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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20:19 | 移动端:2018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9月意味着学校要进来一批新鲜血液,你做好学生入学工作了吗?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核心提示:为了保障适龄少年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为了保障适龄少年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入学制度。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对应初中学校入学。全县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入学”、“集团划片入学”和“学区对口入学”的方式进行,保障适龄少年就近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扎实推进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跨县区在公办学校之间择校。

(二)严格坚持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以6月份进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审核为依据,对本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就学,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初中公办学位,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三)严格坚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严格落实《关于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清教科字[2017]135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校为主”的方针,教科局以6月份小学毕业生信息审核数据为依据,准确掌握进城务工(四证齐全)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务工随迁子女在我县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按照并教基[2018]5号文件精神,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县入学招生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招生计划,加强招生方式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五)坚持班额限制管理的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执行班额限制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好《xx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文件精神,班额不超50人,杜绝大班额问题产生。

(六)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建立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八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举报公开,加强教科局、学校、家庭的相互沟通,全面阳光招生。

工作体制与职责

体制:2018年全县小升初入学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教科局按照《xx县2018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统筹组织实施,初中学校具体做好新生入学和衔接教育相关工作;民办学校在市教育局、县教科局监督管理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职责:

(一)县教科局教育科

1.负责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制定我县小升初入学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划分初中学区范围,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负责组织对全县范围小学毕业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3.负责根据招生办法和计划按序分配片区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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