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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5 08:26:38 | 移动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一本由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创作的小说,也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品,网友们对这本书的感受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本来只是想写短评记录一下对这本书的感受,但是字数太长了,只好转到书评区,但是知道自己的阅读能力和知识储备有限,就当做自家的日记本,没有人会看到也不怕被笑话去写吧。

读这本书是在高中毕业到大学前后,以当时我的阅读能力和生活经历,知识来看,这本书读起来是有些晦涩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读了两遍,总感觉自己不全懂,又懂了一些。于是在这种似懂非懂的状态下,我老实的想:读懂这本书一定比读懂郭敬明和韩寒的书更有用(哈哈),然后就读了两遍。。。

现在回想,或许作者和译者并非刻意,确实在一些部分迎合了我这种年轻人的一些矫情,但是借助这种矫情,却又带来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后男女主人公一起死于车祸,一切以一种好像荒诞又好像富有深意的方式结束了。

最后最后的结尾,现在回想让我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都是把镜头转向一处无人的地方。当然这么微弱的相似点把两本书做一个强行联系确实有点神经。《生》最后那只停在钢琴上的蝴蝶,真的让我感觉到很美,但是又说不清。

想起了前一段时间和女友分手时,在公交车上,我坐在她身旁,突然问了一句,如果现在这辆车出了车祸我俩都死了怎么办?她回我:那没办法,那就是天意了呗。

又想起大话西游里周星驰对白晶晶说的那句,上天安排的最大嘛。(结果白晶晶找过椰子以后黯然离开)

天意属于荒诞,还是不荒诞?如果米兰昆德拉老爷子看了这电影,不知道他对于这句话的感受和想法,会是有趣的,还是无趣的?

02

米兰昆德拉借萨比娜之口说,我不是反革命,我是反对媚俗。正因此,这本书让人媚俗地热泪盈眶。

不少次做到这样的一个梦,是军训的最后一天,音乐声最响,人群感动地流泪,大家追着教官们的车,挥手告别,拥抱互道珍重,只有我一个人不知所措地张望,所有人醉倒在情绪的宣泄中(我非常讨厌军训的一切,此时本应庆祝),在人群中溶解成一团宏大叙事。然而越是要去深究和体察这情绪产生的过程和逻辑,想法越是跳脱,同时也开始感觉冷静和退缩。

音乐和艺术是酒神最亲密的侍仆。类似的场合,疯狂地,热烈地,与热爱相关的,一旦我找不到情绪和想法的支撑点和逻辑线索,就会不由自主地跳拍和反问。我以为这就是克制与警惕,但萨比娜已然被称为反叛者了。

后来我向往,彼时在跳拍的时刻,应当也有一个同样冷静的眼神和我对视,谁也好,只要他能够体察到这些不甚妥当的点,我们可以一同质疑,一定很让人激动!

再后来我想,回望我那凝视的那个人是米兰昆德拉吧,或者我太看重他,以至于我将他的反思内化成了我自己的凝视。

但今天我又想,这一切恰恰是相反的,这种在人群中寻找凝视并为之倾倒的想法,本身就是媚真呀!这真的太有趣,提出这个说法的人是聪明呀。

又说朋友圈子里有一个我非常讨厌的人,每次她谈话的时候,就是那个跳拍的时刻!就像萨比娜早年在美术学校的画一样,那些细节如此真实,刻画精致。可它不是有趣的,直到那不小心溅在最上层的一滴油膜,将其分成了两个图层。

就像那个我非常讨厌的人,她每次谈及婚姻生活,就一定要评头论足一番,样貌和年纪就像是资本。丈夫的职业和家庭条件大概就是交易价格吧。婚姻的两个图层吧,在她的说法里,有一层总让我联想到公开长期卖淫一类的事。

萨比娜有一顶礼帽,而我也有一顶礼帽。以后再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我要戴着我的礼帽。礼帽是政治意味的,因为它最初某阶层和性别的独有装饰。但我要戴它,然后给这个人反叛者的凝视!

