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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讲话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21:40:28 | 移动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讲话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讲话

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按照保定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以“解决问题、案结事了、降低赴省进京上访量”为目标,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加强救助、信访代办、各部门联合协作等多项措施,狠抓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集中化解重复访案件56件次,承办上级交转办案件46件,结案速度和案件承办质量排位进入全省前列,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得到市委及上级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在下步工作中,要将重点加强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建设,完善领导接访、信访代办等制度,精细管理,最大限度解决问题,将信访人吸附在当地,实现赴省进京访总量再降低的目标。具体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今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三次集中化解涉法涉诉重复访案件攻坚活动,都是第一时间向市委做了汇报,争得市委的支持,进而形成工作合力,取得显著成效。经验表明,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处置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到维护全市稳定的高度来看待,及时报告情况,争得市委支持,才能促进问题解决,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坚持党的领导,争得领导支持,对于政法部门全力以赴,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也有积极意义。今年市委书记杨宝东同志对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作出重要批示,极大鼓舞了政法干警的工作干劲,确保了行动效果。

二、深化机制创新。制度和机制也是生产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关键是要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工作活力。一是要推行信访代理制。着眼拓宽化解信访案件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减轻信访人访累,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接访中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访,对上级中心交转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全部实行中心信访代理工作制度。要明确工作职责,政法机关主管副职为代理督办人,分管部门负责人为代理承办人。工作中要变换角度,加强沟通,促成化解。二是要落实领导接访制。接访中心每天要有一名政法委或公、检、法、司部门领导接访,以约访为主,上级分流的案件都要由原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接访,接访的领导负责亲自组织案件查处、亲自负责解决问题。接访中心要督促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情况,通报案情。三是要探索联合办公制。对复杂疑难或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要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四长”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还要适时举行信访案件听证会,让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是哪个部门的任务就由哪个部门完成,属于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拓展中心职能,把接访中心建设成为融接访、交办、督办、代理、评查、问责于一体的综合性信访平台。

三、注重解决问题。大量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之所以长期难以息诉罢访,是因为一些部门没有真正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信访群众

有一些合理合法的诉求未得到满足。因此,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感情是基础,方法是关键。要联络感情、讲究方法,真正解决问题,树立威望和声誉,增强接访中心吸附力。一要拉近感情。只有带着感情做工作,才能拉近距离,才能安抚上访人不满情绪,有利于问题解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接访干部和上访群众直接正面接触,有话说在当面,有诉求答复在当时,有问题解决在当场,与上访人员交心、交谈、交底,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接待好每一位信访人,办理好每一起信访案,赢得上访人信任,取得上访人理解,变抵触的信访为舒心的沟通,从而形成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条件。二要灵活方法。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案件承办人要认真分析研究案情,不能只讲大道理,要积极借鉴集中攻坚会战的成功经验做法,与上访人交心、结对子,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有些信访案件的解决,仅靠法律原则是案结事不能了的,要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民情风俗和社会现实,坚持合乎道理与合乎情理统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采用灵活的办法加以解决,促进疑难复杂案件尽快“案结事了”。三要善用救助。对部分“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涉法涉诉上访老户及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要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彻底化解因无力赔偿而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对部分社会弱势信访群体,要用足用好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协调民政部门、当地辖区等多渠道给予救助帮扶,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四、化解稳控联合。今年从集中会战中总结出的一大工作经验,是采取化解稳控联合的方法,有效加强了对当事人的稳控。对已经解决到位和强制终结、做到“三不欠、四到位”的案件,在依法律政策处理的基础上,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实施教育疏导、释法明理、帮扶救助,同时办案单位要协助进一步做好化解息诉和教育稳控工作,化解部门和稳控辖区共同打好组合拳,唱好连台戏。一是做好结案与稳控的对接。健全化解、稳控协调机制,明确信访不同阶段的稳控责任主体,做到首尾衔接,环环相扣。二是做好结案和息诉的理顺。包案领导联合当地辖区与上访群众结多沟通,结对子,在感情交流中解心结,适时移情引导,回归正常生活。三是做好民生和政策的帮扶。对弱势群体,要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基层政府,为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促其融入社会。同时,对以访牟利、告洋状、串联闹访屡教不改的极少数不法分子,予以坚决打击,维护法律尊严和政法机关权威。联合联控使地方政府和办案单位因共同稳控当事人而加强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了“两张皮”,有效减少了重复访。事实证明,实行联合稳控固然是加大了办案单位的工作量,但促进了化解单位与稳控辖区之间责任的无缝隙连接,能够有效把当事人稳控在当地。

