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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科学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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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科学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年科学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江宁教字(201*)31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和区教育局确定201*年试点学校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2、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保证重点,充实教学一线。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4、阳光操作原则。岗位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相关政策经教代会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5、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学科岗位从严,教辅后勤从宽,学科教师岗位录用率控制在可设岗位95%以上,各年级、学科允许有1--2人落聘。

6、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对孕产女职工、长期病假等特殊情况依据区教育局《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政策办理。

7、循序渐进原则。按照区教育局指导性意见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人事改革试点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二、情况说明

本次岗位竞聘对象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根据区教育局核清编制和有关政策实施和调整。1、(略)2、(略)

3、按照目前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政策,以1:21比例核编,学校目前学生数1375人,预计07年秋季学生数1500人,应需要编制72人,学校岗位教师缺失与临退休教师、长期生病、无工作能力、孕产等特殊情况须经教育局同意做适当调整。

5、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办理退养、病养,并按照政策规定保护这部分教师的政治、经济等利益。三、岗位设置㈠行政及管理人员:

1、按照江宁教字201*(133号)《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竞聘上岗,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中层规模,逐步减少干事数量。因本校行政06年暑假已做较大调整,故不纳入本次教师岗位竞聘议程,07年暑假进行缺位竞争。2、岗位系数与满工作量课时:

校长:岗位系数14+基础课时4;副校长:岗位系数12+基础课时6;中层正职:岗位系数10+基础课时8;中层副职(含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岗位系数8+基础课时10;干事:岗位系数6+基础课时12。3、财务室(特殊岗位):

主办会计1人,折满工作量;出纳会计1人,岗位系数8。㈡年级主任:1、岗位设置:3人;(低中高年级段年级主任各1人)2、岗位系数与满工作量课时:岗位系数8+基础课时10。㈢班主任:1、岗位设置:32人㈣学科教师:1、岗位设置:72人(略)2、课时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每课时折基础课时1.4;其他学科:每课时折基础课时1.0㈤教辅、后勤:1、教辅人员:5人

校医:1人实验室管理人员1人;图书室管理员2人;档案管理员(兼打字文印)1人;2、后勤人员:⑴校产管理员:1人;⑵后勤服务人员:若干。

3、教辅、后勤人员岗位系数:6。说明:

⑴学科课时分配优先考虑年级组内学科教师(含:行政管理、年级主任),优先考虑小高、小一职称教师兼课,小二及以下职称原则上不超课时,课时分配多余时可以考虑先教辅后工勤兼任。

⑵行政管理、年级主任、财务室人员、教辅、后勤人员等依据岗位系数拿岗位津贴,一岗一薪;中层人员(含享受中层待遇人员),必须承担一线教学任务,正副校长、总务处人员可以不参加学科竞聘,直接在相应年级兼任综合学科;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年级主任必须参与学科竞聘;财务室、校医可以在相应年级兼任综合学科。

⑶班主任拿班主任专项津贴,不折岗位系数;

⑷班主任、学科教师均以18节基础课时为满工作量,18课时内按照课时数拿课时津贴,超课时另外计算超课时津贴;代课另行计算;工龄满30年的老教师,周16课时为满课时,16课时以上为超课时。⑸产假等政策假拿绩效工资平均数;⑹特殊岗位补贴课时:

①教研组长等拿专项津贴,不折岗位系数,补贴基础课时2课时。②音体美、科技等兴趣组、竞赛辅导等补贴基础课时1课时。③毕业班语数外教师补贴基础课时4课时。④出纳会计补贴课时4课时。⑤班主任补贴课时3课时。四、岗位职责、聘任条件㈠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岗位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5、201*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㈡年级主任职责与竞聘条件1、年级主任职责

学校实行年级组负责制。年级主任是年级师生的领导者,是本年级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其工作应向校长负责,接受教务处、教育处等部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指导。

⑴全面负责并具体贯彻执行本年级师生、教育教学管理与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年级组师生、使年级组具有凝聚力,争取年级整体进步和均衡发展。

⑵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的特点,制定年级组工作计划.使全年级师生有目的、有步骤地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年级的管理工作。

⑶督促本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时做好各项计划,总结,按时上交有关材料,并负责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⑷参加学校每月行政例会,按月主动向学校有关处室汇报本年级工作情况,参加学校周工作碰头会,组织好每周年级组教师周前会,负责处理年级日常事务。

