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报告体会 > 工作报告 > 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报告-讷河农发行

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报告-讷河农发行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6:09:27 | 移动端: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报告-讷河农发行

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报告-讷河农发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讷河市支行

关于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情况报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文件哈银发【201*】63号“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在黑龙江省正式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讷河市农发行依据文件的重要性,在听取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相关视频会议后,我行为配合讷河人行确保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我行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部署:

一、行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讷河农发行会计结算部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执行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全力配合人民银行确保TCBS上线工作顺利完成。

二、统一安排,提前部署。我行按照人民银行文件要求,在我行会计大厅贴出通知,告知客户提前进行用款安排,同时告知客户停止办理预算收支业务的时间安排:

(1)根据人民银行关于TCBS上线试运行文件工作步骤的安排,4月26日至5月2日,人民银行讷河市支行支付系统将取消国库部门大、小额支付往来的业务发起和接收权限,将无法发起和接收国库借记汇划款项。为避免在此期间国库借记汇划款项的产生,自4月26日至5月2日停止办理退库和更正业务。我行提前在各营业网点显要位置张贴通知,讷河支行电子缴库等财政预算支出业务在此期间也将停止办理,同时在此期间告知纳税人缴库运转的时间安排,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文件哈银发【201*】63号“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在黑龙江省正式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行按文件要求积极准备更换新的支付系统行号和待报解收入账户等待变更账号。

TCBS上线切换步骤复杂,涉及财政、税务、商业银行等多个单位和部门。TCBS能否顺利切换和平稳运行,直接关系到讷河市国库收支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讷河农发行积极配合人行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辖内国库收支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

201*年4月11日

扩展阅读: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附件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为规范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国库会计凭证

国库会计凭证是国库会计核算的依据,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

国库原始凭证包括:收入缴库凭证、收入退库凭证、更正凭证、库款支拨凭证、资金结算专用凭证、国债凭证等。

(一)收入缴库凭证。

国库收入缴库凭证包括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海关专用缴款书、其他专用缴款书(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缴税入库清单)等,是办理预算收入缴库的专用凭证。

(二)收入退库凭证。

收入退库凭证的形式为收入退还书(含电子退库清单),是办理预算收入退付的专用凭证。

(三)更正凭证。

-3—更正凭证为更正通知书(含电子更正清单),是办理预算收入更正与调库的专用凭证。

(四)库款支拨凭证。

库款支拨凭证包括预算拨款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拨款清单)等。

预算拨款凭证是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实拨资金的拨付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是办理各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是办理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清算已支付财政性资金的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退回已清算财政性资金的凭证。

(五)资金结算专用凭证。

资金结算专用凭证包括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等。

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是全国国库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收支付系统来账业务的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是中心与核算主体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来账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是核算主体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凭证。

(六)国债凭证。

国债凭证包括国债收款单收据联、存根联、无记名国债兑付清单等。二、记账凭证

国库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表外科目凭证等,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业务采用复式凭证;表外业务和特殊事项采用单式凭证。

-4—第二章会计科目与账户第一节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一)中央预算支出(总库专用)。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办理的财政部核准的中央预算支出。

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预算支出资金缴回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国库总库本期办理的中央预算支出总额。(二)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本科目核算本单位代财政部支付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

分支机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分支机构上划或总行与财政部清算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在借方,反映本单位代财政部支付尚未与其清算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余额。

二、负债类科目

(一)中央预算收入(总库专用)。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收纳的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的退付款项、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得部分和中央给地方预抵税收返还等款项。

本科目按收入种类等分设账户。

收入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退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国库总库收纳的中央级预算款项余额。(二)地方财政库款。本科目核算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的固定收入、共享收入分得部分、补助收入、专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的退付和地方预算拨款、拨款的缴回、补助支出、专项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

-5—等款项。

本科目按与预算级次相对应的财政部门等分设账户。

库款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库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国库分支库收纳的地方财政库款余额。(三)财政预算专项存款。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专项存款。

本科目按存款类别等分设账户。

存款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存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存款的余额。(四)财政预算外存款。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纳、支拨或上解。

本科目按存款单位等分设账户。

存款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存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余额。

(五)国库待报解款项。本科目核算运行数据集中系统的各级国库部门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收入款项。

收纳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报解、入库、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年末余额原则上应为零。(六)代收国家债券款(总库专用)。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收到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

本科目按发行机构、国债券种、发行年度、期次等分设账户。收到国债发行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总库转入“中央

-6—预算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已收到尚未转入中央预算收入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余额。

三、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

(一)大额支付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

发起大额支付往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大额支付来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年末余额全额转入“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二)小额支付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

发起小额支付往账贷记业务或接收小额支付来账借记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发起小额支付往账借记业务或接收小额支付来账贷记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年末余额全额转入“小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三)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

1.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年末,“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对清后,结转至本科目。

2.小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年末,“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对清后,结转至本科目。