五、高度重视初访。要紧紧抓住初访这个“次源头”,在“控增量、减存量、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廉洁执法、公正司法,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访阶段,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一是办好初访控增

量。对有理访有序访的着力办,重点抓好落实;对有理无序的热心办,以情感人;对无理有序访的耐心办,辅之疏导教育;对无理无序访的强化管理,强化责任,把人员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初访变成重复访,新案变成积案。二是态度真诚减总量。对待当事人的第一次来访、来信要真诚、谨慎,让当事人看到他们反应的事情在这里有人问、有人接、有人管;要让当事人相信在这里有人为他们解决问题,争取当事人的信任、理解、支持和配合。这就要求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在走访当事人家庭时,耐心沟通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调查了解情况后,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困难,以“一心为民”的公仆心和责任感,把信访人吸引在当地、稳控在定州。三是规范执法提质量。把化解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加强对执法薄弱环节的控制,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切断上访案件“供应链”。

六、努力降低重访。对各种不同情况的案件,要因案施策,分类处理。一是减少超期未结案件。对上级中心的交转办案件,要积极采取一案一分析,进行研究,尽快化解;对仍有难度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与上访人沟通,让上访人感触到解决问题的诚意;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及时更换包案领导,上提一级研究解决,不能久拖不管,造成重复访;加大未结案件通报制度,认真落实查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警示或一票否决。二是合理处置反弹案件。对阶段性息诉的、协议书附条件的,要认真研究当时息诉的条件,对附

加条件认真研究解决;又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按照事实和理由认真查证,给予合理解决;对收到钱后就息诉,钱花光后又开始上访,蓄意以访牟利的,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要依法果断打击处理。三是防止终结重访案件。对确有困难的,要认真接待,耐心明理释法,讲明政策,从民生角度给予帮扶到位,争取息诉罢访;对做到“三不欠、四到位”的,需进一步加强教育稳控的,明确教育稳控主体,落实到地方政府稳控责任制的同时,办案单位要协助进一步做好化解和教育稳控工作。四是全面重视每一个环节。对法律处理程序中的信访案件,要认真接待,耐心引导,一方面接访中心将上访人上访情况通报办案部门后,办案人要依法公正办理,消除上访隐患;对超法律期限久拖不能决的,办案部门要与上访人互动交流,赢得其理解和信任;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对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建立信访化解预案,减少新的信访问题发生。同时,对非涉法涉诉案件,要及时做好转访衔接;对不属于本地管辖的案件,要提供上访人信息资料和相关证据3日内上报中心,申请上级协调处理。

扩展阅读:全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会议上的

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XX书记传达了全省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要精神,法检公司及各街道对各自前一阶段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一会儿,市执法监督室的XX主任还将对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为我们提要求,请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目前,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为确保7月底前绝大部分积案化解息诉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加快清理积案进度,着力提高息诉化解率,确保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基本得到消化解决。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打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省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上级政法委的领导下,全区政法各部门在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短的情况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化解民怨、解除民忧为已任,把集中清理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集中调处了一批矛盾纠纷,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全国“两会”前化解进京重复访案件70%的阶段性目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务必

保持高度警醒: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任务仍然十分严重,信访积案存量基数大,进京重复访案件在全省县区居首位,省市交办案件在全省县区位列第??,在上一阶段清积工作中息诉化解率虽有很大提升,但剩余积案数仍相对较多,进京重复访案件还剩??件,省市交办案件还剩??件,这些案件多为“骨头案”、“钉子案”,诉求复杂、时间周期长、当事人对抗情绪大,化解这些积案需要化大耐心、下大力气;加之新形势、新情况发展变化,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信访老问题与新的信访矛盾相互交织,违法上访、闹访、缠访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对全区社会稳定和谐将产生不利影响。为确保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有效开展,全区政法各部门,各街道党工委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全区大局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深刻认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按照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全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率的进一步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要进一步树立群众意识,对政法机关来讲,涉法涉诉信访就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首要选择,把群众权益作为优先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做好群众工作体现在依法、及时、