⑸组织开好每学期的年级段家长会,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家访与家长沟通工作。

⑹协助教务处并协调教研组、备课组做好教学教研工作,配合抓好师生教学常规,配合做好课务协调、学籍管理与组内教师请假、考勤等工作,维护本年级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⑺协助德育处抓好学生的学习与日常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组织、开展年级有意义的集体活动,配合做好学生奖惩、考评等工作。

⑻重视年级组内师生安全法制教育与管理,协助安全法制办处理年级组学生中的突发事件。⑼协助学校做好年级教师考核考绩、评优等工作,对任课教师、班主任考评提出意见。

⑽关心年级全体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真诚倾听教师的意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成为沟通学校领导、处室主任与教师的桥梁。2、年级主任竞聘条件:

⑴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责任感强,敢挑重担,勇于创新。

⑵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区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受到区以上表彰者优先。

⑶身体健康,热爱并善于做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有部门工作管理经验、教研组长经历或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所带教研组或班级有较好的绩效。

⑷参照区教育局关于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年级主任年龄应在52周岁以下,优先考虑中青年骨干教师。3、年级主任待遇与权力

⑴享受学校中层副职待遇,并定期参加学校行政会。

⑵年级主任岗位津贴按照学校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规定执行,出色完成任务的另予相应的奖励。⑶年级主任负责并主持本年级的全面工作,对本年级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有指挥权。⑷年级主任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涉及本年级的学校安排的工作有建议权和协调权。⑸由年级主任组建本年级的教师队伍,对所属年级的教师有选择权。

⑹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优秀年级主任可优先考虑,年级主任在评职、评优等活动中,享有与班主任同等的优先待遇。

⑺年级主任可以自行聘任助理1名,享受相应的课时补贴。4、年级主任业绩考核

⑴年级主任每学期需要做全年级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年级组内总结大会。

⑵按规定,年级主任三年一聘,但每年均需述职,采用全年级组教师民意测验,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年级主任工作实绩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不同的等级。校务会根据考核结果并参考年级主任聘任条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该年级主任。㈢班主任职责与竞聘条件1、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职责是带好班级、管好学生,主要职责参照学校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2、班主任竞聘条件

⑴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⑵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⑶有积极、自觉、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⑷考虑学科课时分配与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班主任以语文学科教师兼任为主外,鼓励英语、综合学科教师竞聘班主任岗位,适当控制数学学科教师兼任班主任的数量。

⑸为保证专任教师的班主任经历,鼓励并优先考虑年轻教师、晋级晋优教师竞聘班主任;

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竞聘班主任:有效投诉超过3次(含3次)以上者;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行为者;有乱收费、乱推销行为者。3、班主任待遇、考核

⑴经考核,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学期发放学期考核奖。⑵按学期评选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⑶班主任在晋级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⑷其他按照政策和学校规定应有的待遇和权利。⑸考核办法另见《科学园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

4、如班主任岗位经竞聘未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可以从未申报班主任岗位教师中,根据班主任竞聘条件,通过领导小组表决确定符合岗位需要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如符合条件的教师拒绝岗位应聘,在晋级评优中不予考虑。

㈣学科教师职责与竞聘条件1、学科教师职责

执行《教师法》中对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主要职责参照学校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2、学科教师竞聘条件

⑴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科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经验;

⑵语数外学科教师要胜任学科教学,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评价能力,能按照教学五认真要求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优先聘任教学质量高的教师。

⑶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与信息专职教师要具备专业技能素质,胜任学科教学;⑷学科教师能胜任学科兴趣小组、竞赛辅导。

⑸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三要八不准”等师德要求与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不遵守校纪校规、家长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教师不予聘任。⑹身心健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五、竞岗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经行政会议、教代会选举分别产生学校中层代表、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领导小组50%以上,具体负责岗位聘任工作。2、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岗位,制订岗位职责、待遇、聘任条件等。

3、向外公布所设岗位、职责、竞聘条件、工资待遇和竞聘办法。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自愿申报1--2个工作岗位,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等,也可在其他实行岗位竞聘试点的学校申报岗位。4、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管理二教学(教辅)三工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年级主任先行竞争上岗,再由年级主任本着“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年级段班主任、学科教学、教辅岗位的竞争,最后由学校竟岗领导小组组织工勤岗位的竞争上岗。

