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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21:41 | 移动端:关于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工作方案

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构建创业型县,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工作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1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85号)和《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县(市)和公布第三批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名单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169号)要求,我县被列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创建单位,为扎实深入地开展“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构建创业型县,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扶持城乡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努力形成产业提升、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富民增收良性互动的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的基本原则。积极培育创业市场,改善创业环境,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鼓励更多的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2.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施策、有序推进的原则。从全局着眼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协调推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创业型县的工作合力。

    3.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区域联动的原则。城乡同步推动,提高整体创业的效益。

    (三)任务目标

    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创业政策支持、培训、服务、考核体系,全力构建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融资三大平台,重点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形成崇尚创业、支持创业、促进创业的良好环境。完成创业能力培训8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功能配套、服务完善的创业基地5个;全县实现新增创业900人,并带动社会就业2000人以上;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00万元以上。形成以中小型创业企业为主体,个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新型创业格局,力争把**县建成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充分高质量就业的自治区级创业型县。

    (四)创建时间

    2018年6月启动,2021年5月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创建目标。

    二、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全县创业工作的开展。县有关单位出台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将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报送县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积极意义和创业优惠政策,宣传成功创业典型经验,努力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倡导转变就业思路、人人争相创业的新观念,大力培养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新时代创业精神,使创业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动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20年12月)。围绕创建创业型县方案,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创建创业型县的具体措施,加大创业先进典型和扶持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大力营造创业氛围,对优秀创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帮扶活动。开展创业师资培训,提高创业师资能力和水平;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初步形成创建工作体系。

    (三)自查迎评阶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对照考评标准和**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整改完善,全面实现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迎接上级考核评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对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不足,积极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对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通过社会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创业群体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做好全民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活力和效率等各项创建指标的统计分析,迎接自治区创业型县工作验收评估。

    三、创建内容

    紧紧围绕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创建标准,扎实做好“五大体系”建设。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进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州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创业门槛低、管理简便、政策扶持、融资灵活的良好创业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转移农牧民及其他创业人员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的行业和领域限制标准,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为城乡各类人员创业提供绿色通道,大力支持发展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着力解决创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资金难、场地难、办事难和政策缺、服务缺、能力缺等难点问题,扩大政策扶持范围,制定真正降低门槛、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二是强化政策落实。细化政策扶持措施和办法,提高各项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创业促就业的重要手段,加大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简化审批手续。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个人兴办微利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在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切实帮助个体私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落实创业帮扶政策。加大创业专项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扶持各类人员创业的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县级就业创业发展基金补助比例安排就业创业发展基金,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扶贫等各相关部门或所在乡镇要制定青年、妇女、复转军人、残疾人及转移农牧民、就业困难人员等人员创业帮扶补助政策和措施。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以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为关键,扩大范围、保证质量,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一是整合培训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充分发挥创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二是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制定创业培训质量考核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三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专家评析、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后续跟踪等“八位一体”创业服务模式。四是依托各类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建设,加大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人员提供优质创业服务为重点,着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一是健全服务组织。以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设立创业服务窗口,鼓励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公共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二是完善服务内容。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积极鼓励发展创业项目筛选、评估、推荐等市场中介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发布国家和本地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开展本县创业状况调查,掌握并公布本县创业状况和创业市场动态信息;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三是成立创业服务指导团。组织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成立县创业服务指导专家团,为创业培训提供智力支持,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和帮助。四是建立创业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创业一条街、大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平台。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县创建工作统一部署和工作目标,立足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积极搭建创业平合,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形成政府鼓励创业、部门扶持创业、全民参与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把创建创业型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将创业培训的质量、创业服务的满意程度、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成效、创业初始成功率、一年以后的稳定经营率以及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等作为主要指标,定期考核检查。二是将创建创业型县工作列入督办事项,由创建自治区创业型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县督查室,定期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业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创业型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全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三是加强工作考核。组织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县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全民创业的大事来抓。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按照全县创建创业型县工作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本乡镇、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基础,健全工作台帐,各乡镇、各关部门要依托各级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全民创业基本情况调查,健全基础管理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劳动者创业能力、创业愿望、帮扶要求等。要建立统计调查和分析制度,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业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办创业就业宣传专栏、举办创业大赛、制做大型广告宣传牌、展示创业成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创业型县的意义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创建创业型县工作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创建创业型县的政策措施,层层分解创业型县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计划,积极培育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创业主体以及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工作。

    县发改委:编制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创业指导项目。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创业指导项目,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发展个人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政策扶持。

    县财政局: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就业资金促进创业促就业的积极作用,用好管好中央专项和地方筹集的就业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财政支持;县工商局:降低门槛放宽登记条件,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缩短办照时间,免费办理执照,提供优质服务;每年扶持发展一批个体工商户;统计全县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业型县扶持政策继续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员创办中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为城乡劳动者创业提供更大的空间。

    县商务经信委:负责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加大创业支持,每年创新一批中小企业,在准入门槛,创业平台,财税支持,融资担保,优化服务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推动和支持全民创业的工作目标,措施和优惠政策,并认真加以落实。

    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对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业主体通过创业促进就业。

    县交通局:指导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企业发展。

    县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重点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优先安排农业项目,对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认真落实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创业。

    县住建局:提出创业和吸纳就业商业街区规划建设方案。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等,合理规划布局,预留、改造或新建一批社会服务,商业网点,综合性,专业性市场,特色餐饮创业街、创业园等,为各类自主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

    县国土局: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要将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用地需求纳入其中,保障科技含量高、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发展做好土地查询、登记、发证等服务,及时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抵押、变更、转让等不动产登记业务。

    县文旅广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国家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搞好宣传报道工作,树立和宣传在创业型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保障创业者杈益情况进行舆论监督,为促进创业型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工商联: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商会、协会的自律、互助、服务作用,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

    县总工会:在工会系统组织开展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的创业帮扶活动,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和创业能力,培育创业带头人。

    县团委:做好城乡青年创业工作,健全促进青年创业工作的组织体系,为促进青年创业优化环境争取政策支持。

    县妇联:积极开展城乡妇女创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妇女创业能力,推进不同妇女群体创业就业,帮助参加培训的下岗失业妇女及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自主创业。

    县残联:引导城乡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和创业的残疾人,及时做好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县人民银行:协调指导制定支持和扩大创业促进就业贷款工作的具体措施。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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