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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30 00:12:13 | 移动端:金川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总结

金川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总结

金川县卫生局

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查整改情

况报告

州卫生局:

201*年4月1日,我县作为最后一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之一,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23家乡镇卫生院和86家村卫生室(7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至今已推行了半年的时间,我局高度重视,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确保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推行,实现了规范医疗单位药品价格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让人民群众明显感到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带来的实惠。按照《阿坝州卫生局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查情况的通报》(阿州卫发201*215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

1、我县作为四川省最后一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县,于

201*

年4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四川省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县卫生局精心筹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金川县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金川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时,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强化监管,高度关注基本药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情况。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动态。此外,定期不定期地对实施单位进行督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卫生部门的努力和广大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的配合,我县已把23家乡镇卫生院和86家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于7月1日后全部实施,)纳入实施范围,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目前我县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有481种药品(国家307种、省增补174种)。

2、实行了网上集中采购。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5月

23日在县监察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全程监督下组织了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评选,通过评选确金川县锦峰药业有限公司为金川县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并于5月30日,卫生局组织23家乡镇卫生院与金川县锦峰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药物配送合同,金川县锦峰药业有限公司还向卫生院作出了做好转配送的承诺书。截止目前,全县各卫生院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达34万元。药品的采购和配送渠道逐步趋于统一,药品质量管理更加规范,特别是切断药品购销领域利益链后,实施单位根据疾病诊治需要“按需配药”,滥用抗生素、激素和大输液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医生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开大处方的现象基本上得到控制。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到位。因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好,造成目录落实困难。针对这些问题,卫生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宣传实施制度的政策和意义,让老百姓了解接受目录药品,乡镇卫生院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

4、零差率销售政策执行到位。各乡镇卫生院从

4月1日

起都严格执行了零差率销售政策,老百姓用药普遍得到实惠。执行制度后,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药品零售额大幅度降价,

让老百姓享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经半年的实践证明,存在一定的缺陷。201*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307种,剔除某些特殊病人用药外,常用药只有200多种,且存在明显缺陷:一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缺乏习惯的常用药品。一些以前有效、价廉的常用药品如清凉油、活络油都没有列入目录中,妇科用药只有妇科十味片、益母草膏,没有一种妇科外洗用药,而群众用药习惯一时又难以改变,从而导致一些群众有怨气。二是医生临床用药中,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满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比如止血药中最需要的止血敏、发热患儿最常用的护彤等都没有列入基本药物目录中,使临床医生实际可用的药品受限,对一些常见疾病无药可开,给临床带来了医疗安全隐患。三是药物品种减少,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能力和水平,从而使患者不得不选择二级以上医院诊治,这无形中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2、基本药物网络采购及配送环节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采购网络平台经常因故障无法登录,平台软件功能尚不完善,配送企业存货等信息不能直接显示,种种因素给实施单位采购药品造成极大不便。虽然县卫生局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对于国家和省确定的481种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上显示有货,但点击后却没有,最多只能采购到很少的几种,且配送不及时,造成临床断药,给群众带来不便。

3、部分中标药物厂家不生产,药品配送企业备货不足。

部分中标药物厂家因无利润常常出现缺货和配送不及时等现象,而且部分药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配送企业未按时配

送各乡镇卫生院申报的基本药物。我县乡镇卫生院地处偏远,道路难行,药品用量少,配送成本高,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后,药品基本无法按时配送到位,严重影响了偏远地区人民群众用药便捷。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反映,各乡镇卫生院申报药品后多数订单未得到配送企业回应。

三、下一步工作

1、继续加强“科学用药”理念的宣传和引导。促进广大

群众养成正确的用药习惯,改变滥用抗生素,随意大输液,服药不遵医嘱等坏习惯。切实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齐全的基本药品。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镇”。

2、切实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

德医风;加大医务人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下派专家指导和上挂县级以上医院进修等办法,培养农村医疗机构的业务骨干,让基本药品“零差价”医改这一惠民政策实实在在惠及群众。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扩展阅读:梅子乡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总结

梅子乡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

工作总结

按照普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于201*年1月11日接到通知起,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梅子乡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有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5

个,卫生院所在的村不在单独设立村卫生室。

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至201*年12月31日梅子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经全

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药品符合规定,我院也201*年开始,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基本能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三、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

我院自201*年起,部分药品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

采购,由于基本药物的部分品种不能完全在采购平台采购到,不擅自采购非基本药物替代基本药物,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村卫生室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方式,与乡卫生院一起实施,由乡卫生院统一采购结算。

四、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

本项工作的实施是至上而下开展,省里对药品价格、采

购方式、购销渠道、实施单位和经费补助给予限定,这样虽然对社会公平,保障了药品质量,同种药品价格统一,规范监督等有了很大促进,但由于实施单位是固定的,配送商家不固定,卫生院每采购一次药品,出现不同的商家来配送,由于每个商家配送的数量多少不同,配送的距离不同,配送来时间不一致,增加卫生院的工作量,特别村卫生室的药品,严重影响日常诊疗工作。

五、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

自201*年起,卫生院,村卫生室已全部实行基本药品

零差率销售,绝无加价销售现象。

梅子卫生院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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