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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4-08 14:44:13 | 移动端: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本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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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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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市局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平台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表明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两个责任落实的高度重视,刚才专题学习了各位领导讲话,总局的专项检查也说明我们在这方面也的确需要再学习、再认识和再提升。按照中心组学习安排和XXX书记的要求,我结合分管工作,简要谈谈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方面的一些理解,很粗浅,思考不是很成熟,仅供与会人员研讨交流,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抓得更紧、制度扎得更牢,监督抓得更实。

  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

  提出两个责任的历史背景: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9年12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明确了两个责任内涵。2019年4月,税务总局出台了《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对税务系统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主体责任是指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即党组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党建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责任;各职能部门协助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党支部负责落实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党组的监督〉第十五条指出: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责任主体在职责范围内都负有监督职责。从《党内监督条例》到总局《实施办法》,可以看出主体责任包含着监督责任,监督责任也包含主体责任,两者密不可分,互为责任主体,主体责任没有职务之分、岗位之分和部门之分。

  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纪检检察部门既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从职责定位上看,各级纪检组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监督的再监督,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作用。从监督对象上看,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包括对其派驻机构的监督,也包含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主体责任承担者既要做到自身履职尽责,又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既要对领导干部执法守纪情况实施监督,也要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监督责任中包含着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只是党内监督的专职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两者辩证关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主体责任是基础,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兼得,不可偏废。

  重要意义:两个责任是全面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各级党组落实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为我们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最近两年,中央和总局下发两个责任相关文件逐年增多,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问责追责之重是前所未有的,充分说明两个责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具有显著地位和重要作用。

  二、当前对“两个责任”存在的认识误区

  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纪检组能否有效实施监督责任,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举措落地生根的最终成效。当前干部队伍的部分同志对“两个责任”的理解还不够全面深刻,主要有以下几种思想认识和误区:

  误区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有偏差。少数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同志把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同志认为反腐败就是抓贪官,这项工作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

  误区二:少数领导认为自己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这句话看似很正确,其实只说对了一半。我们各级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做执行与推动的工作。各级党组如果说每年只是开个会、讲个话、签个字,只挂帅不出征,这远远不行;如果只看重业务建设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这远远不够,各级党组要做到领导有力、指挥有方、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误区三:个别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党章明确规定,纪检组主要职责是“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协助”而不是代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很明确,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但从实际工作中来看,部分党组“全面领导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有些单位把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纪检监察部门,当成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各级党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误区四:少数领导干部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身份。税务系统一部分领导干部,都具有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的“双重”身份。少数领导会做行政业务性工作,但对党内工作不够熟悉,有个别领导重视自己的行政职务,片面认为自己是搞业务出身的,把党内职务看作是一种荣誉和象征,比如说称呼他为某局长,他一听就会答应,而称呼他为某书记,他就可能不知道是在叫谁呢?这里面也还包括基层的一些科所长,这个就很不正常,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既要履行好行政职务上的职责,也要履行好党内职务上的职责,真正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要求。

  误区五:少数单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少数单位用集体责任掩盖个人责任,在实际工作中代换概念,把集体负责变成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对分管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都负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现在又推出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真正谁出了事,谁都逃不掉责任的追究,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我们一些基层单位,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深挖责任根源,剖析具体原因,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是“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人身上。个别单位问责滞后,大多数是事后被动启动程序,问责也不严,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很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鉴于以上理解,下面我就加强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提三点意见: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和纪检组要深入认真学习贯彻总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总局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履职尽责上来,不断建立和完善明责、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和完整链条。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注重把握学习领会、科学部署和统筹推进等关键环节,抓好责任分解,细化责任清单,确保每一级党组织、纪检组和职能部门胸中有目标、肩上有担子、手中有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无缝对接。各级党组和纪检组要扛牢抓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勤政务实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履职担当。各级党组和纪检组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认真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党组要认真落实定期报告工作,逐级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传导到最基层,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单位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和做廉政从政表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每一个部门,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党员身上。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监督检查是保障,没有严格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和套话。各级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管”和“治”更多运用在日常工作与生活学习上,真正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要加大责任追究处罚的力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不担当、不负责的要提请党组调整其工作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处理,对执法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负有领导或监督责任的组织和相关责任人问责,不断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实处,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全市税务系统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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