-7—本科目所属二级科目按年度分设账户。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四)支付系统待清算资金。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支付系统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待清算款项。

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

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待清算款项。

本科目按往、来账分设账户。发起小额支付往账贷记业务未清算时或收到小额支付来账贷记业务待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小额支付来账借(贷)记业务未清算时,借(贷)记本科目,贷(借)记有关科目。转出时,对本科目作反向处理。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年末余额为零。

(五)同城票据交换。本科目核算本单位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的票据款项。

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

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本科目核算国库部门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的票据款项。

提出借方票据或提入贷方票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入借方票据或提出贷方票据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年末余额为零。

(六)行库往来。本科目核算本单位营业部门与国库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

营业部门与国库部门对开账户,金额相同,方向相反。

向对方划转借记业务或收到对方划来贷记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向对方划转贷记业务或收到对方划来借记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8—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每日核对,并表后余额为零。本科目经批准应急启用行库往来时使用。

(七)国库内部往来。本科目核算各级国库之间的资金往来款项。运行数据集中系统的各级国库部门与中心对开账户。发起国库内部往来借记业务或收到贷记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发起贷记业务或收到借记业务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全部机构并表后每日余额为零。

(八)国库待结算款项。本科目核算国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临时性、过渡性款项和因预算收入级次不清、待划转等原因而待处理的款项。

本科目按待处理款项性质分设暂收户、暂付户、待缴库税款户、零余额户等。

收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划分处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为过渡性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四、表外科目

(一)有价证券及收款单。本科目核算本单位的有价证券及收款单。本科目按种类、券别、年度等分设账户。

有价证券及收款单增加时,记收入;减少时,记付出。余额为国债收款单的未兑本金金额合计数。

(二)已兑付国家债券。本科目核算已兑付的国家债券。本科目按种类、年度等分设账户。

收到商业银行缴来已兑付国家债券时,记收入;上缴、销毁已兑付国家债券时,记付出。

本科目按票面金额记账。

(三)国债质押(总行专用)。本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办理中央国库定期存款业务向本单位质押的国债。

-9—本科目按机构分设账户。

收到商业银行质押的国债时,记收入;归还到期定期存款解押国债时,记付出。

本科目按国债票面金额记账。

(四)重要空白凭证。本科目核算国库保管、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本科目按种类分设保管、使用账户。

调入、收回或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记收入;使用、出售、调出、作废、销毁时,记付出。

重要空白凭证以每份1元的假定价格记账。

第二节会计账户

中心及各核算主体按会计科目设总、分户账,其中中心统一为各核算主体在国库内部往来、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科目下设一个分户,在国库待报解款项科目下设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设暂收户、暂付户。

第三节登记簿

一、预算收入登记簿。按预算级次、征收机关、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二、预算支出登记簿。按功能、经济分类的预算支出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三、调拨收入登记簿。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四、调拨支出登记簿。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10—五、财政直接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按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六、财政授权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按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七、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按征收机关、预算级次、预算科目、退库原因、退库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八、国债发行登记簿。按债券种类、缴款单位、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本登记簿总库专用。

九、国债兑付登记簿。按债券种类、兑付行、本金、利息等要素进行登记。

十、有价证券及收款单登记簿。按收款单种类、号码、移交金额、兑付情况要素进行登记。

十一、已兑付国家债券登记簿。按债券种类、年度、券别、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十二、业务量登记簿。

十三、操作日志。按操作人员、进出系统时间和操作内容进行登记。十四、授权日志。按会计主管授权的业务内容进行登记。

十五、资金往来查询、查复登记簿。按资金清算种类序时逐笔登记。十六、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按重要空白凭证种类、起讫号码,以及收入付出后的留存份数登记。

十七、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按领取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种类、起讫号码,以及销号使用后的留存份数逐项登记。

十八、业务交接登记簿(格式见附1)。按交接或移交的会计事项进行逐项登记。

十九、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格式见附2)。按交接或移交的会计资料进行逐项登记。

-11—二十、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格式见附3)。逐项登记除数据集中系统授权日志已记载的其他会计重要事项。

二十一、柜面监督登记簿(格式见附4)。按预算收入、更正、退库、拨款、报表等业务种类进行审查时,对发现的不合规情况及处理的结果进行逐项登记。

二十二、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格式见附5)。按退票原因、场次和凭证种类序时逐笔登记。

二十三、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格式见附6)。按档案保管期限、编号、种类、数量、所属期等进行逐项登记。

二十四、国库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格式见附7)。按借阅单位或人、档案名称和编号、数量、归还时间等进行逐项登记。

二十五、国库会计业务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格式见附8)。按密押设备、操作员卡、CA证书、国库印章和印模等国库会计业务重要物品进行登记。