5、上岗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允许有5%以下人员落岗。

6、若前轮未聘满,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下轮续聘,教师岗位意愿可在前轮落聘下轮续聘前自行调整1--3次至竞聘程序结束。

7、校内竞聘程序完成,空缺岗位所需人员,学校保留选聘校外人员的权利,根据区教育局市场准入条件、数量,同样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由申请调动人员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提供个人情况、工作业绩和应聘意向,经学校组织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考察,然后提出调进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六、聘期合同签订

1、年级主任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三年,由校长与年级主任签订聘任合同;

2、班主任、教学教辅、工勤岗位聘期为一年,班主任由校长委托德育处主任、年级段主任签订,教学教辅人员由校长委托教务处主任、年级段主任签订,工勤人员由校长委托总务处主任签订。3、岗位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七、考核分配

1、考核。学校建立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定期、按时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2、分配。实行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津贴与绩效考核经费主要来源根据区教育局规定执行,即由三部分组成,即上级财政部门按照核定编制下拨的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总额(或绩效工资中活的部分)、学校预算外收入区教育局统筹后剩余部分的30%、区教育局下拨的人事制度改革专项经费。

学校自主确定分配方案,在保证基数的前提下,通过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系数工资、课时津贴、专项补贴、绩效考核工资等,采取月考核发放、学期末考核发放、年终考核发放等形式兑现。

各年级段设首席教师、首席班主任各一名,实行低职高聘。转岗教师(教辅、后勤)一律实行高职低聘。具体分配办法另行研究制定配套考核制度及《科学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配方案考虑职称与班级学额系数、骨干补贴等,小高、小一等职称津贴系数差距参照区拨款方式决定。八、对拒聘和落聘人员的处理1、对拒聘人员的处理

在本校的拒聘人员可参与其他实行聘任制的学校的竞聘,也可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不愿意参加学校竞争上岗、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按照江宁教字(201*)31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中关于3--6月择业期、辞职、辞退的有关规定执行。2、对落聘人员的处理。

按照《江宁区中小学竞争上岗落岗人员分流办法》,采用养(退养、病养)、转、竟、待、辞等途径予以分流,其待遇按照区教育局及学校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规定执行。九、聘后管理

1、合同管理。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聘期满后可根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聘。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学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

2、解聘。按照江宁教字(201*)31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中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人事争议处理

学校工会成立由行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调解和处理人事争议,做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校内调解无效的,向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十一、工作步骤

1、筹备酝酿阶段:5月18--5月21日

召开专题行政会议,学习吃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科学客观分析学校师资结构现状,正确认识人事制度改革与学校发展、教师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统一思想,形成决议,向区教育局提出改革试点申请。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7日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改革共识。3、成立机构,酝酿方案阶段:5月28日--6月10日

6月1日上午,专题党政工联席会议,选举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中的行政代表、工会代表;6月1日下午,教师代表会议,选举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中的教师代表;

6月4日--6月10日,通过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教师座谈会议、党政工联席会议等多种途径讨论制定学校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等;6月11日,方案定稿,提交教代会。4、论证通过阶段:6月11日--6月21日

6月11下午,方案印发教代会代表审议,在教师中讨论征集意见;6月12日,教代会小组讨论,形成小组意见;

6月13日下午,召开教代会,集中讨论通过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等。6月15日前,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6月13日--6月15日,公布年级段主任岗位职责、竞聘条件、竞聘办法等,教师申报,学校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确定竞聘候选人名单,做好竞聘准备。

6月15日下午,年级组长竞争上岗,教代会代表投票,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聘任。5、组织实施阶段:6月23--6月30日6月23--24日,为教职工申请应聘阶段;6月25日,班主任竞争上岗;

6月26日--27日,学科教师竞争上岗;6月28日--29日,教辅工勤岗位竞争上岗。6月30日,签订聘用合同。

6、总结完善阶段:7月1日--7月5日

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过程中的不足,及时归纳总结。7、校外人员竞聘上岗阶段:7月份

8、中层干部缺位竞争、教研组长选聘:7月份9、配套制度建设阶段:7月1日--7月30日

配套考核方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讨论、通过。十二、其他

1、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江宁教字(201*)31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扩展阅读:教师竞聘实施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评聘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改革内容,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优化配置为目的,逐步建立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督、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由择岗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自由择岗、竞争上岗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三)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四)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三、评聘范围

这次评聘的范围是我校在编在岗,并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年12月31日前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身体健康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文件规定不许参评人员除外)。

