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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1:15:58 | 移动端: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利用这个机会在这里和同学们交流,谈一谈小学生的法律法规问题。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要结束,暑期生活即将来临,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能度过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相信我们的班主任对各位同学在假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下面我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1*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教育,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此,我们再来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之规定: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2.携带管制刀具(如带匕首等)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常常以大欺小)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10.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以上所列举的法规希望所有同学能遵照执行,争做一个文明的小学生,促进自己的健康成长。

在假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暑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在已发生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少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更不能遇到与同学发生矛盾时就到社会上找一些不良青年来帮忙,最终造成对同学或自己的伤害。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网络的发展很快,网络世界也确实是很神奇的,我们的老师不同意我们去网吧上网,是因为担心我们容易受到互联网上一些不健康的内容的影响,同学们也不要太好奇,不是什么东西我们都要去尝试的,上网会让你很迷恋它。所以,我们提倡假期里不去网吧,不沾惹它,保持我们健康的思想。

同学们!针对即将到来的暑假,也为了让大家能过上一个愉快的暑期生活,学校特提出几点要求:

1.小学毕业升学考试即将开始,同学们不要认为考完试了,就不再是小学生了,就可以不戴红领巾了,在这里我们向全体六年级同学提出:只要你一天未进中学的门,只要你还没有到中学报到,那你仍是泉水小学的小学生,对个别不听话、调皮的学生,我们学校的110在暑期里将组织老师到你家进行家访,了解你的暑假生活情况。所以请同学们服从学校的假期管理,暑假期间不得做违规违纪的事,更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

2.暑期中天气炎热,有的男同学喜欢嬉水、游泳,这都是我们学校坚决禁止的,任何同学不得独自下河游泳,遇到危险应该立即找成年人,采用急救措施,而不得逞能,显威风,以免造成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3.注意防火、防电,盛夏时节,气候干燥,切不可乱碰、乱触火源,以免引起火灾,造成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损失。

同学们!希望我刚才所讲的这几个方面同学们都能牢记在心,更希望暑假期间同学们能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到、做好。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毕业升学考试顺利!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暑假!谢谢大家!

琴台第四小学201*0年6月

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琴台第四小学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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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

武安市邑城镇派出所

各位同学,老师:大家好!