未附格式的登记簿由系统自动生成,可采用磁介质保管。各核算主体可根据业务需要或相关文件规定设其他登记簿。

第三章国库报表

国库报表包括国库会计报表、预算收支报表。一、国库会计报表

国库会计报表包括余额表、日计表、月计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报告表等。

二、预算收支报表

预算收支报表包括财政库存日报表、预算收入日(月、年)报表、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分成计算日(月、年)报表、国债兑付日(月、年)报表等。各级国库可根据需要,制作预算收入退库日(月、年)报表、预算功

-12—能(经济)支出日(月、年)报表、国债发行收入月(年)报表等。

第四章对外汇划清算业务

国库资金对外汇划清算方式包括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同城票据交换、行库往来等。

第一节大额支付往来

各核算主体与数据集中系统外的可截留纸质凭证的贷记支付业务原则上通过中心使用大额支付往来办理。

一、发起业务处理

核算主体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包括:库款支拨,清算集中支付资金款项,预算收入退付,同城票据交换借差净额清算等。

根据原始凭证,向支付系统发送支付报文,收到支付系统成功回执后进行账务处理。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贷:大额支付往来二、接收业务处理

核算主体接收的大额支付业务包括: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预算收入、兑付国家债券本息贷记款项,同城票据交换贷差净额清算,商业银行发起的支付清算业务,调拨款项,国库存款利息等。

-13—收到大额支付信息时,按照报文类型和收款账号逐笔确认,分别贷记“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同城票据交换”、“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等,打印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

中心会计分录为: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

当日在“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过渡的款项无法处理的,打印的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专夹保管,作次日转账的依据。次日转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三、退回处理

(一)发起行申请退回。

1.核算主体作为发起行,要求退回已发出的大额支付业务时,按规定的格式向支付系统发送退回申请报文,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系统收到接收行发送的同意或拒绝退回应答信息后,自动配对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拒绝退回的不再进行处理;同意退回的,核算主体待收到接收行发来的退汇支付报文后,进行账务处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14—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2.核算主体作为接收行,收到发起行发来的退回申请报文后,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同时检查原支付信息是否已贷记收款人账户:已贷记收款人账户的,向发起行发送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尚未贷记收款人账户的,通过“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根据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支付报文办理退汇,并向发起行发送同意退回的应答信息。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贷:大额支付往来

核算主体发出同意退回或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后,系统自动配对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二)接收行主动退回。

1.核算主体作为接收行,主动退回大额支付业务时,通过“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根据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支付报文办理退汇,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大额支付往来

-15—2.核算主体作为发起行,收到接收行主动退回的大额支付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四、查询查复处理

(一)核算主体发起查询的处理。

核算主体作为查询行,对发起和接收的大额支付业务如有疑问需要查询的,按支付系统规定的报文格式制作查询书,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向查复行发送有关查询信息,业务操作员在打印的查询书上加盖个人名章,系统自动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核算主体收到查复信息后,打印查复书,配对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对接收的业务当日未收到查复信息的,作挂账处理;待收到查复信息后,作相应处理。

(二)核算主体接收查询的处理。

核算主体作为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后,打印查询书,系统自动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业务操作员依照查询书内容,查明情况和原因,在当日营业时间内(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按支付系统规定的报文格式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制作查复书,向查询行发送查复信息,系统配对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查复书应附在原查询书后专夹保存。涉及账务处理的,应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专夹保存,一份附在相关原始凭证后。

-16—五、日终和年终处理(一)日终的处理。

在日终规定时间,中心收到支付系统下载的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上日余额、当日借贷方发生额和当日余额等账务数据信息后,与数据集中系统内大额支付业务的日间流水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后,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核对一致的,直接按支付系统下载的账务信息制作转账凭证,并记载“大额支付往来”分户账,结计余额。

2.核对不一致的,中心向支付系统申请下载账务明细信息和业务明细信息,下载的明细信息属于核算主体的业务,数据集中系统自动根据接收行行号记载到相应核算主体的暂收或暂付账户中,并将明细信息通知核算主体,由核算主体及时进行账务核对和后续处理;下载的明细信息不属于数据集中系统中任何一个核算主体,则数据集中系统自动记入中心的“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的“暂收(或暂付)户”作挂账处理,待查明原因后,作相应账务处理。

(二)年终的处理。

年终日,中心在完成日终账务信息下载和对账后,作年终处理。对支付系统下载的大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和结转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年终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相符后,制作转账凭证,办理年终账务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或贷):大额支付往来

贷(或借):大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XX年度

第二节小额支付往来

各核算主体与数据集中系统外的可截留纸质凭证的借记业务通过小额支付往来办理;可截留纸质凭证的贷记业务在特殊情况下或必须批量处理

-17—时,可通过小额支付往来办理。

一、发起业务处理(一)借记业务。

核算主体发起的小额支付借记业务包括:划收预算收入款项,直接受理的可截留支票等票据款项等。发起小额支付借记业务时登记“小额支付往来发起/接收借记业务登记簿”,收到借记业务回执时销记该登记簿。

中心收到支付系统发来的回执业务包后,转发各核算主体,核算主体根据回执业务包中成功业务的金额贷记相关账户,办理转账。

中心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收到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二)贷记业务。

