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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内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2:00:33 | 移动端: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内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正在开展,各个单位都在积极配合该工作,为了做好这个工作,你有哪些措施?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内容。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

积极在**水市区、钟山区多个社区、部分乡镇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采取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热线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潜藏在身边的黑恶势力,宣传工作深入到城区、社区、农村等,范围广、影响大,有效集聚群众力量,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全面强化提前介入工作

对辖区内可能涉黑、涉恶的案件实行每案介入,全面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引导收集固定相应证据,有效保证案件质量。

在现已作有罪判决的蒯某某寻衅滋事案中。该案案发后,钟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指派业务能量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员额制检察官在关键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反复与侦查机关交流对接,针对证据收据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科学引导侦查机关规范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有效保证办案质量。最终案件顺利审查终结并依法提起公诉,钟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蒯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查,蒯某某在水城县木果镇连山村欺压乡邻、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干扰村委换届选举,多次殴打、辱骂、恐吓当地村民及村干部,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了村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是钟山区检察院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成功办理的首例“村霸”案件。

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准确把握“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高检院相关通知精神,由分管检察长亲自把关,与承办员额制检察官一起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精细化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庭审前做足充分准备,不仅要保证案件审查起诉的质量,更要保证庭审效果,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钟山区检察院注重与公安、法院等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在办理“村霸”蒯某某寻衅滋事案时,通过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打牢了案件证据基础。案件审查起诉后,又及时与法院沟通联系,将庭审地点确定在水城县木果镇小广场,时间精选在木果镇赶集日。公开庭审时,木果镇学生代表、村干部代表及来自四面八方的千余名群众旁听庭审。钟山区检察院充分应用庭审现场强化宣传教育,在指控犯罪,彰显法律权威的同时,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寓教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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