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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5 06:57:02 | 移动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在很久以前的那个贫穷的年代,有些人因为家里实在太穷而会选择卖血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许三观就是其中的一员。年轻时的许三观靠卖血解决了很多困难,但在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了。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他面前昏死过去。

从第六卖血:开启了卖血高潮,为了一乐和二乐能过得好一点而去卖血。

剩下五次他为了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看病,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并在路上遇到了那个给三壶茶水和盐水的乡民,送他去旅馆的几个年轻人,旅馆里卖猪的老头,和来顺,来喜两兄弟。来顺和来喜两兄弟就好像就是年轻时的许三观。这或许是一种传承,也是以一种“过来人”的心态对年轻人的劝导。在这期间,差点命丢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儿子病的也好了,改革开放,日子也变好了。

第十二次买血,虽然没有成功。他一辈子都没自己卖过血。想为自己卖一次。当自己卖不了的那种失落,就像希望落空了,当家里遇到困难时,自己没有用了无助感,真的很难体会那种感觉。文章最后,许玉兰陪着他去吃了“三盘炒猪肝,一壶加二两酒”其实,最懂的人,一直在身边,一乐体会不到,二乐体会不到,三乐也体会不到。

他和许玉兰有爱情吗?一开始我觉得没有爱情,花了那“八毛三”后,短暂的时间就娶回家了,这种不是爱情啊。读到后面才觉得他们其实深深的爱着彼此,后来这种感情自然而然转化为深厚的亲情。文革期间,许玉兰被批斗诬陷为“妓女”时,包括三个儿子都嫌弃她。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愿意送饭,还偷偷送红烧肉。用白白的米饭盖着,瞒着三个儿子。看到这一幕,我泪目了。这便是最好的爱情啊,“就算全世界都嫌弃你,我也用行动告诉你,我对你不离不弃”。

爱是平淡的,也是深刻的。因爱开始,因为爱结束。这本书也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平凡夫妻之爱,父爱,母爱,养育之爱,邻里之爱,陌生人之间的爱。平凡的生活,大写的“爱”。有爱就有希望。永远热爱生活,永远热泪盈眶。

生活编制成了故事,爱也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一句唠叨,一句问候,一份理解,一粥一饭之中。

许三观和许一乐的父子之情引人入胜,人是可以被真情打动的。最开始许三观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一乐。可是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在确认许玉兰和和小勇发生过关系之后,他就开始区别对待一乐,但这只是表面的。他心里还是很疼爱一乐的。只是他咽不下当乌龟那口气。在相处和各个情节中,许三观被一乐感动了,只认三观是亲爹,并比二乐,三乐孝顺。这也使我明白,亲不亲生不重要,对不对你好,孝不孝顺才重要。人间是有真情的,真情不会仅仅出现在小说中。

何小勇事件也好,后期卖的那几次血也罢。人要保持善良的心,凡事给自己留后路,才会好人有好报。

许三观,正如名字一样,我觉得三观很正,敢爱敢恨,与人友善,懂一个男人的担当和责任。小人物的人生是平凡的,也是最接地气的。余华用他的笔尖描述一幅史诗,他总是用朴实的行为和平凡的人物带给我们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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