核算主体发起的小额支付贷记业务包括:财政拨款,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收入退付,划付商业银行兑付国债本息款项等。国库发起小额支付贷记业务时登记“小额支付往来发起/接收贷记业务登记簿”。

核算主体根据原始凭证或有关电子支付凭证,按照业务种类制作普通贷记业务报文,将截留票据信息加载至附加数据域,生成普通贷记业务包发送支付系统,根据成功信息,进行账务处理。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18—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中心收到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小额支付往来二、接收业务处理(一)借记业务。

核算主体接收的小额支付借记业务包括: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预算收入借记款项,商业银行上划的兑付国债本息借记款项,清算集中支付资金款项等。

中心收到借记业务时,按核算主体登记“小额支付往来发起/接收借记业务登记簿”,发出拒绝付款回执或收到轧差信息时,销记该登记簿。

1.代理支库上划预算收入、兑付国债本息借记款项。核算主体收到小额借记业务包,审核有误的,进行查询,并按查复情况作相应处理;审核无误的,向支付系统发送同意付款的回执业务包,中心收到轧差信息后,进行账务处理。

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收到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小额支付往来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

-19—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2.划付清算集中支付资金款项。核算主体收到小额借记业务包,审核报文要素,审核有误的,发出拒绝付款的回执业务包或经查询后按查复情况作相应处理。审核无误的,进行额度核对,核对有误的,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拒绝付款的回执业务包;核对无误的,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同意付款的回执业务包,根据成功信息进行账务处理。

中心收到已轧差信息后,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收到已清算信息后,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小额支付往来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二)贷记业务。

核算主体接收的小额支付贷记业务包括:预算收入缴库,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预算收入、兑付国家债券本息贷记款项,调拨款项等。

中心收到贷记业务时,按核算主体登记“小额支付往来发起/接收贷记业务登记簿”。

核算主体收到小额支付贷记业务包后,办理转账。中心收到已轧差信息,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收到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往来

-20—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三、撤销、退回与止付业务处理(一)业务撤销。

核算主体作为付款行,对已发送、未轧差的贷记业务和借记业务回执需要撤销的,应按照支付系统的有关规定使用小额业务撤销申请报文发出撤销请求,收到回复的小额业务撤销应答报文,数据集中系统自动登记“小额支付往来撤销/应答登记簿”。

对于实时业务超时的,使用实时业务冲正报文撤销该笔实时业务。(二)业务退回。

核算主体可以退回批量包中的单笔小额支付业务。

1.申请退回。核算主体作为付款行,发现已发送且已轧差的普通贷记、普通借记业务回执需要退回的,使用退回申请报文向支付系统发起退回申请,数据集中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收到退汇业务包,办理转账。

中心收到已轧差信息,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收到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21—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2.主动退回。核算主体作为收款行,收到普通贷记、普通借记业务回执、定期借记业务回执需要退回的,根据原支付业务信息,制作贷记退汇业务报文,经会计主管审批后,生成贷记退汇业务包向付款行主动发起退回业务,数据集中系统自动登记“小额支付往来发起/接收贷记业务登记簿”。

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中心收到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贷:小额支付往来

3.退回应答。核算主体作为收款行,在收到退回申请后,应根据原业务处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作出退回应答。对于已入账的,拒绝退回;反之则可以退回。退回时根据原支付业务信息,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制作贷记业务退汇报文,生成贷记退汇业务包退回付款行,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同时数据集中系统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三)业务止付。

1.发起止付业务。核算主体作为收款行,对于已发送且付款行尚未返回回执的普通借记、定期借记业务需要付款行停止付款的,可以逐笔向付

-22—款行发出借记业务止付通知。核算主体可以申请止付批量包中的单笔小额支付业务。发起止付业务时,使用借记业务止付申请报文申请止付,同时数据集中系统自动登记“小额支付往来止付申请/应答登记簿”。

2.收到止付业务。核算主体作为付款行,收到借记止付报文,应根据原业务处理状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作出应答。对于已发出借记业务回执的,拒绝止付;反之则可以止付,并使用借记业务止付应答报文发出止付应答,同时数据集中系统自动登记“小额支付往来止付申请/应答登记簿”。

四、查询查复处理

比照大额支付往来业务手续处理。五、日切和年终处理(一)日切后的处理。

1.小额支付系统日切后,中心根据下发的支付系统汇总对账报文中小额支付往来科目借、贷方发生额进行账务核对。核对一致,向支付系统发送“小额支付业务核对成功”回执;核对不一致的,使用小额业务明细请求报文申请下载账务明细信息,根据小额支付业务明细下载报文查明原因,进行相应处理。

2.小额支付系统日切后数据集中系统日切前,中心发起和接收的贷记和借记回执业务,应纳入当日账务处理。

(二)年终的处理。

年末工作日,中心在完成日终账务下载和对账后,进行年终处理。对支付系统下载的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和结转小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年终数据进行核对,并办理年终账务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或贷):小额支付往来

