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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助推计生健康发展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7:53:21 | 移动端: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助推计生健康发展

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助推计生健康发展

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助推计生健康发展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从根本上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加快实现“两个转变”步伐,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经济与社会、人口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是计生部门当前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计生局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行“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的六位一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情况

自201*年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以来,截至201*年8月底,全县已有37096人领取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兑现奖金共计431.203万元;自愿放弃二胎生育夫妻148人,发放每人1000元一次性奖金14.8万元;农村奖扶对象4612人,发放奖励扶助金共306.372万元;特别扶助204人,发放31.584万元;积极实施计生贫困家庭救助,共救助642户,发放救助金65.17万元;兑现城镇计生家庭退休一次性3000元奖励525人,发放奖金157.5万元。全面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共有1472名农村独生子女享受到中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关心计生家庭、关爱计生老人”活动,制定了“八优、八免、五个一”优先优惠政策,发放《一本通》11891本,享受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的达4581人;兑现“新农合”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5743人,共计16.537万元。全县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总计1023.166万元。“六位一体”利益导向机制的充分落实,使广大计生家庭真正在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全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有效促进了群众自觉自主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了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主要方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奖扶工作提供保障。成立了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满城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的实施方案》、《关于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救助的实施意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等有关奖励扶助政策性文件10个,明确规定了对农村和城镇居民独生子女、退休职工、自愿放弃二胎夫妻、晚婚晚育以及计生贫困家庭奖励救助标准。组织涉农部门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两免一补”的优待机制和“联、包、帮、扶、带”的帮扶机制,规定了在16项经济工作中实行优先优惠。(二)强化宣传,严格程序,建立奖励扶助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滚动字幕、报刊连载、农村广播、发放宣传品、刷写标语、文艺演出等形式将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的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同时将确定奖扶对象的标准条件、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发放渠道和标准、监督举报办法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增加透明度。自开展奖扶工作以来,全县共发放宣传品10余万份,刷写标语421条,悬挂横幅230条,文艺演出48场次,书写板报5893期,广大群众充分享有对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情权。二是逐级培训,提高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对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了层层培训,全面掌握奖励对象的确认条件、确认程序、确认原则等政策标准,提高了各级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有效推进奖励扶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严格程序,确认对象。制定了《满城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申报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审批程序。在对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过程中严格把好调查登记、村级审核、乡级初审和县级审定四道关口,确保调查登记质量。坚持实行“三公开”、“三张榜”、“一监督”的工作程序,即公开奖励扶助对象条件、公开确认程序、公开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并在县、乡、村三级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全县确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全部符合条件,资格确认合格率达100%。

(三)强化监督,依法管理,确保奖励扶助制度的严肃性。为确保奖励扶助对象准确,奖励扶助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受奖对象手中,我们对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过程、资金管理过程和资金发放过程实行了全面监督。探索建立了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部门纪律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行政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自我监督“六位一体”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了一整套监督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的反映;政协委员定期对全县贯彻落实奖励扶助政策情况进行视察;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对奖励扶助制度各环节工作的监督;新闻媒体公开奖励扶助政策、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及各级举报电话,实施舆论监督;广大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参与监督。在此基础上还实行了观察员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60名观察员,实施独立监督检查。全方位、全程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三、制约因素

(一)仍然受传统观念制约。从当前实际来看,我县计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人民群众的计生意识大幅提高,但一部分人民群众仍然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出现了违规生育现象,对我县计生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可见,传统观念是造成违规生育的重要原因。

(二)受惠人群相对较少。在奖励扶助方面更多的仅顾及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而涉及到符合政策生育的其他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不多,因此,受惠人数也就相对较少。(三)资金缺口逐渐加大。目前,我县主要靠征收社会抚养费支付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而随着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观念的改变,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将越来越多,单纯依靠“以罚补奖”已远远不能满足经费需要,急需增加财政投入来确保各项奖扶资金的落实。

