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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司法局强化措施深化平安建设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1:09:08 | 移动端:梁平县司法局强化措施深化平安建设

梁平县司法局强化措施深化平安建设

梁平县司法局强化措施深化平安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梁平县司法局重基层、重调研、重服务,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重基层,切实完成司法行政工作新任务

今年以来,梁平县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及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提出了“116”总体工作思路,即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抓住民主与法制建设这条主线,突出抓好司法行政六项重点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人民调解工作。今年1-5月排查矛盾纠纷681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135件,调解成功7025件,调解成功率为98.4%,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9件次。1--5月县、镇两级共开展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46次,共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35次,培训人数达1245人次。

社区矫正工作。截止今年5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75人,按期解除313人,目前在册162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安置帮教工作。今年15月,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2人,按照无缝化对接要求,安置率达85%以上、在册帮教率达98%以上,无重新违法犯罪。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分别会同县综治办、县妇联、县工商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开展了集中宣传专场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3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8件,受理民事援助案件169件,受理行政援助案件6件。

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民事诉讼案件254件、刑事案件40件、担任法律顾问50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人次件、办理公证案件242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48件。

二、重调研,切实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

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以及农户、居民家中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各地的司法所工作状况、各项工作进程等情况,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县委、政府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局班子在多次走访和调研中发现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是撰写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司法对策浅说》,提出了利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解决赡养问题的对策建议,被县政府《政务研究》采用。在此基础上,向县委、政府建议开展“夕阳关爱赡养维权”专项行动,被采纳。5月14日,举行了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老百姓的普遍好评,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县委书记李志雄、县长蒋宜茂及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先后在《情况专报》上分别作出批示,对专项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出了要求。

近年来,梁平县司法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发现企业和驻地群众时常为土地征用、环境污染、车辆通行的问题发生纠纷,为了有效化解这类矛盾纠纷,我局在全县推行了地企联动人民调解机制,成立了地企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被群众称为“平安和谐的防火墙,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三、重服务,切实拓展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

在平安建设中,梁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努力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

一是为中心工作服务。今年,梁平县提出了“五个主题年”建设目标,围绕“五个主题年”建设,该县司法局组建了五个主题年律师服务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贴身式服务。通过这个平台,把司法行政工作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结合起来,成为全县中心工作的参与者。

二是为农村发展服务。利用法律服务这一资源优势,为农户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服务,为他们解除因购买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的后顾之忧,比如梁山所的同志下村调解纠纷,了解到10多农户因购买了假种子而影响收成,他们立即着手调查、取证、协调等工作,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此事受到县领导的高度赞扬;同时局领导带队调研,为农户万元增收出谋划策,提供增收的平台。局领导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为“穷亲”牵线搭桥,帮助其办起养鸭场,并为其联系幼鸭种苗和成品销路。

三是为新城建设服务。围绕县委、政府“扩城、强业、富民”三大方略,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投身到新区建设工作中去,专门抽调了3名业务水平好同志为新城建设服务。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相关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状态。在新城建设征地拆迁中,以拆迁条例为重点普法内容,以征地拆迁现场和村组为普法主阵地,将普法教育搬到拆迁现场。充分发挥“大调解”功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调处中遇到的问题,千方百计满足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化要求,力求在最短时效内促成矛盾双方达成共识,保障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上半年,共接待拆迁来访群众700余人次,调解因拆迁引发的各类纠纷23件。

四是为社会救助服务。充分利用县司法局心理咨询师资源,为救助站儿童提供“心理援助”。在“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活动中,积极支持两名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同志义务为救助站儿童提供心理援助,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使浪浪儿童身心健康成长,顺利回归社会,服务社会。

(司法局刘洋)

扩展阅读:梁平县司法局三举措助力全县城镇化建设

梁平县司法局三举措助力全县城镇化建设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县委、县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为梁平未来的发展确定的宏伟目标。县司法局立足于“服务”,积极做好“润滑剂”,主动发挥好“防火墙”的作用,全力助推全县城镇化建设。