03

书的最后是弗朗索瓦·里卡尔的后序,题为《大写的牧歌与小写的牧歌》,我肤浅理解,这“大写牧歌”和昆德拉所谓“媚俗”大概同意。里卡尔评价昆德拉“以彼世的目光投向一切价值标准,尤其是投向政治与诗为基础的某种哲学意义上的撒旦主义形式···来彻底揭露这个世界的无足轻重和绝对可笑。”算是十分精准了。

不同于尼采所认为的永恒轮回是难以承受的沉重、虚无和乏力,昆德拉借主角托马斯的口说出,只有一次的历史人生才是无意义的轻浮,不算数的,大概因为对错无法检验,草稿永远得不到正文的验视,所以托马斯游戏人生而害怕任何牵绊和负担,例如长久的爱情和婚姻,以此来探寻生命的意义。(要跟昆德拉道个歉,感觉把他的书说成了一本渣男升级理论指导)

丰富的想象力、细腻的文笔、反对宏大叙事贯彻全篇,所以读者常常抓不住主题,刚开始读断定大概是强行哲理化的爱情小说,后来感到应该是主题先行的假小说,再读出饱含作者政治观点和个人周遭的情怀作,最后只能说大概是反乌托邦、反牧歌、反媚俗的伟大作品。

可以对昆德拉式讽刺和存在主义(代表作加缪的《局外人》)式讽刺作一个对比。存讽刺的对象直指荒诞世界本身,而昆德拉的讽刺对象是媚俗这一行为带来的群体荒诞,是人的荒诞,人类之外的世界尚存可爱(比如被梦到生下两个牛角面包和一只蜜蜂的卡列宁)。但其共性中有一点很有趣,即都阐释了人与人之间的巨大鸿沟,互相理解的不可能性,在这一点上,昆德拉甚至更为高明的表达了存在主义“他人即地狱”的动人口号。

04

读了一小半,被托马斯对特蕾莎生命中的爱情故事其实是建立在“别样亦可”上的发现震动了。

对于很多人来说何尝不是如此?脑中闪过几对身边幸福的couple,惊讶得发现想象他们分别和别人在一起过同样幸福的生活竟然毫无违和感并且可能性极高,只有对方没有什么重大缺陷。不由想到了《半生缘》中的沈世钧和石翠芝,因为偶然而结婚,彼此最想共度一生的人都不是对方,生活依旧看起来“温馨和睦”甚至也有“浪漫”。

我拿这样的眼光去审视自己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甚至是当下自认为“无可救药”喜欢上的的男生,豁然发现其实如果我没有和他一起做任务,而是和随便另一个长相性格不差的男生在一组,我大概都会喜欢的吧。而现在我天天患得患失对方是否喜欢自己,真的是一件讽刺又好笑的事情。

我发现其实生活中接触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别样亦可”,即便朋友。大概构建一个像马克维茨那样的“投资组合”,符合一定的分散比例是最有利的,当然这是笑谈。即使曾经很喜欢的人也是“别样亦可”,然而真正让我觉得“非如此不可”的是一个同性朋友,曾经一度彼此都承认是对方的soulmate,大概是一起经历过太多事情,包括挣扎、迷茫和成长,认知水平相近,可沟通性又都很强,便觉得特别契合。后来生活载着我们在不同的轨道行驶,契合度必然下降,可在我心中仍然比其他所有人都要高一大截。

我同样相信,人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可塑性的,“别样亦可”一定程度上正是基于人的可塑性或者说成长性,即creating yourself,因此“别样亦可”并不残酷,反而可以理解为一种豁达或信心。随着交流和一起经历的事情增多,伴侣可能变得更契合,当然也可能不,不过我们仍可以抱有希望,再至少可以先雕琢自己(虽然这不免涉及到这段关系和自我孰轻孰重的问题)。

事实上“别样亦可”是一种让人更豁达的思维方式,只要有选择,不仅是人、事亦或是物,都能够有意识得使自己避免偏执,收获更圆融的人生,前提是你得先大体知道自己可能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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