教师以本单位为组织竞聘;副校级以上竞聘人员由教育局组建聘委会组织竞聘。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年8月10日~8月25日)

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摸清底数,定编定岗。对现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数量及结构,为下一步竞聘岗位的制定提

供依据。

(二)实施阶段(201*年8月26日~8月31日)

1、组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成立聘任领导小组。

2、制定竞聘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备案。

3、公布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数额及竞聘人应具备的条件。

4、应聘人员向学校聘委会提出个人申请,并向聘委会提交与聘任条件相关的材料。

5、聘委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竞聘人选。

6、由聘委会组织竞聘。对竞聘人员的评定要按基本素质条件(赋分比例占20%)和各项竞聘结果(赋分比例占80%)两个方面进行。

7、各聘任单位对竞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8、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教育、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9、颁发聘书。对拟聘任的教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由单位法人代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书。

(三)自查总结阶段(201*年9月1日~9月3日)

在聘任结束后,对整个工作进行总结。对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及工作情况等作出客观的自查,特别要对存在的问题与难题提出好的建议和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

五、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订

符合本校实际的评聘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一定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掌握标准,坚持原则。

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和本方案,依政策、按程序稳步推进。在核定编制、岗位设置、范围、程序等原则问题上不走样、不随意突破。

(三)严肃纪律,严格监督

在聘任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证件、谎报、剽窃他人成果,诬告他人、贿赂聘委会成员等行为的,要取消其竞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聘委会成员如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未构成犯罪的,由教育部门或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终身推荐聘委会成员的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聘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中学

201*年8月28日

附件:

1、教育局关于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认定办法2、教育局关于职称评聘相关问题的说明3、中学关于教师各项竞聘赋分的办法及标准

附件1:

教育局关于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认定办法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一)小学二级教师:

取得中师学历,任小学教师一年以上者。(二)小学一级教师:

1、大专毕业,任教1年以上者;

2、中专毕业,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者。

(三)小学高级教师:

1、取得硕士学位,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大专毕业7年以上,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3、中师毕业9年以上,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者。

(四)小学超高(中学高级):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或中师(幼师)毕业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三、中学一~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一)中学三级教师: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者。(二)中学二级教师: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者。2、大专毕业后,任中学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者。

(三)中学一级教师: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任中教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者。2、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大专毕业7年以上(初中),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

3、在高中任教,1993年底以前大专毕业且现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四)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破格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只要是本单位公认的业务骨干,经学校聘委会考核通过,按空岗的25%的比例,破格评聘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1、荣获市政府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者。2、在国家、省级学科竞赛中(含科技活动竞赛),本人(或学生)获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且取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直接指导教师。

注:学科竞赛必须是国家、省级学科学会(如国家物理学会等)组织的竞赛,具有学科权威性(如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其它专业委员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学校组织的竞赛不予承认。

四、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基本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6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大专毕业20年以上、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者。

(二)中学高级教师(小学超高)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经学校聘委会考核通过,按空岗的25%的比例,破格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者。2、在国家、省级学科竞赛中(含科技活动竞赛),本人(或学生)获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且取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直接指导教师。

注:学科竞赛必须是国家、省级学科学会(如国家物理学会等)组织的竞赛,具有学科权威性(如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其它专业委员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学校组织的竞赛不予承认。

3、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本人撰

写4万字以上),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并地市以上范围内推广并正式出版。

4、公开出版4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学术合著1部。5、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6、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者。

附件2

教育局关于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相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我县教育实际,现将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相关问题给予如下说明:一、关于校级领导、到上级机关任职、挂职锻炼人员如何聘任的问题

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县直各单位副校级以上领导,各乡(镇)成教专职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局机关等其他部门任职、挂职锻炼人员和特殊工作需要人员,要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由教育局组建聘委会组织竞聘。

二、关于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尚未聘任和具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如何聘任的问题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201*年和201*年(不包括201*年1月1日以后调动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人员,按取得资格时间顺序优先聘任。还有空岗的,在201*年和201*年具备条件人员中,组织竞聘。

聘任后,仍存在201*年和201*年未聘人员的,按照201*年和201*年未聘人员剩余人数的1/3增设岗位,组织竞聘。

所在单位没有空缺岗位的,按照201*年和201*年未聘人员总数的1/3增设岗位,组织竞聘。

201*年1月1日以后调动到新单位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未聘人员,可在现单位与201*年和201*年具备条件人员一起竞聘。

