提高了工资待遇,但仍然难以招到合适员工,致使企业焦虑不安。

4、政务环境仍需改善。我省服务与管理中小微型企业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市、县两级管理服务机构尚不健全,存在职能交叉、工作重叠、服务不够等问题。有的部门及工作

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理念淡薄,“行政不当、服务不优、办事不力、作风不实”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小型微型企业处于创业阶段,在生产、经营、管理中难免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个别执法部门不是服务当先,而是“罚”字先行,致使企业在创业初期就举步维艰。

5、市场环境还不宽松。随着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数量大幅减少,市场准入门槛有所降低,但有的地区前审批手续仍较复杂,使中小微型企业望而却步,发展环境并不宽松。比如,能源、交通、通讯等服务性行业被行政垄断,一般企业难以进入;政府采购和垄断性国企的集中采购,挤压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市场空间。此外,一些地方的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缺少诚信行为,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6、转型升级步履艰难。我省中小微型企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发展质量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目前中小微型企业大约10%在升级,25%在转型,近65%的企业发展质量偏低。特别是一些小型微型企业还处在家族式管理阶段,靠低成本、高能耗、单打独斗地参与市场竞争,企业的当务之急是保运营、谋生存,而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面临严峻困难。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对中小微型企业认识不足。我省长期形成的重视大

企业,轻视小微企业的传统观念和管理模式,使中小微型企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一些地区的部门和领导忙于抓大企业、大项目,对规模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了解不多、关心不够。加之去年以来银根收缩,原材料涨价,成本提升,致使规模小、利润薄、信用低的中小微型企业面临重重困难,特别是在融资、用工、减负、市场准入、开发和转型升级等方面遇到的困境更为严峻,矛盾愈加凸显。二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近年来国家及我省、市相继出台了许多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具体落实不够,企业得到的实惠不多。有的政策信息不对称,针对性不强,政策效应层层递减,落实到企业大打折扣;有的信息渠道不畅,缺乏有效的政策协调落实机制,企业常常因不知、不明、不懂而失去享受优惠政策的良机。三是市场壁垒障碍未除。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对中小微型企业设立、准入、运营和发展的限制条件仍然较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深层次障碍尚未完全消除。四是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完善。政府对中小微型企业的管理、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技术推广、资金融通、信用担保、诚信评价等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服务网络覆盖面不宽,省、市两级服务机构相对集中,县、镇(乡)服务力量明显较弱。公益性服务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商业性服务企业“不敢用,用不起”。五是企业自身素质较低。我省多数中小微型企业处于创业和成长期,规模小、利润薄、家族式管理色彩

较浓,决策随意性大,抗风险能力弱;财务制度不规范,信用等级较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市场退出概率较高。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平均寿命为3.7年,相比欧洲和日本的12.5年、美国的8.2年,存在较大差距。

综上所述,中小微型企业面临的各种困难,虽然既有外部环境影响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但究其根本原因是政府体制机制改革还不到位,还缺乏适合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特点、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一整套政策体系和权威性推进机制,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二、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环境新机遇和新挑战(一)不利因素带来新挑战。一是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上升,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可能导致国内市场需求不振,企业发展市场空间不足;欧美债务隐患未消,其危机有可能通过出口影响我国实体经济,通过金融渠道影响经济稳定,通过悲观预期影响投资和消费信心。二是我国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大了宏观调控难度,保增长和控物价的两难处境压缩了保增长的政策空间;资源环境和生产要素的约束进一步趋紧,一些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中小微型企业面临更为紧迫的调整压力,特别是主要依靠“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和“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市场竞争的中小微型企业将难以为继。三是去年以来,我省中小微型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持续回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原材料

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对民营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去年水平的不确定性增加;“两难两高”(融资难、招工难、成本高、税费高)问题仍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所有这些将对中小微型企业生存发展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有利条件带来新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中,其显著特点就是聚焦、关注和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首次明确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最近又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建的小型微型企业,“扶小助微”政策的针对性、操作性进一步增强,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这将为审时度势、乘势而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带来新的春天。二是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原材料价格开始回落,新一轮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断出台,有利于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资金紧张、生产成本高和税费负担重的状况。三是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日益兴起,科研投入增加和创新环境改善,使内需市场进一步扩大,能够快速应对市场变化的中小微型企业将赢得新的发展空间。四是我省确定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总基调,为全省中小微型企业“保生存、谋发展”

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五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持续向好,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活力动力依然强劲。这些有利条件,更加坚定了中小微型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念。

三、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对策建议建议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中小微型企业、改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实际上就是“保民生、保就业、保增长、促振兴”。要切实把发展中小微型企业、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当前中小微型企业面临的各种困难,研究制定综合性政策体系和权威性推进机制,确保中小微型企业平稳较快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重大轻小”观念,强化“扶小助微”理念,营造公平竞争、“大小并进”、“两翼齐飞”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资金紧张状况。一是结合我省实际,用足用活国务院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研究细化金融、财税的扶持政策,以更为有效的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银行特别是工行、建行等五大国有银行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专营机构,健全适应企业设立、成长和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机制;落实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把对小型微型