贷(或借):小额支付清算资金往来-XX年度

-23—第三节同城票据交换

核算主体在同城票据交换中心设立交换席位,拥有独立的同城票据交换号,直接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办理同城票据提出、提入业务。核算主体原则上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办理不可截留纸质凭证的提出和提入。

一、提出业务处理

核算主体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出的业务主要包括:库款支拨,预算收入退库,预算外支出,兑付国家债券和提入票据的退回等。

(一)提出借记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等

对于当日来不及提出的借记业务,待次日提出后再作账务处理。提出的借记业务若隔场无退票,从暂收户转出作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待缴库税款户等

若隔场退票,账务处理与提出借记业务时方向相反,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二)提出贷记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提出票据退回的,在“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下挂账。1.因操作员操作错误造成的,在下一场清算前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及时提出,解挂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24—贷: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2.因出票人填写错误退回的,退回原付款账户。退票理由书附在相关凭证后。解挂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地方财政库款

(三)当日提出、次日清算的业务,当日通过同城票据交换账户处理,次日清算后余额为零。

二、提入业务处理

同城票据交换提入业务主要包括:预算收入和国债发行收入的收纳,预算外收入的收纳,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提出票据的退回和其他提入款项等。

(一)提入借记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等贷: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对于需退回的票据,作暂付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付户贷: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在下一场交换退回时,填制一式二联退票理由书,经会计主管审批后,一联留存做记账凭证的附件,一联随所退票据提出,并作反方向提出处理。同时登记“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

(二)提入贷记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对于需退回的票据,作暂收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25—在下一场交换退回时,填制一式二联退票理由书,经会计主管审批后,一联留存做记账凭证的附件,一联随所退票据提出,并作反方向提出处理。同时登记“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三、轧差净额结转

同城票据交换净额按场次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实时清算。核算主体同城票据交换的贷差净额由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核算主体发起清算;核算主体同城票据交换的借差净额由核算主体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发起清算。

(一)借差净额的处理。

核算主体根据同城票据交换部门提供的清算差额凭据,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发起大额支付指令。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会计分录: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贷:大额支付往来(二)贷差净额的处理。

核算主体收到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来的大额支付指令,办理转账。

中心会计分录为: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26—贷: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四、核对

核算主体对同城票据交换的提出业务,应制作提出清单并逐笔核对原始凭证,确保清单内容与凭证一致。退票业务,必须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方可办理,并详细登记“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

对同城票据交换的提入业务,要认真核对提入清单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如有错误,应以提入清算金额为准办理退回。

第四节行库往来

行库往来作为应急时与人民银行营业部门往来的清算处理方式,须经批准后使用。

一、发起业务

核算主体根据原始凭证,填制一式二联行库往来专用凭证,一联加盖印章后,登记“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附相关凭证,交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办理转账,一联作记账依据。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等贷:行库往来二、接收业务

核算主体根据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转来的一联行库往来专用凭证和相关附件,经审核无误后,在“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上登记签收,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行库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三、日终核对

核算主体应于发生行库往来业务日终后,与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核

-27—对发生额、余额,核对后由双方经办员签章确认。

第五章预算收入业务第一节一般预算收入业务

一、一般预算收入的收纳和入库(一)一般预算收入的收纳。

核算主体收到国库经收处的收入款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及日报表,记载“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二)一般预算收入的入库。

核算主体将收到的预算收入款项对应信息导入或手工录入数据集中系统后,数据集中系统按照事先设的体制参数,自动进行分成、返还等处理后,将最终计算结果直接贷记相关库款账户。同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

1.多级财政库款账户在同一核算主体的,按不同财政库款账户分别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贷:地方财政库款

2.财政库款账户不在同一核算主体的,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贷:地方财政库款

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按相关收款国库分别转账)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会计分录为:

-28—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收纳国库)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相关收款国库)收款国库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二、收到代理国库上划的国库资金的处理

(一)收到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及日报表,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收纳的会计分录同本节“一般预算收入的收纳”,入库的会计分录同本节“一般预算收入的入库”。

(二)收到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日报信息文件、资金后进行审核,发现有误的,按退回业务处理,并通知代理国库及时查明原因。确认无误的,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会计分录同上。

三、计息业务处理

收到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的利息款项,会计分录: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办理入库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

核算主体内存在多个国库主体的,根据划款凭证,分库别制作一式二联转账凭证,注明预算科目,一联作记账依据,一联送财政部门作回单。

四、一般预算收入退票处理

因预算级次不清等原因无法办理入库的,应通过“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按照原清算方式作退回处理。

-29—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五、预算外等其他收入的处理比照一般预算收入业务办理。

第二节调拨收入业务

一、同一核算主体内划转

收到调拨凭证,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并登记调拨收入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库款户(支出账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库款户(收入账户)二、不同核算主体之间划转

