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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2:48:41 | 移动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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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

现将《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五月八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行业集中整治方案通知抄报:海西州运管处市交通局市安监局抄送:本处领导处办公室业务大厅危货办存档格尔木市运管处安全管理科201*年5月8日印发

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西州交通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西交字[201*]6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现结合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以道路客货(危货)运输、汽车客运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检测)安全生产为整治重点,通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道路运输重大以上行车事故,进一步提高监督监管能力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格尔木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格尔木市运管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建国,副组长:张晋杰,成员由党应、巩恩胜、安宇、杜葳、赵新锋、陈文清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运管处安全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本方案的实施。

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相应成立实施方案于201*年5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运管处安全科。联系电话:0979-7215527。三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3、安全管理机构设,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政策的执行情况;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5、客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出站前的安全例检情况;6、客运车辆技术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客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运行条件执行情况;7、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定期抽查以及整改情况,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保养情况:8、驾驶员档案和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9、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及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情况;10、对“两客、一危”运输车辆24小时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监控、记录情况;11、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情况;12、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情况:13、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汽车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情况;危险品查堵情况;14、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演练情况;15、制订隐患监控措施及限期整改到位工作情况;16、城市公交客运安

全监管情况;17、驾校培训安全管理情况;18、机动车维修企业对维修车辆进出场登记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19、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5日至5月15日)。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自实际,于5月月15日前,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上报市运管处安全管理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企业要按照格尔木市运管处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及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将在本阶段分别对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和取得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各企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并将总结报市运管处,以形成专项整治长效工作机制。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提高对专项整治

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企业要提出通报批评。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根据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和内容,做出具体安排,提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方法步骤等,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协作。逐级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把工作布到基层,分解到人头上。

(三)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半年、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分别于5月25日前和11月25前报市运管处安全科,再有市运管处汇总后于12月1日之前上报市交通局、州运管处、省运管局,(电话:0979-7215527;邮箱:857014996@.com)。

扩展阅读:20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永南煤司〔201*〕号

永春县南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南湖煤矿冷坑668井201*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永春县南湖煤矿冷坑668井201*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春县南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年3月15日

永春县南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南湖煤矿冷坑668井

201*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201*年煤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泉煤行〔201*〕33号)及《永春县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永春县201*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煤管〔201*〕3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根据矿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坚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突出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深入开展好我矿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治隐患事故的发生,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涂玉通副组长:肖锦扬、郑国斌

成员:姚成功、苏冀宗、康昭兴、姚清双、徐平平苏文现、苏庆忠、肖兴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姚成功兼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13506037250)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

2、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3、负责治理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四、整治目标

提高煤矿安全技术面貌和综合抗灾能力,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整治内容

(一)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1.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贯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强化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者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重点检查和查处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三联单”落实情况。

2.深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安办关于全面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逐步解决我矿煤矿基础薄弱问题,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做好新考评办法和标准的学习贯彻,突出现场管理和水害防治等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奖惩制度,开展精细化管理和动态达标检查,做到升级达标不断档。3.抓好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全面提升煤矿的安全装备水平。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管理,落实系统运行维护和传感器调校等工作;不断提高通信、压风、供水系统的可靠性;按照紧急避险建设类型,建立并落实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实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深化煤矿水害的专项整治。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近年来开展的水患调查核实、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和岩溶水排查治理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八有”、“八个不准”,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健全完善防治水专项台账。重点做好新一轮水患调查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和水害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建立健全水害防治机制;重点检查和查处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等自然灾害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矸石山崩塌灾害的防治情况。

(三)突出抓好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检查支护和处理顶板、边帮等顶板管理制度。编制符合矿井实际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顶板管理专项技术论证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合理的采掘接替顺序,做好采掘工作面的规范管理。重点完善技术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尤其加强对大倾角工作面、地质构造附近、修护巷道的顶板管理。

(四)继续强化“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加强矿井通风工作,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工作面、井巷的风速、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工作,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和风筒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风门应设置齐全并能自动关闭。主要联络巷安装的风门应装设风门联锁装置;做好地面和井下产尘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监测工作,落实综合防尘措施;加强防灭火工作,查明矿区内的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落实煤矿瓦斯治理有关规定,强化风门联锁、密闭管理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201*年6月底,我矿基本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五)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专项整治。重点是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各类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加强检查维护,确保齐全可靠;及时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保证行车的安全距离满足要求;及时更换不合格轨道、道岔、车辆及连接装置;加强斜巷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失爆及带电检修现象;加强安全教育,严肃查处“三违”,努力实现机电运输系统本质安全。按规定及时淘汰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和设施。

(六)协调配合,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我矿将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煤矿无证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以及以假密闭、假栅栏等形式和手段隐瞒、躲避上级监管,或未经批准擅自打开密闭从事生产或其他作业的矿井。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矿井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开展动员和宣传工作,及时把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至各各班组、各从业人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311月)。各单位要根据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时限、责任人和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检查阶段(212月)。矿井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矿井每季度末向县煤管局报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20日开展全面的隐患大检查;各科室要加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进行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防治水、顶板、运输、机电、瓦斯等灾害的治理,提升防范抵御防治水、顶板、运输、机电、瓦斯等灾害的能力。

2、进一步强化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班领导不仅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而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3、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效益工程,是全面落实发展观、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

4、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监科利用原有的培训计划以宣读文件的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使每位员工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整,消除隐患,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底消除隐患。

6、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安全员与班组长要加大“三违”的查处力度,加强现场管理,严防“三违”行为而导致生命财产的损失,对发现的三违情况要严格执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进一步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实现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抄送:县煤管局、矿安监科、生技科永春县南湖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1*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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