企业的贷款单列信贷规模,纳入银行信贷考核指标,在计算“存贷比”、“容忍度”、“风险权重”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规模不断增加。三是加快设立中小微型企业政策性银行。对我省科技型、环保型、市场潜力大、安就业多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低息或免息的贷款政策,减轻其贷款负担,使他们在创业初期就能轻装上阵。四是加快发展中小微型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尽早实现由政府出资、企业参股的信用担保机构在市、县、区的全覆盖;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各市建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促进担保规模不断扩大。五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服务机构,放宽准入条件,适当减免税费,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学习借鉴江苏、广东、山东、北京、上海等地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利用“区域集优”融资新模式(此模式具有降低企业直接融资准入门槛、成本低、流程短、手续简便等特点),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微型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以企业上市、企业债券、融资租赁、联贷联保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直接融资。六是进一步清理大企业拖欠的中小微型企业货款,协调推动大企业的清偿力度,切实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资金紧张状况。七是引导中小微型企业苦练内功,强化企业的管理意识、信息意识、政策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企业会计报表质

量;发展信用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信用联保,搭建企银信息对接平台,加快企业融资步伐。

(二)进一步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新颁发的关于提高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各项税收政策。在省级事权范围内,积极推进结构性税制改革,不断扩大结构性减税规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建议以尽可能小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缔省以下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不合理收费项目(如地方教育附加费等重复性收费),特别是对小型微型企业,该减免的一律减免,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

(三)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近年来,我省先后7次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省直部门已减少行政审批事项92%以上,各市减少83%以上,但政府办事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方面,要进一步清理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加快清理企业进入门槛较高行业的准入条件,健全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涉企行政审批权,能取消的就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依法予以规范,严格办理时限,科学制定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防止任

何方式的权力寻租行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强化社会监督。要扩大县(市)区涉企审批权,强化县(市)区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总结推广行政审批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维权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鼓励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改善企业招工和留人环境。一是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人力资源的协调保障服务力度。制定有利于吸引人才返乡就业的措施办法,实施鼓励人才进入的社会保障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二是鼓励财税、人事、劳动、社保等部门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壮大,促使企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增强企业招工、留人的吸引力。三是健全和完善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的培训教育体系。加大职业技术学校的整合力度,优化大专院校专业设结构,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针对企业用工信息,组织定向、订单和委托培训,为企业提供“适销对路”的专业人才。四是通过在校培训和各种媒体,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不怕吃苦、学好本领,先就业、后发展的理念,切实缓解一方面企业招工职位多、一方面社会人员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与员工相互约束和人才成长机制,确保职工队

伍的相对稳定。

(五)进一步引导产业调整和结构优化,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一是利用我省先进技术装备、原材料和人力资源等优势,引导中小微型企业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鼓励企业进入终端市场,发展工业、农业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多元化、多品种的消费型终端产品,促使中小微型企业的产业调整和经营模式从“拼资源、拼环境、拼成本”的粗放型向“讲创新、讲环保、讲效益”的集约型转变;从单打独斗、分散竞争向合作经营、携手联盟转变;从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偏重规模扩张向追求质量提升、创造品牌信誉转变,推动企业加快产业调整、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坚持发展大企业与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并举的方针,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走与大企业配套协作、专业化、集群化发展道路。三是针对当前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采购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影响,引导中小微型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参与各类展销展洽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切实做到给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预留30%以上,扩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型企业开拓市场的促进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中小微型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针对当前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种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公共服务为主体、公益服务为重点、社会中介服务为依托、商业服务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中小微型企业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中小微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定位。按照“放宽政策、改进服务、加快发展”的要求和国家新颁布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强化政府服务意识,细化服务项目,增加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功能,保障服务供给。以市县区为重点,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建立并逐年增加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中小微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和完善以市场供求信息为主的信息服务体系,以新产品开发、技术研发为主的技术服务体系,鼓励政策咨询、资金融通、信用担保、诚信评价、市场开拓、法律援助、企业管理和人才培训等中小微型企业急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大对各行业组织、非赢利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协调建立可持续的牵引机制,鼓励其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四是支持各类生产性中小服务企业特别是专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加快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各类中

介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服务环境。

(七)进一步畅通中小微型企业落实政策的信息渠道。各级政府和有关涉企服务部门,要采取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QQ群”等方式,搭建与中小微型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政府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防止因企业不知、不明、不懂而失去享受优惠政策的良机。同时,建议在省、市、县(区)主流媒体开办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题栏(节)目,如“关注小微企业”“企业落实政策通道”、“中小微型企业服务年”、“人人关注软环境”等,进一步营造扶小助微、大小企业地位平等、“两翼齐飞”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

(八)进一步健全中小微型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目前我省仅有沈阳、鞍山、阜新三市设有独立的中小企业局,其余11个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能均已划并到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的一个企业处(科),时常出现职能交叉、工作重叠和空白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中小微型企业管理服务的职能。建议进一步健全中小微型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一是对已设的市中小企业局,要强化职能建设,细化工作职责,特别是增加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细则,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二是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在其余11个市重新设独立的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专门负责中小微型企业的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三是建立实施县(市)区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责任制,纳入省市绩效考核范围,增强县(市)区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能力。四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行业协会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服务工作,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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