收到其他核算主体划来的调拨收入款项后,打印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一联作转账的依据,一联作为回单交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并登记调拨收入登记簿。

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支出方)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收入方)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三、接收商业银行划来的调拨收入

收到商业银行划来的调拨收入款项,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并登记

-30—调拨收入登记簿。

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第六章预算收入退付业务第一节预算收入的退付

收到财政或征收机关提交的预算收入退还书电子信息、纸质凭证和相关审批文件、资料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导入或录入收入退还书,系统调用各相关财政体制参数,判断财政库款账户足额后,将最终计算结果直接借记相关库款账户,并将退付资金通过支付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划转收款人账户。同时登记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预算收入登记簿(红字)。

只涉及本核算主体的,按不同财政库款账户分别转账,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涉及不同核算主体的,退付的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划出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31—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其他相关核算主体)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退付核算主体)相关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预算收入日报表根据预算收入登记簿和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本科目当日红、蓝字发生额的差额填列,收入数大于退付数用正数反映,退付数大于收入数用负数反映。

第二节预算收入退付退回

一、收到退回的预算收入退付款项,原退付核算主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二.预算收入退付款项退回的处理

(一)属于核算主体自身原因发生的退回业务,经会计主管审批后,重新通过支付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划出。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二)属于退付凭证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退回的,登记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红字)。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

-32—后续账务处理同一般预算收入会计分录。重新退付时,按正常退库处理。

(三)属于出口退税补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同一般预算收入收纳、入库业务,同时登记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红字)、

第七章支出业务第一节实拨资金

收到财政送达的预算拨款凭证电子信息、纸制凭证后,审核无误的,在同级地方财政库存余额内办理拨款手续,同时按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

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第二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核算主体根据财政机关提供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审核无误后,分别登记直接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和授权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

一、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

人民银行国库通过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方式办理集中支付业务的,应事先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文件或签订协议,并按照规定办理开户手续。

-33—(一)直接支付业务。

核算主体受理财政机关的直接支付指令审核无误后,在直接支付额度和财政存款余额内将资金拨付给用款单位或收款人。并按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同时销记财政直接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

1.不开设零余额账户的直接支付业务会计分录同实拨资金业务。2.开设零余额账户的直接支付业务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财政零余额账户借:国库待结算款项-财政零余额账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二)授权支付业务。

国库主体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预算单位支付额度,按照预算单位的支付指令审核无误后,在授权支付额度和财政存款余额内将资金拨付给用款单位或收款人。并按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同时销记授权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借:国库待结算款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二、国库与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一)根据支付申请划款凭证主动付款。

-34—收到代理银行的申请划款凭证和申请划款汇总清单信息,审核无误的,在支付清算额度和同级地方财政库存余额内办理资金清算,按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同时销记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二)接收代理银行小额借记报文的处理。

核算主体收到代理银行通过支付系统发来借记业务包后,审核有误的,向代理银行发出小额支付往来拒绝付款借记回执;审核确认无误的,在支付清算额度和同级地方财政库存余额内办理资金清算,发出小额支付往来同意付款借记回执,进行账务处理。按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销记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第三节调拨支出

一、同一核算主体之间的划转

收到财政机关提交的预算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登记预算调拨支出登记簿,同时相应记载对应国库调拨收入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支出方)

贷:地方财政库款(收入方)二、不同核算主体之间的划转

收到财政部门提交的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登记预算调拨支出登记簿。

-35—付款核算主体会计分录为:借:地方财政库款(支出方)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中心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支出方)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收入方)三、人民银行提交商业银行的调拨支出

收到财政部门提交的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登记预算调拨支出登记簿。账务处理同实拨资金支出。

第四节支出退回

一、实拨资金的退回处理

核算主体收到退回的预算支拨款项时,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一)属于国库自身原因发生的退回业务,经会计主管审批后,重新划出。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二)属于财政部门凭证填写错误退回的业务,登记相应预算支出登记簿(红字)。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36—重新拨款时,按正常支拨业务处理。

二、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的退回业务处理(一)属于国库自身原因发生的退回业务处理。同实拨资金支出退回业务的处理。

(二)属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凭证填写错误退回的,会计分录为:1.开设零余额账户。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2.不开设零余额账户。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

登记相应预算支出登记簿(红字)、恢复相应支付额度。三、国库办理集中支付清算业务的申请退回处理

核算主体收到商业银行申请退回的款项时,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贷: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借: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

登记相应预算支出登记簿(红字)、恢复相应支付额度。

第八章国家债券兑付核算

一、人民银行办理国债收款单兑付

-37—核算主体根据收款单收据联、存根联、“收款单可兑付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编制表外科目凭证和转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同时销记有价证券及收款单登记簿,登记国债兑付登记簿。

会计分录为:付:有价证券及收款单借: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二、人民银行直接办理无记名国债兑付

核算主体根据“无记名国债兑付清单”及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编制表外科目凭证和转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登记已兑付国家债券登记簿和国债兑付登记簿。

