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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2:32:45 | 移动端:201*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年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构建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坚持开拓创新、狠抓任务落实,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全面提升“三个一流”建设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在冲刺全市“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奋斗目标中作出新贡献。二、主要工作

(一)着力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地税机关要牢固树大局意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完成市局作出的工作安排。要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本系统、本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市局提出的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认真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二)着力抓好监督管理,促进各级地税干部廉洁从政。一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各党组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专题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要加大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及时组织开展对调整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积极发挥纪检监察、人事、督察内审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配套措施。三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文件精神,着重抓好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制度改进与规范、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等工作。(三)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涉税案件中地税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利用中介机构串通谋利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信息化建设中利用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中干预招标投标、违规操作、内外串通的案件。继续坚持执行重要案情报告、“一案两报告”和“一案双查”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全面落实《201*201*年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直接查办和跟踪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个月内办结率和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和有案不查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重要案件集体审核机制,着力提升重要案件的办理质量。继续抓好信访监督,规范监督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定期对信访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高信访信息分析的质量,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积极推行转办信访件回单反馈制度,除发文查报结果和反馈查处情况外,对于转往下级的一般信访件,实行半年集中反馈一次,对下转件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四)着力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一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抓好市局党组〔201*〕167号文件《关于“两权”运行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深入学习和执行。要围绕内控机制建设的现状和要求,继续梳理权力事项,深查廉政风险,确定关注和控制的重点;完善岗责体系,融入廉政要求,实现权力与责任的有机衔接;统筹安排任务,合理配置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制衡;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运行程序,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规程,形成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公开权力、风险、责任、流程和制度,实现动态完善、持续改进和不断深化。二要围绕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有效预防机制、从严惩戒机制和纠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今年要建成符合地税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三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落实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继续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权力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研究,强化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控。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提名、考察、决定以及人员录用、调配等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基建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监督。注重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基层分局“双述双评”工作,推广应用“勤廉测评预警系统”,主动接受网上申报纳税人的监督和评议,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及满意度。

(五)着力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崇尚廉洁的行业风尚。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自律意识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廉洁从税主题教育为载体,加强对全体地税人员的职业道德、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扎实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近年来全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大力宣传全系统勤政廉政好干部和“贤内助”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事感染身边人。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积极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廉政文化向地税机关工作层面和地税人员生活层面全覆盖。各地要对已被命名的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自评总结,不断提高创建质量,扩大示范效应。要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方法,实行因人、因事、因时、因岗位施教,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坚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对新进公务员和军转干部开展岗前专题廉政培训,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点时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教育,进一步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充分激发地税干部自身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要积极创造出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一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

(六)着力加强作风行风建设,提升地税机关良好形象。一要全力推进“三服务”措施在县(市)局进一步落实。完善涉税审批改革相关配套制度,统一审批项目、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和审批后续管理措施,强化监管。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推行免填单业务,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推进“区域通办”。统一纳税咨询工作规范,推行纳税咨询服务标准化。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推行涉税事项网上审批。二要围绕“万人评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去年明查暗访通报的情况,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地查找问题、揭露矛盾,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坚决纠正影响地税形象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继续组织“三走进、三服务”活动。要在创新载体、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结合第19个税收宣传月,组织开展全系统局长大接访活动,面对面宣传税收政策,接受咨询和投诉,现场解答问题。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万户,边听意见边服务”、“党员义工服务”、“机关作风先进处室创建”、“为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单位创建”等活动,切实为企业和纳税人解难题办实事。要着力提高“地税一日”等活动品牌的质量效果,宣传地税、展示形象,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四要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作风行风建设督查工作机制,将作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三个一流”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对“两个减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的负担。今年下半年将通过“勤廉测评预警系统”组织一次网上调查活动,着力防治“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纠而复发。组织《对“两权”运行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以及纠风工作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采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措施,严肃追究责任。要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打造“阳光地税”。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各单位参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系统内组织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情况,要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要根据机构改革的新变化,及时调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机构,充实作风办人员,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地税机关新形象。三、保障措施

