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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3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4-20 09:50:34 | 移动端: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3篇

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3篇 本文简介:

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全校广大师生: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风俗习惯,但是在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之后,往往带来许多危害。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出的大量烟尘、硫化物和发出的刺耳噪音,加剧了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爆竹还容易

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3篇 本文内容:

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校广大师生:

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风俗习惯,但是在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之后,往往带来许多危害。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出的大量烟尘、硫化物和发出的刺耳噪音,加剧了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爆竹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伤害事故。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绿水青山”,今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双禁”),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我们向大家倡议:

一、当好“双禁”宣传员。广大师生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湖州市“双禁”的相关规定,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强烈共识,尽已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二、当好“双禁”践行者。广大师生要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双禁”工作的带头人,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庆方式欢庆节日喜事,积极践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

三、当好“双禁”监督员。要认识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的发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金名片”。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共建精神家园,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

201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今年冬天,雾霾天气持续加剧,我市重度污染天气时常出现,严重威胁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全市共同行动、携手应对大气污染问题刻不容缓!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们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差,会给我们每一个人包括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为此,市政府已发布通告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倡议:

1、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5、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谁燃放烟花爆竹,谁就是在污染我们的空气、危害大家的健康!为了自己,为了家中的老人和小孩,为了子孙后代,请广大市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巩义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猴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xx,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 、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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