会计分录为:收:已兑付国家债券借: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

贷: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或国库部门同城票据交换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中心往来

贷: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

三、商业银行上划无记名国债兑付的账务处理

核算主体根据经发行部门确认入库的已兑付国家债券上缴清单和商业银行兑付无记名国债本息款项上划报告表,审核无误后,编制表外科目凭证和转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登记已兑付国家债券登记簿和国债兑付登记簿。

-38—会计分录同人民银行直接办理无记名国债兑付。

第九章更正业务

一、一般预算收入更正

一般预算收入更正主要是国库对在办理一般预算收入入库过程中产生的串科目、串级次、串库等差错或因财政体制发生变更而进行的更正处理。根据更正通知书,对原列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后,办理更正业务

(一)核算主体内的更正。

核算主体办理更正业务,红字冲正原列预算收入登记簿,蓝字记载正确的预算收入登记簿。

更正原列事项,会计分录参照预算收入退付业务。更正现列事项,会计分录参照一般预算收入业务。(二)数据集中系统内核算主体间的更正。

核算主体间办理更正业务,红字冲正原列预算收入登记簿。原列核算主体会计分录参照预算收入退付业务处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原列国库)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现列国库)现列核算主体收到后同一般预算收入处理。(三)涉及数据集中系统外的更正。

核算主体办理更正业务时,红字冲正原列预算收入登记簿。会计分录同预算收入退付业务处理。

二、调拨收入更正

核算主体在办理调拨收入业务过程中产生串科目差错后,填制更正通知书,原列反映错误预算科目,现列反映正确预算科目,经会计主管审批

-39—后,红字冲正原列预算收入登记簿,蓝字记载正确的预算收入登记簿。不登记分户账。

若发生串账户差错,应同时按银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错账冲正业务处理。

三、预算收入退库更正

预算收入退库更正业务是指对在办理预算收入退库过程中产生的串科目、串级次、串国库、串征收机关、串退库原因等差错,进行的更正处理。根据更正通知书,对原列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后,办理更正业务。红字冲正原列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蓝字记载现列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

更正原列事项,会计分录参照一般预算收入业务。更正现列事项,会计分录参照预算收入退付业务。四、预算支出更正

核算主体在办理预算支出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串支出科目差错后,红字冲正原列预算支出登记簿,蓝字记载现列的预算支出登记簿,不登记分户账。

若发生串账户差错,应同时按银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错账冲正业务处理。

五、“免、抵”税调库业务

根据征收机关提供的“免、抵”税调库通知和相关文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调库手续。

调增时,业务处理参照一般预算收入业务,蓝字记载预算收入登记簿;调减时,业务处理参照预算收入退付业务,蓝字记载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

第十章表外业务的核算

一、重要空白凭证的核算

-40—(一)调入、收回。

核算主体调入、收回重要空白凭证时,核对单据与实物相符后清点入库,按凭证种类分别填制表外科目凭证,注明起讫号码,并输入数据集中系统进行控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收: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保管户(二)调出、销毁。

1.核算主体调出重要空白凭证时,应根据下级核算主体提交的填明凭证种类、数量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分别填制表外科目凭证,注明起讫号码,并输入数据集中系统,同时销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付: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保管户

2.本核算主体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同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付: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保管户

收: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使用户

3.核算主体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时,应根据重要空白销毁清单按凭证种类分别填制表外科目凭证,注明起讫号码,并输入数据集中系统,同时销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付: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保管户(三)使用。

核算主体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付: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使用户二、有价证券及收款单的核算

(一)接收移入应兑未兑国债收款单时,记收入账,会计分录为:收:有价证券及收款单

-41—(二)发生兑付时,记付出账,会计分录为:付:有价证券及收款单三、已兑付国家债券的核算

(一)收券、入库时,记收入账,会计分录为:收:已兑付国家债券

(二)上缴、出库或销毁时,记付出账,会计分录为:付:已兑付国家债券四、国债质押的核算

(一)收到商业银行质押的国债时,记收入账,会计分录为:收:国债质押

(二)归还到期定期存款解押国债时,记付出账,会计分录为:付:国债质押

第十一章日终、月终、年终的处理

第一节日终处理

日终处理是中心在规定时点启动日切操作成功后,进行当日轧账、综合平衡、报表汇总和数据处理(数据下载、转储等)的全过程。日切时,中心对未签退的用户和核算主体强制签退。日切后,系统的账务日期切换到次日,日切时点前排队待处理的业务退回原始状态,由核算主体次日重新发起。

一、核算主体签退前,数据集中系统对日间处理的业务按业务状态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核算主体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后续处理。核对一致后,打印操作员业务操作清单,用户和核算主体进行签退。

二、数据集中系统日切前,中心完成各核算主体账户的核对工作,发

-42—现不符的,中心强制记载相关核算主体的“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暂付)户”,进行平账。所有核算主体账务平衡后,中心进行日终处理,并对当日账务进行数据备份。