三、关于有空岗单位的“低职高聘”的问题

按照新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仍然有空缺岗位的单位,可在下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三年且符合破格条件人员中,按所空缺岗位的25%进行竞聘,但最多不得超过2人。“低职高聘”人员,即从较低岗位受聘到较高岗位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高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四、关于编制与岗位不在同一单位人员如何聘任的问题

经教育局批准的,工作岗位与本人任教学校不一致的人员,要首先理顺人事关系,暂时不能理顺的,要参加原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竞聘。因在编单位缺少岗位而未能竞聘上相应岗位的,待以后编制单位出现空岗时再进行聘任。

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按照《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工作的意见》(辉发[201*]7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辅人员如何聘任的问题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5号)文件规定,中小学的管理工作需要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所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为解决这部分人的岗位问题,单位有空岗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职员、教辅和工勤人员中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人员,按总人数高中不超过16%、初中不超过15%、小学不超过9%的比例,在县人事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范围内,由学校划出相应比例的岗位,单独组织竞聘。幼儿园的教辅人员比例,参照《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劳人编制[1987]32号)执行。

附件3:

中学关于教师各项竞聘赋分的办法及标准

(草案)

一、教师基本素质赋分办法及标准(占20%)(一)赋分办法

基本素质包括教龄、学历、任职年限、班主任工作及行政职务等,具体赋分标准参照《辉南县关于教师各项竞聘赋分的办法及标准》执行。年限截止201*年12月31日。

(二)具体赋分标准1、学历

(1)中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专业年限满10年者;大学专科毕业后,专业年限满20年者;中专毕业后,专业年限满25年者;加10分。

(2)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专业年限满5年者;大学专科毕业后,专业年限满7年者(初中)、中专毕业后,专业年限满15年者;加10分。

(3)小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专业年限满5年者;大学专科毕业后,专业年限满7年者;中专毕业后,专业年限满9年者;加10分。

注:对于破格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历年限不足的,按10分加分。2、专业年限

(1)中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11年起;大学专科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21年起;中专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26年起;每年加2分。

(2)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6年起;大学专科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8年起(初中)、中专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16年起;每年加2分。

注:专业对口以文科、理科区分,专业不对口的,学历赋分及专业年限赋分时,按照本科毕业延长1年,专科2年,中专延长3年。

(3)小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6年起;大学专科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8年起;中专毕业后,专业年限从第10年起;每年加2分。

注:对于破格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年限按任职年限加分,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之日起,每年加2分。

3、行政领导、班主任

(1)在近五年,担任校级领导五年的,加18分;四年的,加16分;三年的,加14分;二年的,加12分;一年的,加10分。

(2)在近五年,担任中层领导五年的,加16分;四年的,加14分;三年的,加12分;二年的,加10分;一年的,加8分。

(3)在近五年,担任班主任五年的,加14分;四年的,加12分;三年的,加10分;二年的,加8分;一年的;加6分。

(4)在近五年,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五年的,加12分;四年的,加10分;三年的,加8分;二年的,加6分;一年的,加4分。

注:同年兼任上述各加分项职务的,只加一次最高分,不重复加分。4、教(工)龄

从参加工作之日起,教龄每满1年加1分;对于不计算教龄的工龄,每满1年加0.8分;长休人员,病假期间工龄不连续计算。

5、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之日起,每满1年加2分。

二、教师工作考核赋分办法及标准(占40%)

根据《市教师工作考核规则》的德、勤、能、绩的要求和《教育局关于教师各项竞聘赋分的办法及标准》中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既能体现文件要求,又能可以实际操作,对201*201*学年度的教师工作的考核主要从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量化赋分。其中“教学成绩”在“三、教师工作业绩赋分办法及标准(占20%)”中不再重复加分;“能力”和“其他工作业绩”在“三、教师工作业绩赋分办法及标准(占20%)”。计算。具体赋分标准如下:(一)考勤(15%)

1、主要考核201*-201*学年度的教师考勤,即201*年8月-201*年7月的教师考勤。

2、以我校的教师考核制度及考核结果为准。考核时,依据教师“签到簿”的记录、考勤记录、考勤结果。

3、此项最后得分×15%为该项教师竞聘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二)工作量(5%)

