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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大学奖励扶助实施办法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7:53:23 | 移动端:独生子女大学奖励扶助实施办法

独生子女大学奖励扶助实施办法

钱计生领发(201*)10号

钱粮湖镇关于部分独生子女大学生

奖励扶助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地位,鼓励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求学上进,经镇党委和政府研究,并报上级机关同意,决定在201*年,对全镇部分独生子女大学生实施奖励扶助。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励扶助目标

在201*年,本镇被三本(含三本)以上录取的贫困家庭独生子女。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

1.持有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全家户籍在君山行政区内;

3.属201*年经过全国高考,已经录取的本科新生;

4.按市政府要求,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220元以下、农村家庭人均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

三、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由申请奖励扶助对象或委托人到计生办申请。

2.申请人如实填写《君山区钱粮湖镇部分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大学奖励扶助审批表》,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贫困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备审。

3.双线审核。镇计生办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家庭计划生育情况和大学生身份情况;镇民政所扶助评估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4.钱粮湖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听取、查看每一份申报材料以投票方式决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一周。四、奖扶标准

1.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200元。2.部分独生子女大学生奖励扶助资金由镇计生办专项支出。

附:君山区钱粮湖镇部分贫困家庭独生子女大学奖励扶助审批表。

二0一0年八月一十七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大学生奖励扶助实施方案主送:君山区人口计生局各村(场)、居委会钱粮湖镇人口计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8月17日印发

扩展阅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

1.对0-14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每年为其独生子女办理一份3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对7-14周岁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给2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2.农村独生子女考取大学二本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1*元的奖励;(必须是农村户口的)

3.农村独生子女中考享受中考加分10分,必须是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可享受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给予夫妻双方或一方每人每月100元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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