今天有这样一个宝贵的机会,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真的非常荣幸。我今天的讲解,共分两个部分:我想向同学们提一个社会知识方面的问题:你知道当今世界有哪几大公害吗?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已经毫无疑问地被列为社会两大公害。那么你知道第三大公害是什么吗?青少年犯罪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今天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成为社会公害。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括“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龅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的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青少年犯罪是当今最普遍、最严峻的问题之一。从世界范围来讲,近几年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儿罪低龄化的趋势。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是儿罪大军的主体。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大都面临关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80%,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青少年犯罪的特点:1、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精力旺盛,动,理性意习薄弱,逞强好胜心切,很容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他们的犯罪动机有时十分简单,一般没有预谋也是一种很简单很迅速的预谋,多属一时感怀冲动,有的是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这种激情式的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如大家都知道的马家爵,这三个字差不多已经成了杀人狂魔的代名词。实际上马家爵并非天生就坏,他也有过艰难的童年,有过贫困的生活,有过刻苦读书的时期,也有过理想和追求。但哪怕他上了大学,他的心理仍然是不成熟的,不健全的。那种偏激、自卑的心理,一与外部因素发生冲突,就产生了疯狂的犯罪。2、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的“潇洒”消费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消费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往往通过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来获取。我市近五年来处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几乎百分之百都是侵犯财产犯罪案件。这类案件中,抢劫案占了很大的比重。从一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抢劫案来看,大都是高年级的学生抢劫低年级的学生,如中专生抢中学生,中学生抢小学生,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抢校园里的青少年学生,也就是说辍学的抢上学的。大都是使用轻微的暴力,抢劫少量的财物,一次得逞,频频作案。所以处理这类案件,有时也感到很棘手。因为法律规定,抢劫三次以上就算多次,量刑就在十年以上至死刑。而有的人多次抢劫的财物加起来也不过三、五块钱而已。3、团伙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一方面是,对青少年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依存,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另一方面,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在学习压力巨大的学校里都无法得以完全的满足,于是他们转向社会,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结成小团体。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如果加上某种人为化的组织,最后演变为青少年犯罪黑帮。所以在校青少年学生如果和有前科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或其它有犯罪倾向的闲散人员交往过密,很容易被教唆和引诱,最后滑入犯罪的深渊。发生在本市某高校两名学生参与盗贼,在电脑城一个老板的组织下,在本市各大学校、机关大肆作案,疯狂盗窃电脑,案值达20多万元,最后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但失去了学籍,而且失去了自由,落得身败名裂。4、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发展。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凶杀、暴力血腥、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便会很快堕落,难以自拔。因为青少年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在一定内外素作用下,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犯啡的年龄越来越小,法律处理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如前不久电视台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一个刚满14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家里买不起这个东西,经过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居家,趁邻居睡觉之机,残忍地杀死了邻居,抢劫了现金200多元,并且仿造现场。事后用这200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案件破获后,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会干出这样的事。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正上受了一港台暴力、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青少年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但我认为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已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困扰,被复杂现象所迷惑,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或是自己能够察觉自身的行为欠妥,但在“哥们意气”、“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感情用事、意气用事,不计后果,将错就错。如一些青少年片面认为,一个混社会、混“江湖”的人,游手好闲,很潇洒、很神气,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由于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对低下,他们就会产生单纯的羡慕和模仿心理,最后的结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渊。以上所介绍的只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的一些特点和原因。