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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居镇校车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8:16:39 | 移动端:龙居镇校车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龙居镇校车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龙居镇校车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为规范我镇校车管理使用,促进全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龙居镇教育办公室对校车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目前有两所学校配备校车,分别是中心小学和大张小学。(一)学生乘车情况:中心小学校车辐射半径为10公里,现共有155名学生乘坐校车;大张小学校车辐射半径为6公里,乘车学生为54人。

(二)校车使用情况:两所学校校车都是经过东营市公安局运营许可,并统一配备东营市教育局统一发放的接送学生车辆标识,运营范围均符合要求的运营范围。中心小学校车车主为张纯刚,系龙居镇二甲村村民;大张小学车主为张洪乾,现任龙居镇南高村党支部书记。中心小学车辆运营成本为每年约十万元,大张小学校车运营成本约为21600元/年。中心小学校车为3辆,车号为鲁E86038、鲁E08802、鲁EC7861,规定载客人数分别为67人、38人、19人,实际载客人数分别为70人、52人、33人,三辆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载现象。

大张小学校车两辆,车号为鲁E08353,鲁E86038

(三)校车运行模式:两所学校均采用学生家长与车主先签订运营合同,然后按合同约定乘车的运行模式运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乘车的费用、车次、路线、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等。

(四)校车收费标准:中心小学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学期初有车主负责收缴,大张小学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学期初车主负责收缴。

(五)校车购置情况:目前两校车辆均为车主自行购买。(六)校车管理方式:目前两校车辆均为车主自行购买。二、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问题

(一)目前两所学校的校车均由车主自行负担费用,据学校负责人和车主反映,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现在校车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超载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三、措施和建议

(一)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校车的管理使用,并加大对校车的管理力度,进一步促进校车的良性发展。

(二)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对校车的运营状况、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学生的安全乘车。

龙居镇教育办公室

201.4.1

扩展阅读:关于我县民办中小学校校车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民办教育发展日益壮大,形成一定规模,并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非学历培训教育等,构建了较为健康、稳定的民办教育体系,在整个教育中占有重地位。民办学校大多实行寄宿制管理模式,安全接送学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安全工作大于天,为全面掌握我县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情况,深刻认识在组织接送学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研究学龄儿童安全乘坐校车,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更好保障乘车幼儿、学生人身安全,我局组织相关职能股室工作人员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情况调研工作。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我县民办学校(园)接送学生相关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民办学校(园)共计所,在校生共计人,教职工共计人。

民办幼儿园所,在园儿童人。其中城区民办幼儿园所,在园儿童人;校车组织接送儿童的幼儿园所,校车辆,接送儿童人。农村民办幼儿园所,在园儿童人,幼儿园分布于唐寨镇、关帝庙镇、曹庄镇、赵屯镇、官庄坝镇,学校组织接送儿童的幼儿园所,校车辆,接送儿童人。民办幼儿园接送儿童多为幼儿园周边地区。

民办初中所,均为城区学校,学生家庭分布于全县。在校生

人,走读生人,住校生人,学校不组织接送学生,学生乘坐社会车辆往返于家校。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所,在校学生人。其中城区学校所,在校生人,走读生人,住校生人,学校不组织接送学生,学生乘坐社会车辆或由家长接送往返于家校。农村学校所,分布于程庄镇、朱楼镇、李庄镇、关帝庙镇,学生家庭分布较广泛;在校生人,走读生人,住校生人,组织接送学生学校4所,校车量,接送学生人。