1、指每周按标准配课数量、担任行政职务(班主任)工作量(临时工作不计)2、按照学校配给的“正课”数量计算每周的课时量。(上学期的周课时量下学期的周课时量)÷2=学年平均课时量×10×3%

3、行政职务工作量按照中层、年部、班主任3个层次计算。按照100、60、80的分数×2%为该项目竞聘得分。同年兼任上述各加分项职务的,只加1次最高分,不重复加分。(三)教学成绩(占20%)

1、按照201*-201*学年度的月考和期末考试成绩,本校内同年组同学科比较极值差赋分。

2、按照本校内同年组同学科的考试成绩的极值差,对照赋分表进行赋分。极值差按照0-100的顺序,赋分表按照100-0的赋分顺序,进行对应打分,极值差按1分递增,赋分表按照1分递减,出现不足1分的极值差时,赋分相应的出现小数。所得分数×20%,得分为竞聘得分。三、教师工作业绩赋分办法及标准(占20%)(一)赋分办法

1、工作业绩只参考前五年的工作业绩(201*年1月至201*年12月)。

2、五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获得的,由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方可加分。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为综合性荣誉,其他视为单项荣誉。教育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按单项荣誉对待。赋分时既要审查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还要审查表彰审批表,必要时还可以审查开展评比的文件(通知)与表彰决定。

3、论文(论著)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独立完成的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的、公开发表在国家承认的学术性报刊上的论文(或国家承认的出版社出版的论著)方可加分。所有没经过国家和本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明文批准的各种论文评选,即使出版了论文集(包括各大院校学刊的增刊)也不加分。

4、业务成果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评比,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发证的方可加分,必要时还可审查开展评比的文件(通知)及表彰奖励决定。

5、科研成果必须是承担规划立项的教育科研项目或其他课题,并有通过鉴定验收的相应书面成果的方可加分。

6、以上各方面的具体赋分标准由单位聘委会研究决定(必须是百分制分数),乘以20%为该项得分,并予以公示。管理、工勤岗位等人员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7、每年度只加一次同类最高级别的表彰奖励分。(二)具体赋分标准1、表彰奖励

(1)综合性表彰奖励

受综合表彰的级别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局级和校级六个等次,确认标准按市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有关学术期刊、表彰奖励、科研课题成果等级别确认办法》中“教师获得表彰奖励的类别和级别确认标准”执行。

①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24分。

②荣获国家教育部、省政府表彰奖励加20分。③荣获省教育厅、市政府表彰奖励加16分。

④荣获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表彰奖励加12分。⑤荣获县教育部门表彰奖励加8分。

⑥荣获本单位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优秀的加4分。

注:教育行政、教研科研等部门与其他平行部门共同进行的表彰奖励,按教育部门是否是主要表彰单位来衡量,第一个主奖单位可按单独表彰奖励标准计分,否则按一半计分。

(2)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单项表彰奖励①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20分。

②荣获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加16分。③荣获市政府(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联合表彰)、省厅(局)表彰奖励的加12分。④荣获县(市、区)政府、市局(办)表彰奖励的,加8分。⑤荣获县教育部门表彰奖励的加4分。

⑥荣获本单位表彰奖励的加2分。

注:①教育行政、教研科研等部门与其他平行部门共同进行的表彰奖励,按教育部门是否是主要表彰单位来衡量,第一个主奖单位可按单独表彰奖励标准计分,否则按一半计分;

②获学生竞赛指导奖项赋分标准,按上述赋分①~⑥标准的一半赋分(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获得者必须是学生竞赛者的直接指导者)。

(3)专业人才称号

①被命名为全国名教师(全国十杰教师)、省特级教师、全省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18分。②被命名为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全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16分。③被命名为市级“十佳教师”的,加12分。

④被命名为市级骨干、县级拔尖人才和县“十佳名教师”的,加8分。⑤被命名为县级骨干教师的,加4分。⑥被命名为校级骨干教师的,加2分。注:上一年度未注册的骨干教师不加分。2、学术论文

(1)在国家级正式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刊物上,发表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加4分;共同完成者平均4分(取前三名作者)。

(2)在省级正式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刊物上,发表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加3分;共同完成者平均3分(取前三名作者)。

(3)在通化市教育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加2分;共同完成者平均2分(取前三名作者)。

(4)在教育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加1分;共同完成者平均1分(取前三名作者)。(5)在报纸理论研究版上发表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论文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根据报纸的级别按照国家或省级学术论文加分;在报纸其它版面上发表的文章不加分。