针对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的现象,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在采取积极的措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刑法专家也提出了很多的对策,如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社区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等。因为时间关系,在这里不再展开来讲。第二个问题青少年网络犯罪谈到青少年犯罪,没有理由不谈到青少年网络犯罪。因为我们可能有不少的同学上过网,有的甚至对网络到了痴迷的程度。所以我想把这方面的内容作一个单独的部分来讲一讲。什么是青少年犯罪?目前法律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定义。就我的理解,上网青少年以网络为犯罪诱因,以互联网为犯罪手段、犯罪地点在网吧场所和所有与网络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犯罪行为,都可以称之为青少年网络犯罪。请看下面这几个案例:案例之一:痴迷暴力游戏,刀捅身边人。去年3月11日晚,16岁的少年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了人,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已经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案例之二:网上起争斗,网下来报复。也是去年3月的一个晚上,某县一个网吧发生一起数十名青少年持械打斗的寻衅滋事案件,其中职校生黄某被打成重伤,奄奄一息,他的两名同学一人小腿骨折,另一个手臂多处挫伤,对方也有几名轻伤。原来当天晚上,黄某与两名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反恐精英》,他们的游戏角包与一网名为“孤独龙”的玩家在网上遭遇并进行了激烈的战斗,双方一边战斗,还一边在网上互发短消息进行语言攻击,无意中,黄某将自己所在的网吧告知了对方。对方在游戏被击败后,勾结七八名社会闲散青少年,携带木棒铁棍赶到黄某所在的网吧,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两败俱伤。案例之三:上网相勾结,下网去打劫。某市公安局刑警队接到一男青年许某的报案,称其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一个网名叫“诱惑”的17岁女网友,并相约到一个网吧见面。当两个人见面后,诱惑”谎称自己回家取衣服,将许某骗到市郊一座桥边,由埋伏在此的一名男青年实施抢劫,抢走其一部手机和400余元现金。几天以后,刑警他又连续接到多起类似报案。所不同的是,实施抢劫的男青年变成了4个人。同年3月13日上午,办案民警经过周密部署,将这一团伙一网打尽。经查,这4男1女去年8月开始在网上纠合在一起,年龄大多十七八岁,最大的21岁。他们先由胡某以“诱惑”“蓝色妖姬”等很具挑逗性的网名和男网友聊天,再将受害人骗至一些偏僻处实施抢劫、敲诈。据统计,到案发时,这一团伙共涉嫌实施抢、盗、诈等案件20余起,涉案案值6万余元。案例之四:游戏失宝物,见面捅刀子,也是在去年的一天,某市一个痴迷网络游戏的中学生在上网中突然发现他的游戏宝物被盗,游戏中积累的百万虚拟货币被花得精光。不久,他在游戏交易广场发现一名玩家正在拍卖各种装备,其中就有他所独有的宝物。经过一番试探后,他认定对方就是偷他宝物的那个贼,便化名向其购买装备,约定在某网吧内见面。见面后,这名中学生极度愤怒,见对方转身要走,便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对方,致对方失血性休克而顽强亡。我举这些例子的目的,是想说明,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青少年的生活、生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等等,都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正如一股浩浩荡荡、扑面而来的洪流,既显示了当今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夹带关污泥浊水、沉渣浮泛,一些缺乏方向感的青少年在物质准备不充分、心理准备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投身其中,结果网络不但吞没了他们示求知的心智和原本善良的情感,也吞噬了他们得来不易的金钱和宝贵的青春时光,极少数的甚至还在互联网的各种诱因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失去了生命和自由。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1*年发生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尹某等7人(14周岁至17岁),原是中学在校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纠集向某等人向同学下手敲诈钱,一天,他在该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尹某等人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的有五元钱给了尹某。尹某等人以为找到了搞钱的好方法,胆子越来越大,便想到对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敲诈钱,并以殴打相威胁,后7人被我全部抓获,该案破获后,找了他们当中的一些被抢的同学去取证,有些同学应该还记的,其中有被敲3元和5元的,甚至一元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讲,尹某等7人以暴力想威胁的方法抢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看样子劫罪,尽管年龄不大,但已满14周岁,该案犯罪嫌疑人增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3年不等。在座的各位同学对网络一定不会陌生,据一些统计资料表明,90%的青少年上网是玩网络游,其余是网是聊天和浏览不健康的网站,这其中未成年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成为网络游的主体;80%的少年犯罪案件与网络游戏存在关联,网络游戏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因。青少年犯罪主要有这么四个原因:1、网站复杂,内容混乱,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心灵。互联网上80%的游戏软件来自境外,多数网络游戏都是以扮演角色相砍为主,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如同吸上了“电子海洛因”,通宵达旦,夜不归宿,不仅荒废了学业,损害了健康,而且使他们中的一些人世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的错位,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一名拦路抢劫的中学生在警方抓获后,是这样表述他当时的心理状态的:“当时我已经玩了五个小时的格斗类游戏了,处于高度地亢奋中,脑子里都是打啊、杀啊。身上没钱了还想玩。我已分不清游戏和现实了,一走出网吧,正看到一个单身女青年路过。就了上去,还是打、杀、抢……”。透视网络酿造成青少年违法的系列案件,不难发现:不少网络游戏存在暴力、欺诈、赌博、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倾向。如在作战格斗类游戏中,两方或者多方对垒,以消灭对方的目的,血腥、暴力的画画频频出现,这对青少年的价值观、道德观有着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性情容易变得焦虑和冲动,特别是囊中羞涩时,一些自我控制能力差的青少年,就会不自地产生去偷、去抢、去骗的念头。2、网吧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使犯罪的发生有了适宜的土壤。一方面,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违反规定,专门在学校周围设立网吧,吸引在校生上网或者接纳通宵经营,帮助孩子逃避学校管理和家长追查,对发生在网吧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之任之,甚至纵容、包庇,客观上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场所。