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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责任书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2:45:23 | 移动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责任书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责任书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责任书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切实搞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特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责任制。一、基金运作

1、稽核到位。经办机构要有2以上人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社保基金稽核工作。2、规范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规范操作规程。再就业资金管理按照湘劳社工字[201*]109号规定执行。

3、报表规范。各社保经办机构必须按照湘劳社办发[201*]5号和邵市劳社字[201*]10号的通知要求及时填送报表。二、基金安全

(一)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1、切实抓好基金征缴。①严防缴费单位少报参保人数、少报工资总额故意少缴或不缴费;②严防征缴的保险费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③收入户的资金不按规定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等。

2、加强基金监督,相互牵制,严格基金支出。①不得超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支付基金会;②严防参保人员骗取基金。

3、确保结余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①支出户存款按规定不得超过2个月的支付额;②财政专户存款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按规定转定期存款。

4、严格对帐制度,慎防基金的挤占、挪用、动用和不正常储存。

(二)完善内控制度

即各经办机构必须执行“五必须”和“五不准”。“五必须”是业务系统必须和财务系统关联;各项业务必须有两个以上岗位经办;财务会计必须分设;财务必须按时一财政、银行对帐;经办网络必须与公共网络分离。“五不准”是经办机构负责人不准兼任财务岗位职责;业务人员和基金财务人员不准直接接触现金;财务岗位与业务岗位不准相互兼任;财务印鉴不准由一人保管;任何人不准越权办理业务。(三)搞好稽核工作

各经办机构必须重视基金稽核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全年的稽核人数不得少于参保人数的60%,并建档建卡。

三、奖励制度

为完成上述各项任务,局机关与各经办机构建立责任机制,并签订责任状,实行百分制考核,设立工作押金制度。即各经办机构(含分管领导)全年交工作押金元,凡年终考核分在分不奖不罚,退还押金;考核分在分加一倍押金的数量进行奖励,退还押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年8月10日

扩展阅读:严守社保监管制度 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严守社保监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县人民政府(201*年7月12日)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县坚持把严格落实社保基金制度作为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基金管理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为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就我县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及基金征收情况

截至6月底,全县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242257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51655人、机关事业保险5732人、新农保184870人),失业保险40051人,职工医疗保险73643人,工伤保险32836人,生育保险23744人。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征收74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50万元,新农保2983万元,失业保险673万元,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6924万元。各项基金累计征收1991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8%。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组织领导机制。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命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及

时调整成立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监督委员会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县人社局及各经办机构也成立了社会保险监督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及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了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社保基金监管各项制度。1、抓日常管理,增强“生命线”、“高压线”意识。我们坚持每年举办两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管知识进行讲解;坚持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召开基金管理座谈会,通过学习政策文件,互相交流经验,研究难点问题,分析典型案例,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等形式开展活动;同时,把基金安全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增强了各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抓制度建设,确保基金监管规定的贯彻落实。一是坚持要情报告制度。各经办机构均确定了数据信息统计员,对本单位发生的有关基金监管的重要事项即时报告,对突发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人社局和县政府。二是坚持信息披露制度。每年年初我们都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公告、网络发布信息等形式将社会保险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有关单位和参保群众的监督。三是坚持内控制度。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我们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

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参保登记管理、缴费核定、账户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财务管理、计划统计管理、稽核监督管理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岗位责任制,确保了业务操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四是坚持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制度。人社局每年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出、结余等方面进行一次以上现场监督。同时开展非现场监督,经办机构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社会保险数据形成报表上报人社局,经核对分析后,形成报表分析呈送各相关领导,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3、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每半年我们进行一次专项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严格责任追究。各经办机构每个季度进行基金管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终由各经办机构先行审计,然后报县审计局审计。

(三)多措并举,切实增强社保基金监管实效。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不仅是人社部门自己的事情,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在做好日常培训、督促检查、信息披露等基金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社保政策的宣传活动,制定印发了社会保险宣传册8000余册,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大力宣传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比例、基金收缴及待遇享受条件、基金监管规定、监督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等各方面内容。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方式等事项,为社会监督提供了切入点,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经过不懈努力,我县的各项社保基金监督制度已初步建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金收支步入良性循环,社保基金监管力度逐步加大。但由于受专业人员缺乏及部分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存在部分社保基金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各项社保基金监督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保险基金是关乎参保人员根本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是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将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规范内部管理,防止欺诈骗保,严禁挤占挪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常抓不懈。

(三)严格管理,完善制度。我们将不断提高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水平,加强内部管理,促使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基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收缴和各项待遇的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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