民办完中3所,均为城区学校,学生家庭分布于全县。在校生人,走读生人,住校生人,学校均不组织接送学生,学生乘坐社会车辆或由家长接送往返于家校。

民办职高所,为农村学校,位于关帝庙镇,学生家庭分布较广泛。在校生人,走读生人,住校生人,学校组织辆车接送学生。

民办非学历办学机构所,均为城区学校,学生家庭分布于全县。在校生人,走读生人,住校生人,学校均不组织接送学生,学生乘坐社会车辆或由家长接送往返于家校。

二、我县民办学校(园)接送学生工作所存在的问题(1)、一些学校未组织接送住校生工作

经统计,我县城区所、农村所民办学校未组织校车开展住校生往返家校接送工作。其中,所城区民办学校住校生人,其中包括小学生人,中学生人。这部分学生家庭分布于全县,

学生往返家校大部分乘坐社会营运车辆,小部分由家长接送。每逢大星期,在巨大利润的驱使下,面对如此大量的乘车需求,社会营运车辆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农村所中小学校名学生未安排车辆接送学生,学生往返家校多依靠家长接送。而家长接送学生依靠机动三轮车、拼装车、电动车、自行车、无牌无照无证车,五花八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现有接送学生车辆少,不能满足接送学生需求

经统计,我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人,走读生人,住校生人。住校生中人中人往返家校依靠社会车辆或由家长接送,名学生有各校校车开展接送工作。我县所民办学校(园)仅配备辆(其中租用辆)、荷载人接送学生。

(3)、部分校车不规范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校车存在未挂牌照或者无营运资质现象,部分学校校车无校车标识,车辆不符合国家发布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等相关标准,出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4)、运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巨大利润驱使下,社会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现象严重,配备校车的学校,因为存在较大的营运需求,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使用超速或者超载的方法尽大可能的多接送学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在近期我县组织的校车安全大检查过程中,我县有学校,辆车存在超速、

超载违规行为,社会车辆辆,出现超载行为,超载%,相关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

三、政府组织协调县直部门、乡镇形成校车安全工作体系:为加强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我县校车及其他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县政府组织协调县安监局、教体局、公安局、交通局、各镇(园、区)等相关单位,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工作体系,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地方负责,属地管理”和“疏堵结合,防治并重”的工作方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厘清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强化业务责任,建立了从县直单位到学校,从学生家长到车辆租赁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网络,切实做到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分工明确、制度健全。

(一)、县公安局交警部门通过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审验、安全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接送学生车辆签订安全责任状、依法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方式严格把好交通安全关,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各派出所积极参与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规范整治工作,扩大监管工作面。

(二)、县交通局通过对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取缔、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严格审查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加大对参与车辆安全管理力度等工作严格把好道路关。

(三)、县安监局督促、指导、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更加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四)、各镇(园、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方案,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和学校做好辖区内安全工作,加强辖区内农用车车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农用车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五)、县教体局负责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体局与学校、学校与车辆租赁单位、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乘车离校时间,错开高峰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全面了解全县接送学生校车情况,并通报交通、交警等部门;会同交警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四、探索研究解决我县民办学校(园)安全接送学生工作问题的思路和着力点:

(一)、政府部门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

县政府组织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各镇(园、区)、交通局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适时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强调学校在组织接送学生工作中的重要性。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校车责任追究制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科学严密地制定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值班值勤教师、跟车护送教师、驾驶员、学生家长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定期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对学生、驾驶员、车主、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乘车出行安全进行教育;及时检查、添置学校校车,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坚决剔除接送学生车辆队伍,聘用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聘用,配合教育部门、交通部门落实校车备案制度,合理规划学生接送情况,保证学生乘车安全;劝诫学生家长不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无牌无照无证车车辆或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有效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三)、转变观念,加大投入,提高服务。

教育事业是公益事业,学生乘车往返家校安全应当纳入教育工作范围内,政府不仅要能把学生教育好,更要能保证学生安全。在加大对学校校车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应提高服务意识,增加财政投入。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驾驶员坚决剔除校车接送学生队伍,对于学校不组织接送、学校校车不达标不能接送而确需专门校车进行接送的学生,建议建立校车专项资金予以解决。专项资金可包括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部分,按实际情况设定投资比例,委托专门机构,在保证其公益性基础上,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针对这部分学生建立详细

学生乘车数据库,全面掌握其乘车需求、乘车起点、学生家庭住址,制定详细、合理的学生乘车路线,设定校车接送点,建立学生接送数据库,合理规划学生接送工作。按照需要,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聘用符合条件的驾驶员组织接送,运行过程中,全县往返,不超载、不空车,保证学生安全同时,不浪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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