一、积极化矛盾解纠纷,为全县城镇化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全力调处新区发展中征地折迁、企业建设等重点、难点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和调处工作。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点排查和治理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的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以构建大调解格局、建设平安和谐梁平为抓手,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将矛盾纠纷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为全县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组建法律服务团,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事业单位协作平台。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五个主题年建设,组建了融服务、信息、交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五个主题年’建设法律服务团、民营经济建设法律服务团。切实为我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并且积极开展法律八进,在广场、医院、学校、街道(社区)办事处等处设立宣传栏、宣传标语的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条例》、《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城市拆迁条例》、《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引导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建设,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身边等活动,走进企业、学校、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和义务法律咨询等。

三、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县城镇化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于城镇化建设,积极主动为重大工程项目、企业和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大项目洽谈、合同条款把关、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办理公证事项。梁平县实有人口93万,法律服务机构仅11家,从业人员仅59人,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局推行1+×新模式,即一个乡镇(街道)聘请的法律顾问,同时兼任辖区所有村(居)法律顾问,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村(居)。截止到8月,全县33各乡镇(街道),341个村(居)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服务对象,深化民心工程。把为推进全县城镇化建设工程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涉及的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及时提供优质法律援助。同时,加大维护老年人权益力度和完善乡村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真正把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局加快城镇化进程保驾护航

201*-10-411:22:00来源:评论:0条

分局司法局董佳友

前不久,分局领导组织机关正副处长和局直单位领导同志赴建三江分局、牡丹江分局参观考察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和城镇化建设。所到之处,令人耳目一新、内心震撼、思索不已。

一、观念新、力度大、步伐快

这次到建三江分局参观了前进农场、浓江农场、前锋农场、创业农场、七星农场,到牡丹江分局考察了八五六农场、八五七农场和局直城镇化建设,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焕然一新。近三年,建三江分局提出把城市建在森林中,让职工群众居住在花园里的口号;牡丹江分局提出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的理念。他们把这样的理念落实到坚决贯彻总局党委“抓城、强工、带农”的战略举措之中。参观考察之处,建三江分局各农场建设工地塔吊林立,新区楼群拔地而起,规模宏大。例如七星农场三年内多元投资建城就达11亿元;牡丹江分局以经营城市为突破,有效的解决了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八五六农场的山水园林城镇、八五七农场的精品住宅小区、局直生态园林城镇建设等特色鲜明的现代城市风格已初步形成。

二、找差距、克悲观、鼓干劲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相比之下,大家确实感到我局城镇化进程有点慢了,同志们内心震撼很大,压力很大,奋发图强的决心也很大。按照宝垦局办明电[201*]20号文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问题”的要求,我认为我们在城镇化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点:

(一)思想保守,敢为人先的争创意识不强。多年来,我们宝泉岭分局不论是经济质量还是小城镇建设等方面,一直排序在全总局的头位,包括报到点名、开会发言也是头一个。久而久之,宝局人常常以老大自居,以先进自诩。进而在思想上表现出:安于现状,自我满足,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因循守旧,唯书唯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讲惯例,凭经验,封闭狭隘,夜郎自大。这些陈旧的思想观念导致了我们在工作上的不进则退、慢进也退的局面。

(二)标准不高,城镇规划缺乏品位与特色。截止到今天,我局除少数农场外,多数农场乃至局直旧区改造缓慢,楼盘开发分散,小区开发没有绿地,楼房建筑基本上是千篇一律,板楼豆腐块,新区开发与建筑物设计缺乏精美别致的美感,城镇规划缺乏长远性、整体性、品位性,没有特色。城镇化建设与人们向往的净化绿化美化香化的“山水生态森林城市”相差甚远。