(6)上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评比等次的,特等奖:在原加分数上再加1分;一等奖:与原加分数相同;二等奖:比原加分数减1分,三等奖减2分,优秀奖减3分。

(7)论文、著作、教材编写与他人共同完成的,共同完成者平均总分(论文取前三名作者)。(8)在国家、省、市、县级正式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刊物,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在其它由社会团体、企事业、传媒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不予加分。

在各种学术期刊的增刊(专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加分;在各种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的论文不加分;在各种论文集上印发的论文不加分;在非教育教学及非本专业有关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加分。

(9)下列情况一般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

①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等,以及不足一个印刷页(字数低于1000字)的资料。

②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3、学术论著

(1)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专著,独立作者(主编)加10分。共同完成者平均10分。

(2)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编著,作者加8分。共同完成者平均8分(必须标明作者编写部分)。

(3)经省级以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得到广泛使用的教材,主编加8分,副主编加6分,编委集体加4分(每个编委取集体赋分的平均分),编者(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加4分。2个以上(含2个)主编、副主编取赋分的平均分。所编教材为多册的,只按1本加分。

(4)经省级以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得到广泛使用的教学参考书、资料工具书,主编加6分,副主编加4分,编委集体加2分(每个编委取集体赋分的平均分),编者(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加1分。2个以上(含2个)主编、副主编取赋分的平均分。所编教学参考书、资料工具书为多册的,只按1本加分。

(5)经市级以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市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得到广泛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资料工具书,其主编、副主编、编委的赋分标准比省级标准各减1分。

(6)经县级以上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得到广泛使用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的赋分标准在低于市级的基础上再减1分,

(7)经学校审核,得到广泛使用的校本教材,由学校在县级的基础上再减1分。注:(1)语文(外语)教师独立完成的文学著作(诗集不少于2万字、其它不少于15万字)按照编

著(主编)加分。

(2)有编委(多个编者)的编著,按照编辑著作(教材、教学参考书、资料工具书)赋分标准取平均分。

(3)主编、副主编、编委同时又为编者的,分别加分。4、科研项目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学历、表彰奖励、学术期刊、科研课题成果等级的确认办法》中“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级别确认标准”规定,参加教育科研工作,承担正式立项科研课题,并通过验收获得结题证书的课题,可视为教育科研课题成果。

教育科研课题成果(必须是已结题的科研成果)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等级按“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级别确认标准”确认),课题主持人取赋分的50%,课题参与者平均赋分的50%。

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注:正在进行中的科研项目只有立项,无结题证书,但在科研过程中获得阶段性表彰的减半加分。

四、教师竞聘演讲赋分办法及标准(占10%)。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成立竞聘演讲评委,成员为10人。其中领导占4人,教师占6人(每个年组2人,其中1个班主任,1个科任)。

打分时按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形象以及对所竞聘岗位的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工作信心5项分打分,每项20分,最后得分×10%为最后得分。

每项按好、中、差分别打分,“好”的打分区间为20分-18分,“中”的打分区间为18-15分,“差”的打分区间为15-10分,起评分为10分。在区间内评委可以打带1位小数的分数。

给每位竞聘者打分时,每位评委自己的量分尺度要唯一,不得打印象分、感情分,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给每位竞聘演讲者打分结束后,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再乘以10%为最后得分。

(样表)序号12345678910姓名逻辑语言表思维达20分20分举止形象20分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20分工作信心20分得分最后得分要求:1、参加演讲会议的人员为聘委会全体成员、竞聘人员、聘任单位全体职工。2、全体教职工都有监督权。

3、每个竞聘人的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4、当场公布竞聘演讲者的最后分数。

五、教师民主测评赋分办法及标准(占10%)

1、根据竞聘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民主测评采取在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中进行。采取背对背划票打分的测评办法。

2、测评内容主要是德(廉)、能、勤、绩等4个方面,测评档次分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档次。优秀档次得分区间为10081分;良好档次得分区间为8061分;一般档次得分区间为6040分。起平分为40分。不打并列分。全打满分或全打相同分数,该票无效,不计算分数。

3、每个竞聘人测评结果满分为100分。

4、对每个竞聘对象要分别计票和计算得分。得分计算方法为测评全部有效票得分相加之和除以有效票张数再乘以10%为最后得分,并予以公示。

20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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