有效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上;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以解决上访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为根本,结合全区开展的“走千家、访万户、办实事、解难题”活动,主动深入到上访群众中去,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不厌其烦、全力以赴地解民困、化民怨,在大走访中促进一批信访积案的联调共处。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区各责任单位要始终坚持把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决克服松劲厌战畏难情绪,强化攻坚克难意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主动化解,就地解决,坚持矛盾问题不上交,确保本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深入的开展

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关键在于领导包案制度是否真正落在实处,督促检查是否有力,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因此,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单位(部门)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法检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各街道党委政法委书记及分管副书记要到亲自包案、亲自督导、亲自接访、亲自化解,切实做到既“挂帅”又“亲征”,杜绝只“挂名”不“干事”;对于剩余信访积案和进京重复访案件必须采取“一个案件,

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由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带头包案,对案情再调查,再分析,亲自与当事人见面,亲自出面抓好协调,靠前靠上做工作,并以时间倒逼进度,一件一件化解息诉。要强化检查督导责任追究。5月份,省市督查组将通过明查暗访和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大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区委政法委将加大对领导包案、息诉息访、限时办结的督导检查力度,并将领导包案息诉化解情况及时通报,对于办理不力的部门,将视情况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全区各责任单位务必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各项息诉化解工作措施,强化本系统本部门督查办理机制,及时掌握案件办理情况,督促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在时限内结案,确保在全省明察暗访中不出问题,不被通报,不被问责。

三、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取得实效

(一)加大案件办结力度与稳控重点人员相结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硬任务,无论困难多大,目标不能变,要求不能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办理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落实牵头承办部门和责任单位及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办结时限。要根据在7月底前完成绝大部分信访积案化解息诉的工作目标,针对剩余积案研究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度;明确化

解办法。要针对信访人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落实具体措施;明确结案标准。要着眼于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让上访人签署息诉罢访协议,明确不再上访,以此进行销号。同时,对案结事不了的,要积极向上级机关沟通、申报,争取尽快使案件终结,为实现息诉罢访打下基础。要进一步落实重点人员稳控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多方开展重点人员疏导教育和稳控工作,特别是对于人案分离的案件,化解责任部门在积极做好息诉化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稳控责任部门(信访人所在街道办事处)的联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全力支持配合,合力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和敏感时期的稳控,杜绝漏管失控的发生。

(二)严格依法办理与因案综合施策相结合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归根结底是民生问题,必须把解决执法问题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既解决法律之内的诉求,又解决“情理之中”的问题,才有可能实现息诉罢访。全区政法各部门在化解剩余积案中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因人因地因事制宜,分门别类采取化解措施。在化解信访积案过程中,法检公司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依法依程序处理好信访积案,司法局要通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引入律师参加疏导化解工作,支持配合信访积案工作开展;对于信访“骨头案”、“钉子案”,区信联办要协调省市区级信联办,采取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

答复形式对重信重访当事人进行公开答复;公安机关对于缠访缠讼的,多次训戒不听的,妨害公务,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代理上访牟利的,组织、策划、煽动聚集上访的,要依法严惩,予以坚决打击;区信访局在全力做好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同时,要健全信访案件排查机制,认真开展好初信初访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处理在初始阶段,提高信访案件第一次办结率;全区政法各部门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联调共处作用,促进公调、诉调、检调与人调衔接配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政法各部门要用好关于依法终结进京访案件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无理访认定标准和退出程序,妥善做好无理访案件终结工作,对诉求已经解决、生活困难救助到位、思想教育到位,但仍缠访闹访的,严格按照规定作出终结决定。要注重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关怀,从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出发,争取多方支持,多渠道解决信访人困难,对于信访人诉求合理的,通过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法院再审程序、国家赔偿程序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于一些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造成特殊困难的,按规定进行司法救助,仍有实际困难的,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纳入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范围,妥善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三)坚持案件评查与强化执法监督相结合

把案件评查作为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来抓,及时发现问题、探索经验、完善制度,全面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逐步实现评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要从法检部门、

大专院校、律师队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采抽调或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制定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采取自查、复查、交叉查的方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要通过调阅卷宗材料,审查诉讼文书、证据材料、制作阅卷笔录,听取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等方式,对原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进行全面评查,保证评查结果客观真实。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原则,及时反馈复查意见,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高案件质量的过程。要合理运用评查结果,坚持以监督促执法,将案件评查与执法责任、错案追究、业绩考核相结合,把评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发现的错案、瑕疵案件等有问题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过程。

同志们,当前全区清积工作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再接再厉,攻击克难题,确保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推进平安和谐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党的90周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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