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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43:04 | 移动端: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被取消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其中:全额22人,差额10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9月12日为截止日期。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

    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1日

    (二)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4日

    六、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9月3日至 2018年9月11日,通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医疗集团、县中医医院抽调专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设在县卫生计生局,采取现场报名,各部门集体办公,一条龙作业。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档案材料到县卫生计生局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同时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持所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方可报考。

    报考专技岗和管理岗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8年9月18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考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2018年**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以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村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被取消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报考国土资源局和住建局专技岗位的,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岗位的,在县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考试工作由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县卫生计生局履行主体责任。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1.笔试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①报考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内容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②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卫生法律、党政公文写作、医院管理等。

    ③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为: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以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为主)。

    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临床岗位以全日制大学专科知识为主;护技岗位以全日制中专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将在**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生计生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医疗集团、县中医医院共同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中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  县政府党组成员、编办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兼)

    成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医疗集团、县中医医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照章办事,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咨询电话: **人社局        *****

    **卫生计生局    *****

    1.**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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