(三)监管不严,放任建设得不到有效控制。城镇建设监管不严的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三讲”时提,“先进性教育”时提,“科学发展观教育”时提,“解放思想转观念,查找不足促发展”活动中还提。远的不说,就说近三年开发的局直阳光小区与一道之隔的锦园小区,楼栋南北距离相差十来米,阳光小区仅能开发十几栋楼,就有三个开发商分别自行开发,楼栋朝向不一、楼距不一,参差不齐,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跟不上,直接影响了城市的整体美感,间接的也影响了我们领导干部的执政形象。

(四)资金瓶颈,城镇化建设筹资办法不多。几年来,我局资金投向主要是肉业加工和生猪生产,特别是猪舍建设过剩,大量猪舍闲置或载畜不足,畜牧贷款清欠难的问题制约了资金周转,严重的影响了其他产业和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目前,局、场新区建设规模较小,主要是一些个体或小型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分散式自主开发建设,无法吸引资金雄厚的大公司前来投标,这也是我局城镇化进程放慢脚步的原因之一。

虽然,我们在城镇化建设上存在一定问题,城镇化进程与兄弟局相比有点落后。但是,我们的经济质量并不差,我们的基础建设并不落后。我局通过三年的“抓城”,特别是今年,分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争创垦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先进局”的目标后,局直和各农场加快“山水生态森林城市群”的建设如火如荼,成绩斐然。我们要看到成绩,看到光明,增强信心,坚决克服悲观失望的思想情绪,切忌上下互相埋怨、推诿指责、涣散人心。要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承担责任,知耻后勇,搞好发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我们一定能够后来者居上。三、下气力、抓落实、促发展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是百年垦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司法工作者虽然不能直接冲锋在城镇化建设的第一线,但我们一定要更好的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我局加快城镇化进程保驾护航。

(一)做好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以广播电视和“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为载体,从宝泉岭农垦城建设发展的大局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角度出发,大力开展城镇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广大居民明白分局加快城镇化建设是为了群众尽早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分局美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做好特定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针对开发区域内所涉及的被拆迁户,深入社区,贴近拆迁群众,通过在拆迁现场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点、散发宣传单、公证服务指南等方式,面对面地宣传拆迁条例、拆迁补偿政策和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公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接待拆迁群众的法律咨询,运用法律知识协助做好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调和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化解矛盾,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做好拆迁人的法制宣传工作。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我们坚持提前介入,教育拆迁人依法拆迁,规范拆迁行为。指导拆迁人坚持惠民拆迁,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应急措施等拆迁办法。指导拆迁人坚持阳光拆迁,主动接受监督,将拆迁政策、拆迁程序、评估结果、安置房源等及时向被拆迁户公开,保证拆迁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

(四)做好公证服务工作。指导公证机关严格按规定办事,杜绝假公证、假证据、私办案行为。对办证申请者一次告之清楚全部程序和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真实的拆迁户实行流水线快捷作业,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公证当事人,公证员要上门服务。对于需要强制拆迁的,公证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办理证据保全等公证,依法采取测绘、拍照、摄像、登记造册等保全措施,对即将被拆迁的房屋、附属物、房屋内物品及现场状态进行全面、客观的记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为日后纠纷的最终解决提供全面、直观的原始证据和可靠的法律依据。四、几点建议

(一)建议分局对局直和各农场新区建设通盘考虑,形成全局性的城市群整体规划,做大新区开发建设规模,以吸引资金雄厚的有档次、有规模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来投标,进行高标准配套式开发建设。

(二)借鉴牡丹江分局经营城市的经验,出台相应政策,协调相关单位,沟通上级部门,发布电视广告网络广告,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城镇化建设多元化投资。

(三)继续加大城市建设监管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考核责任制和奖惩措施,以增强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的事业心、责任感。同时动员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杜绝放任建设问题。

(四)坚持科学发展,防止盲目冒进倾向。要根据局直和各农场现有人口和未来城市发展规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绿化后建设,循序渐进,科学发展,坚决克服头脑发热、一哄而上、四处开花造成的乱尾楼、乱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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