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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6:08:34 | 移动端:经贸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经贸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经贸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现将我局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局立即进行了安排,李书仁局长亲自抓、负总责,聂育甫副局长具体抓,企业股、技术进步负责实施。

一、目前进展情况

1、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今年我县确定百事达、南方生物、海天蓝波等3企业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海天蓝波、南方生物已经编制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7月份2家企业已向我局提交审核验收,我局计划8月份请市经贸委到2家企业进行验收。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已被省环保局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该企业拟采用GXEM技术+(多级)氧化塘处理淀粉生产废水,目前正在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氟化工行业发展规划正在进行中。

3、关于辖区内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省、市环保局联网工作。我县水电站历来归水利局管理,我局对全县水电站基本情况不是很熟悉,我县水电站水电站项目建都是水利局审批,水电站项目建设对下泄流量均要求,对于具体业务我局不了解,7月份我们向各乡镇下发调查表,据了解全县有87家水电站企业。对于如何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工作,我们已向市经贸委请示,市经贸委答复:市经贸委与市水利局进行了沟通,此项工作市水利局组织实施。建议此项工作我县由水利局负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治理的过程中企业有的排污设备还不够先进,有的排污品没有得到充分和循环利用

2、在协调和开展各方进行整治时,做得还不够到位。3、在执法和监督力度上还做得不过强。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协调各方切实开展整治工作。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对于进一步提升明溪建设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投资环境,确保水资源不受污染。这项工作任务繁重,涉及方方面面,是继城市多年创建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同心协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早日实现整治目标共同努力,让我们明溪河道的水变清、变美起来,真正做到让我们的办理结果让群众满意。2、从严执法,依法加强处罚监督力度。

切实加强对城区工业污染源的监控,特别要健全对重点污染源的跟踪监督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达标排放;对不达标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对超标企业实行限量生产,对不遵守环保法规违规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持证单位实行违法违规记分考核制度和年审管理,促使企业达标排放。设立企业环境行为认定,实施公众监督。

3、继续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引进新技术改造,建立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201*年和201*年,重点完成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省级强制清洁生产验收。201*年底前,完成制定县氟化工行业发展规划。

明溪县经贸局

201*-8-14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201*年泉州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定稿)

泉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流域办201*4号

文件

关于印发201*年泉州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年泉州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流域计划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交通委、水利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工商局、泉州海事局,山美水库管理处,市城东开发建设指挥部、东海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北峰丰州组团开发建设指挥部。

抄送: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保厅。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

政协办公室。

市政府林伯前副市长、林琪伟副秘书长。

201*年泉州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泉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4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1*16号)和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重点流域、近海水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制定以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晋江流域省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市区内河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加塘溪、大盈溪、林辋溪、坝头溪、菱溪、阳溪、梅塘溪、寿溪和后店溪,以及九十九溪乌边港闸、十一孔桥闸等入海溪流水质持续改善,全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

准比例高于省确定的目标要求;沿江、沿海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处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沟渠、溪流整治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具有明显的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与保护。继续推进山美水库、桃源水库、惠女水库、石壁水库、菱溪水库等重点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水库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密切关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加强南、北高干渠等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巡查力度,及时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和评估,按照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完成我市晋江干流、北高干渠、南高干渠、泗洲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水环境突发事件,应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

(二)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已建成运行的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并达到满负荷运行,不断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益。石狮市永宁镇污水处理厂、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晋江市泉州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晋江市晋南污水处理厂、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永春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德化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污水处理厂等8座污水处理厂应按时间进度于今年投入试运行;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南安市北翼污水处理厂、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惠安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惠安县惠西污水处理厂、永春县蓬壶镇污水处理厂等7座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投入使用;其他重点乡镇要着手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拟建设污水管网接入周边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应做好规划衔接,并加快建设步伐。对于暂不建设污水处理厂或接入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有困难的乡镇,要因地制宜选择微动力、湿地、氧化塘等工艺对污水进行就地集中或分散处理。

(三)持续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各地要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有关规定,禁养区、禁建区内严禁审批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积极推行无(少)污染养殖技术,新、扩、改建的畜禽养殖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立体种养模式或零排放养殖模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污染。同时,要继续做好已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的后督查工作。要加强农村畜禽散养污染治理。在农村散养户中推广户用沼气工程,逐步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促进养殖粪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理的模式,减少农村畜禽散养的污染。

(四)持续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各地要持续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督促重点行业、重污染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组织开展对“黑色”级别企业进行整治;加大

自查自纠过程的环保监督、监察、监测力度,加强排污单位环保等级的动态管理,加强巡查、督查,坚决防范污染反弹。安溪县要巩固石材业的整治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并组织开展石材行业整体退出后生态恢复工作;晋江市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促进石材业整体退出目标的实现;南安市要加快石材加工聚集区的建设和监管,推进石材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其他尚有石材企业的地区要加大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整治任务。要加快减排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建陶、造纸、制革、食品、制药、电镀、印染、化工等8大工业行业的污染减排工作。各地要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同时抓好泉港石化循环经济区、石狮3个工业集控区和晋江东海集控区、安东工业园区节水改造、集中供热以及区内锅炉的拆除工作。

(五)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在总结第一批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开展全市第二批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调查摸清南安市罗东镇罗溪等14条小流域范围内全部污染源,并针对小流域污染类型,重点围绕小流域沿岸乡镇(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整治、垃圾清理整治、河道整治等方面,确定整治内容,切实改善小流域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支持永春县开展桃溪流域整治,督促重点整治项目实施,促进桃溪流域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

(六)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继续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完成国家201*年德化示范区和201*年石狮示范区的市级验收,迎接国家、省级验收;督促201*年安溪示范

区和201*年安溪、德化示范区内有关项目的推进实施。开展市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工作。支持和鼓励县(市、区)、乡镇(含涉农街道)、村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市发改委、环保局要加强对各相关县(市、区)生态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着力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重点做好“细胞工程”,即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201*年计划完成5个省级以上生态县、2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和200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

(七)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项措施,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要以晋江、洛阳江上游为重点,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要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审批、验收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源头把好关;要在开发建设中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各项建设特别是山地建设、公路建设中,要自觉加强水土保持,规范施工管理;要坚决取缔洗砂和非法采砂活动。坚决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安排

201*年,计划投入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9.46亿元,实施整治项目102个(详见附件)。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整治工程5个,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6个,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程56个,工业污染整治工程8个,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20个,水土流失治理工程7个。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整治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是本辖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长和管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泉委201*102号),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对《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和督办领导。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要求,及早启动,做到抓早、抓好、抓实,逐月逐季抓实施、抓推进、抓落实。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项目监督指导。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76号)要求,各司其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同时,要主动靠前,为项目责任单位、业主单位、施工(代建)单位提供服务和帮助;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效能督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项目进度汇总、汇报,按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份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工作进度表。同时,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和每月进度表报送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蔡宁波,电话28017379)。

(三)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和保证整治资金,及时敦促社会筹

集资金落实到位,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流域补偿机制,提高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补助额度,重点支持上游地区沿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以及溪流(沟渠)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等。201*年泉州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将作为年度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项目储备库,届时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严格落实“三个坚决”环保限批政策,把好项目准入关。要完善环境监管软硬件配套设施,抓好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及重污染行业的监管力度,坚持勤查重罚,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管力度,保持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

(五)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敦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为抓手,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环保先进典型,宣传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提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广大企业主和群众环保法制意识,切实推动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附件:201*年泉州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

治工作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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