另一方面,有关职能部门得就为阵,对网吧的管理存在漏洞,为违规网吧的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3、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是网络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由于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存在的矛盾难以解决,一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内容健康向上,形成丰富多样,对青少年学生感觉学习单调乏味,而一些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负有责任的社会单位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业余时间空虚无聊,流入网吧,受到毒害。4、青少年自身的原因。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和世界观、人生观形成阶段,涉世不深,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受到来自外界不良、文化和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容易在理想、信念上产生动摇,好逸恶劳、爱慕虚荣、过份追求物质享受、容易沉迷于暴力、色情等感官刺激的缺点充分暴露出来,只图一时满足,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至于互联网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在身体和精神方面的危害,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很多的研究表明,青少年长时间沉溺于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很大,除了头脑发育受到影响,还会导致植物神经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使免疫功能降低,引发紧张性头疼、焦虑,甚至可能导致死亡。多年来专门研究电脑游戏与未成年人教育问题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沈绮云指出,电脑游戏容易使青少年产生上瘾的心理,长期沉迷于电脑游戏,不仅会遏制儿童大脑的正常发育,而且特别影响儿童的早、中期智力开发,出现“网络成瘾综合症”心理疾病。“网络成瘾”病人多沉溺于网上自由聊天或网上互动游戏,火爆刺激的游戏内容使他们模糊了道德认知,淡化了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成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并由此忽视了现实生活,或对现实生活不再满足。开始只是精神上的依赖,而后可发展成为躯体上的依赖。表现为情绪低落、头昏眼花、双手颤拌、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等。虚拟世界让人成瘾后,低质量的网络人际关系便自然而然顾取代了高质量的现实的人际关系。在真实生活中,绵延不断的沮丧、困惑、孤独时时折靡着他们,当患者最终扔去对社会交往的兴趣时,精神心理活动也随之走入歧途。严重的产生人格障碍和精神分裂。网络有如此之多的负面影响,有的专家将它称之为“电子海络因”也不算过分。那么究竟是哪些未成年人痴迷于网络呢?近两年来,一直致力于帮助和挽救上网成瘾孩子的华中师范大学陶宏开教授分析有三种人:第一种是兴趣和爱好很单一,或是没有其它兴趣和爱好的孩子,在网络游戏中忽然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找到了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去处,从而痴迷其中,上网成瘾;第二种是有许多学习比较差的学生会因为处不到别人的承认而沉迷于网络。他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当中体会不到学习成功的东趣,而上网打游戏,可以获得虚拟奖励,自我得到肯定,宣泄学习不成功带来的压抑;第三种是由于人际关系不好,希望上网逃避现实。许多学生虽然成绩不错,可是性格内向、猜忌心强,而且小心眼,碰到问题时没能得到及时解决就浑迷于网络,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说到这里,我得表明一下我的态度。我并不是一个网络反对者。那么作为一个过来人,今天我又是如何看待网络的呢?我认为网络是用现代最强大的科技手段将各种五花八门的资讯汇聚起来的一个载体;网络是现实世界的一个虚拟的幻想,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都能在这里得到淋漓的体现;网络是一个没有块门的不夜之城,不论男女才能少都可以戴着面具,披着一件马甲进出,没有人知道电脑背后是一条狗;网络是一个混乱的丛林,道路纵横,机关重重,有明媚的风光,也有黑暗的陷阱。网络本质上是一个成人社会的反映,它离我们是如此之近,只要打开电脑,它就会暴露无遗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唾手可得。这正是网络的巨大诱惑性。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如果没有大人的帮助,如果擅自地过早地进入这个虚拟的成人世界,肯定会迷失其中,身受其害,而如果到了痴迷的地步,肯定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归根结底,而网络只是一个工具,不是一个玩具,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网络就象一个没有主人的交通工具,一辆高速而性能并不见得好的汽车,未成年人去玩,时间一久,就会发生事故。正如陶宏开教授所言:“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也就是说,我们并不一味顾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用电脑和网络作为工具来获取知识,但我们反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痴迷网络,痴迷游戏和聊天,久而久之上网成瘾。所以我们说网络是犯罪,其实,罪不在网络,而在于我信对于网络的痴迷心态。我们这个世界,从来就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网络的诱惑和其它随时可能发生的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也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因为,所有的胜利,与征服自己的胜利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的失败,与失去自己的失败比起来,更是微不足道的!因为我们坚强!在这里,我要代表家长向那些痴迷于网络的未成年人发出呼唤:醒醒吧,孩子们,虚拟的网络不是你精神的家园!回来吧,孩子们,丰富多彩的现实才是你们要学习、生活、奋斗的世界!讲到这里,我又想起了那些触犯法律的青少年,这使我们今天的话题变得如此沉重。不管怎么样,我们这个世界毕竟是美好的,走上歧途的青少年毕竟是极少数,极少数。人生的路固然漫长,但最关键的时刻只有几步。美国作家欧享利的一篇小说,叫做《我们所选择的道路》,讲一个外车叫鲨鱼多德森的人,想到纽约寻找发展的机会,在一个三岔路口,他不知道该走哪条路,琢磨了半个小时,选择了左边那条道路,他流浪到西部,在那条路上,他结识了两个同伴,干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在一次抢劫中,一个同伴被警察打死,在逃跑途中,为了灭口,他又残杀了另一个同伴。他就这样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几年以后,多德森在回忆当初在那个三岔路口所面临的选择时,竟突发奇想:“如果当初我选择了右边条道路,那么我会不会变成另一种人呢?”当然,生活不存在假设。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一次。同学们,让我们在每一个关键时期都能把握好自己的脚步,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我们的,将是美好的希望和远大的前程!

最后,祝每一个同学学业有成,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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