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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监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09:45:04 | 移动端:2018安监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总结

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总结怎么写呢?还是不会写吗?不用着急,小编今天整理了2018安监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总结,希望与大家分享。

01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舟山市“六个一”继续联合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一是开展一次“七进”活动现场咨询。联合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一次职业病防治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职工签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二是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利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微信微博,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有奖知识竞赛。同时,组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全省职业病防治知识网络学习竞赛活动。

三是实施一次专项执法。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在4、5月份,组织一次以专项治理的行业为重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并于宣传周期间,在当地的媒体上进行典型曝光。

四是组织一次讲法学法。组织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参加范围不得低于单位员工的80%。要求各用人单位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全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五是实行一次免费体检。各县区选取1-2家开展职业病体检不充分的企业,联系好一家医疗机构,由政府出资,对企业接害人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在不涉及接害人员隐私的情况下,进行报道,宣传体检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认识。

六是发动一次集中报道。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周活动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宣传信息,将各项特色宣教活动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此外还组织媒体开辟宣传周专栏,多角度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多层次报道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多频次反映企业讲法学法用法情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02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我中心在4月25日-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根据我中心和我县企业单位实际情况,今年4月27日,我们在中心门口举行一次《职业病防治法》与“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活动。由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副主任刘春生组织,体检中心与职业卫生科共9人参加。在现场悬挂印有“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的大红条幅,发放宣传册、宣单和自制的宣传年历,现场解答劳动者提出的问题。此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人数120多人次。

宣传周期间,我中心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一些大中企业进行深入工厂、深入群众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共深入企业宣传次数9次、接受咨询人数1000余人次、总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通过这次宣传周活动,使我县居民和企业的职工进一步了解《职业病防治法》,也了解到保护职工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今后我们要充分利用社区、企业的各种资源,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营造健康的环境。

0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资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安监发201X]18号)文件精神,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6月1日至6月30日,我镇开展了以《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制定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朱志泽为组长,副镇长洪川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宣传月活动深入人心,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征订《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1套,并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6月25日由镇安办牵头,组织社事办、中心卫生院、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在政府院坝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整个宣传月期间全镇共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400余份,制作了宣传栏,张贴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保护职工健康的宣传图片。

各单位也组织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耐心接受职业咨询,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的相关问题,得到了现场职工的好评。

三、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少数私营企业为谋取短期经济利益,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尽管本次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04

为了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制意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开展201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开展了以“健康劳动,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根据宣传周活动相关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深入辖区30多家企业,与劳动者亲密接触,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会、培训班;张贴宣传张贴画等等,提高了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让广大劳动者了解了自身的基本权益,积极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在宣传周期间结合实际,深入到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检查督导,要求各用人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在工厂大门口、车间门口悬挂宣传横幅,树宣传牌,办宣传职业病防治有关的科普知识的板报及宣传栏,充分发挥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及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了良好效果。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深入企业宣传数次;举办培训;并悬挂横幅。

经过将近几天的宣传活动,在各单位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各项活动基本都圆满完成,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活动中来,通过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少数私营企业为谋取短期经济利益,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尽管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0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继续联合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3日—29日。

二、活动内容

扎实组织开展宣传周“八个一”活动:

(一)做好一次领导动员。请各设区市政府主管领导于4月22日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宣传周活动。

(二)开展一次现场咨询。4月23日上午,各地要认真组织由政府主管领导,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三)实施一次专项执法。各地要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在3、4月份,组织一次以专项治理的行业为重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并于宣传周期间,在当地的晚间新闻上进行典型曝光。

(四)组织一次讲法学法。各地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参加范围不得低于单位员工的80%。各用人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宣传用语将在4月中旬发布),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全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各用人单位要将“关于组织本单位讲法学法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学法现场照片、标语照片”等四项内容存档备查。

(五)实行一次免费体检。各县(市、区)要选取1-2家开展职业病体检不充分的企业,联系好一家医疗机构,由政府出资,对企业接害人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在不涉及接害人员隐私的情况下,进行报道,宣传体检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认识。

(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省局将制作职业健康警示教育专题片,挂到网上。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收看专题片。警示教育活动由安监局局长主持,政府分管负责人作动员,省局将印发动员讲话通稿。各地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现场照片”留档备查。

(七)发动一次集中报道。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周活动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宣传信息,将各项特色宣教活动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要组织媒体开辟宣传周专栏,多角度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多层次报道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多频次反映企业讲法学法用法情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要在4月10号前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部署宣传周活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通报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

除此之外,各地还可以采取文艺汇演、在线访谈、专家讲座、答记者问、图文展览、影视展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基层送法、暗访曝光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并将其作为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各项活动。

(二)形成联动。要积极发挥联席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分工、全体动员、各负其责、形成联动。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分工方案,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做到互相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三)扩大范围。要改变往年点式宣传的做法,使宣传周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真正做到面向全社会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依托机构。要充分利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技术和知识优势,在专家讲座、在线访谈、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讲法学法、员工座谈等活动中,提供支撑。

(五)实施考核。此次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职业病危害防治季度问效和年度评估考核内容,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出色的地方和部门,考核时将按规定加分。

(六)信息报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

请各市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及咨询日活动视频及图片(至少1个视频、5张图片)报送省局。其他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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