反腐倡廉是事关全局的长期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完成好反腐倡廉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形成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合力。各党组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各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之中,使岗位执法责任与廉政责任有机结合;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有关处室、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加大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三个一流”工程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二)切实推进制度的落实,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要深入开展制度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地税干部的制度,切实把制度规定内化为地税干部的廉洁信仰、外化为自觉行动,营造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制度在贯彻执行中不走样、不打折扣,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严格实行问责机制,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抓制度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保证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模范履职、文明执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纪律建设,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大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本系统本单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有特色、创新工作有亮点、整体工作上水平。要认真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身正垂范,以公正服人,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各党组要更加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政治素质好、税收业务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来。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在各税务分局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选配兼职纪检监察员,做到重要工作有人主抓、日常工作有人承担,为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层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扩展阅读:在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社保费征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沈朝霞副局长在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仅体现了分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更说明了党风廉政工作在整个地税工作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和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年主要工作任务,签订201*年目标责任书。下面,根据分局领导班子讨论的意见,我讲二个方面的内容。一、201*年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回顾

201*来,我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二十字”治税方略统领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八大体系、争创三个一流”工作目标,以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龙头,以开展“八项清理”、“争先创优”等专项活动为有效途径,从“四个渗透”入手,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模式,努力做到制度教育并重,监督落实齐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寓于税收征管的各个工作层面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领导职责之中。分局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局全面建设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分局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小组,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

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为了加强过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分局在每月行政例会上,都要就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局还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规范化考核重点工作,对不按计划实施或敷衍了事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教育引导之中。分局的党风廉政教育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市纪委和省、市局党风廉政会议精神为重点,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认清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明确了干部职工努力方向和廉洁从政志向,达到了学习留痕迹、认识有提高、思想有收获的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提高了防范风险的能力。

3、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制度落实之中。制度规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分局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梳理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基本制度,逐步形成比较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拓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平台和渠道,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分局通过召开由纳税人代表、监督员等参加的座谈会,主动上门走访辖区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重点针对分局干部在工作作风和执行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就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加以纠正。

4、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纳税服务的过程之中。分局从教育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入手,大力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一是不断完

善办税服务大厅的“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的品牌效应。二是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模式,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按照ISO体系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深入进行纳税人需求分析,分局在社区设立“宣传橱窗”,及时向纳税人公布最新的税收征管动态,宣传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税管员联系监督方式,构筑区域性税收宣传服务便民网络。去年,分局再次通过中质协武汉分站ISO质量体系的认证。

二、201*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

201*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201*年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我们还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非凡。201*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决落实省、市局工作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市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切实把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防腐倡廉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重要信件亲自批阅;其他班子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要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税收业务工作,又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二是改进作风抓落实。分局上下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在工作中,要发扬严谨细致的作风,以科学、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把情况摸透,把工作做细,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要紧紧抓住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倡导政务清新之风,贯彻“三短一简”,把主要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来。

(二)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1、整合监督力量。有效整合业务监督、考评监督和社会监督资源,打造覆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全过程的监督链条。业务科室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事前预防及事中、事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2、突出监督重点。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督,落实集体决策、民主理财等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落实《全省地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对《廉政准则》、“三重一大”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建立高效可控的税收执法管理模式,杜绝发生在一线的腐败行为。

(三)深化惩防体系,积极推进防治腐败各项工作1、继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坚持和完善廉政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在各类培训活动中增加廉政课时。深化廉政文化的品牌建设,提炼精神实质、文化标识,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结合“全民阅读月”、“金秋读书月”的要求,开展“荐、读、写、评”活动。

2、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根据新的工作要求、新的工作思路和新的工作重点,始终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现有的各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以规范制度为基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科室间、岗位间、层级间相互制约、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四)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维护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继续加大优化纳税服务力度。开展“万人评窗口、万人评地税”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行评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解决好纳税人的合理诉求。落实“服务兴税”战略,广泛开展“强服务、亮窗口、创一流”主题争创活动。

(五)深化科技防腐,打造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快“黄石市地税系统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开发工作,努力推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三个全覆盖”,即:防控对象覆盖到所有人员,防控

网络覆盖到所有岗位,防控内容覆盖到所有工作。积极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防范执法风险,搭建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发挥利用好税收科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支撑作用,是我们当前加强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一环。一是积极依托新税收征管软件的应用,针对分局“点多、线长、面广、税小、户散、管难”的征管特点,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执法风险点相对较多的实际,探索在税收管理上进一步增强“科技防腐”能力,提高税收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不断提升征管质量,防止不廉行为发生。二是在税费减免等的审批管理上进一步增强“科技防腐”能力。在税费减免的审批上,不仅要抓审批效率,更要确保安全。我们目前在情况调查、实地核查、分级审查等税费减免的程序和实体方面,都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不断加以完善。三是注重党务、政务工作的预警管理,将党务管理和政务管理逐步纳入风险预警系统的流程控制当中,实现全覆盖、全功能、监督有效的风险预警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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