(四)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部门强调各自的经济利益,部分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减免费用等措施,落实起来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现象。四、下步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转变群众旧的生育观念入手,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救助、奖扶等政策。达到家喻户晓,通过传播先进的生育文化,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励政策的认识,引导群众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使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达到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的。

(二)多方面筹集资金。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中,明确以政府行为为主,非政府行为为辅,建立政府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奖励扶助制度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本身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权威性。积极筹集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动员政府部门干部捐助、企事业单位赞助、非政府组织资助,面向社会募捐,筹集“计划生育公益基金”。(三)加强部门协调力度。对涉及到的部门明确职责,解决利益导向机制“卡壳”问题。与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良好关系,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融入部门工作之中。同时,要加大对相关部门的督查考核力度,以确保真正兑现。

(四)必须坚持“两手抓”。在我县计生工作水平逐步提高的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重奖轻罚思想的产生。既要重视一手抓“奖励”,又要重视一手抓“处罚”。“奖”是新形势下的一种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是计生工作内在的必然要求;而“罚”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是计生管理有效制约的手段,在以“奖”鼓励和引导的同时,通过“罚”的惩戒、威慑作用,实现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

关于的落实

201*年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工作,按照规定条件,独生子女人数271人,奖励金额70260.50元。退二孩指标66户,奖励金额为66000元。双女绝育户191户,奖励金额为95500元。扶助对象170人,应奖金额10201*元。共奖励金额为333760.50元。

201*年至201*年依照长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晋人口发【201*】32号,以政策为依据,紧抓住摸底登记、资格审查、公示确认。确认对象应将人数2027人,应奖金额228210元。退二孩指标以户为单位,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000元,应奖户数38户,应奖金额38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户为单位,一次性奖励5000元,应奖户数2户,应奖金额10000元。双女绝育户以户为单位,一次性奖励500元,应奖励户数45户,应奖金额22500元。60周岁扶助对象201*年、201*年共统计发放2年奖励以人发放50标准,应奖人数325人,应奖金额195000元,共奖金额493710元。

201*年至201*年依照《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实施方案》晋人口发【201*】32号,晋人口发【201*】8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政策依据,独生子女应奖人数2413人,金额309000元,退二孩指标以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应奖户数33户,应奖金额33000元,双女绝育户以户一次性奖励500元,应奖户数14户,应奖金额7000元,60周岁扶助对象以人每月50元奖励,应奖人数352人,应奖金额211200元,特别扶助对象以人每月100元奖励,应奖人数22人,应奖金额26400元,共计586600元。

201*年至201*年依照晋人口发【201*】32号、晋人口发【201*】80号,以政策为依据,独生子女应奖3524人,应奖848850元,退二孩指标以户一次性奖1000元,应奖43户,应奖43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户,以户一次性奖5000元,应奖5户,应奖25000元。双女绝育户以户一次性奖500元,应奖户数490户,应奖金额245000元。60周岁扶助对象以人每月50元,应奖376人,应奖225600元。特别扶助以人每月100元,应奖人数43人,应奖金额51600元。共计1439050元。

201*年至201*年,依照晋人口发【201*】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独生子女应奖人数4116人,应奖金额1760850元,退二孩指标以户一次性奖10005000元,应奖48户,应奖金额124000元,双女绝育户以户一次性奖5003000元,应奖109户,应奖金额227000元,60周岁扶助对象以人每月60元,应奖455人,应奖金额327600元。特别扶助以每人每月100元,应奖人数47人,应奖金额56400元。共计2495850元。

201*年至201*年依照晋人口发【201*】4号、长人口发【201*】9号《关于做好20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变动工作》的通知,独生子女每人每月50元标准,应奖人数4907人,应奖金额2742500元。退二孩指标以户一次性10005000元,应奖51户,应奖金额183000元。双女绝育户一次性奖5003000元,应奖95户,应奖金额250000元,扶助对象以人每月60元,应奖498人。应奖金额358560元,特别扶助以人每月100元,应奖49人,应奖金额58800元,共计3592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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