中心应及时将强制记载相关核算主体的账务信息通知该核算主体,由核算主体查明原因,做账务处理。

三、核算主体每日登录数据集中系统后,应打印并归集整理上一日日终业务汇总核对单、记账凭证、余额表、日计表、预算收支日报表等,并于每日上午将上一日的国库会计核算资料送达事后监督人员或事后监督部门;将预算收支日报表和回单等交财政、征收机关对账。

事后监督人员或事后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实施事后监督。

第二节月终处理

一、月末日日终处理结束后,中心进行会计账务月度结转。二、核算主体打印各科目总账、分户账、月计表、预算收支月报表等。三、每月终了,核算主体应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将预算收支月报表、存款账户对账单或分户账等交财政、征收机关等部门进行对账。

财政、征收机关等部门于收到后的3个工作日内核对签章,返回对账回单。

四、当月全部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结束后,核算主体归集整理相关国库会计资料,交国库事后监督。将月计表交同级会计部门。

第三节年终决算

一、年终会计决算日,中心及核算主体应在各资金清算系统结束前将

-43—应发出或提出的往账业务全部处理完毕。中心及核算主体检查各过渡性科目的余额是否为零,如有余额,应及时查明原因

二、年度终了,中心在年末工作日和12月份全部账务处理完毕后,进行数据集中系统数据备份,办理新旧会计年度的账务结转。

三、年度终了,核算主体应打印业务状况报告表送同级会计部门。对于“国库待结算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科目有余额的,应同时将各账户余额产生原因报上级国库部门。

四、整理期结束后,核算主体应打印预算收支年报表交财政、征收机关等部门进行对账。财政、征收机关等部门于收到后的3个工作日内核对签章,返回对账回单。

分库应于整理期结束后制作中央预算收入年报表一式三份,盖章后送财政部监察专员办事处或其授权机构,财政部监察专员办事处或其授权机构于收到后的3个工作日内核对签章完毕,一份留存,两份退回国库。国库收到后,一份留存,一份报总库。

五、整理期结束后,核算主体应根据有关要求制作决算说明书等资料报上级国库。核算主体归集整理当年相关国库会计资料,交国库事后监督。

第十二章总库加入数据集中系统前的业务处理

在总库加入数据集中系统前,中心将收到的中央预算收入、国债兑付款项等资金和报表信息按分库汇总,并通过支付系统划至总库。

一、预算收入(退付)业务处理

中心设“国库待报解款项-待划转总库款项户”,用于归集各分库上划的中央预算收入。

(一)中心收到核算主体上解中央预算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44—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待划转总库款项户

(二)中心收到核算主体退付中央预算收入资金时,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待划转总库款项户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

(三)中心划转总库中央预算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贷:大额支付往来等或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收到小额支付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的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二、国债兑付业务处理

中心设“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待划转总库款项”账户,用于归集各分库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

(一)收到核算主体上划国债兑付款项时,会计分录为:借: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待划转总库款项贷:国库内部往来-与核算主体往来(二)中心划转总库时,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

贷: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待划转总库款项收到小额支付已清算信息后,办理转账的会计分录为:借:小额支付往来

贷:小额支付待清算资金三、账务核对

中心将数据集中系统内的各分库全辖中央预算收入、国债兑付月(半

-45—年、年)报表从系统中导出后交总库对账。

四、会计报表的汇总

月终和年终决算后,中心汇总自身和总库的会计月计表、业务状况报告表交总行会计财务部门。

附1:业务交接登记簿附2: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附3: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附4:柜面监督登记簿附5: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附6: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附7:国库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附8:国库会计业务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

-46—附1

业务交接登记簿

共页第页

交接日期交接事项年月日移交人签章接收人签章监交人签章备注-47—注:该登记簿适用本部门各会计事项的移交。附2

会计资料交接登记簿

共页第页交接日期年月日会计资料交接内容份数总金额交件单位交件人收件单位收件人备注注:该登记簿适用本部门内部和对外部会计资料的交接。

-48—附3

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

共页第页

发生日期会计重要事项内容年月日处理方式处理结果会计主管签章备注-49—注:该登记簿适用会计主管处理的会计重要事项。附4

柜面监督登记簿

共页第页

业务种类(含收入、退库、拨款、更正、报表年月日等)日期涉及金额笔数差错原因登记员处理结果签章-50—注:该登记簿适用本部门对外来业务凭证等的监督,发现差错的按业务种类进行逐项登记。附5

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

共页第页

提入日期退票原因及场次年月日退票日期原汇凭证凭证号码收款人出行种类或提交号账号行号借或贷金额经办员会计主管签章签章-51—注:该登记簿适用本部门发生的同城票据交换退票业务。附6

国库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

档案保管期限:共页第页登记日期档案编号年月日档案名称数量(本)档案所属期存档日期存放位档案保管员备注-52—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报告-讷河农发行》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报告-讷河农发行: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运行落实报告-讷河农发行》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594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